正文 第7章 法統重光4—6(3 / 3)

羅文幹後來寫了《獄中人語》一書,對國會議員作深惡痛絕之評語:“國會到今日人人真是討厭到不耐煩了,我不敢刻薄到叫他們議員大爺做豬,但我敢說議員大爺真已無代表人民資格了,出席講錢,製憲講錢,真正的人民當時選他們出來的時候,是希望他們如此嗎?”25雖然不排除有他個人對議會的恩怨,但也絕不是一種孤立的聲音。

泥菩薩過江。

1923年元宵節(3月2日,星期五)北京發生了一起警察毆打學生的事件。中國傳統,元宵節這天,坊間都會舉辦賞燈活動。這天,北京也有提燈遊行,不少市民都舉著各式花燈,在街上歡度節日。一些北京大學的學生,拿著自製的花燈,上麵寫著“打倒軍閥”、“否認國會”、“反對政府”等口號,吸引了市民圍觀。維持秩序的警察認為,這些口號“妨礙治安”,搶奪學生的燈籠。雙方發生爭執,警察揮舞起警棍、皮帶,把學生打得滿地打滾,好幾個學生受了傷。

1923年的中國,接下來將發生許許多多大事,足令述史者費盡筆墨。警察毆打學生,也許隻是微不足道的小事,若非幾位國會議員說了話,它根本不會被人關注,更不用說在曆史上留下一筆了。不過,3月12日,也就是事件發生十天以後,國會議員湯漪、章士釗、丁世嶧聯名向政府提出了質詢。

他們嚴正提出:“在約法重光之時,在京師首善之地,竟於四民同樂之辰,演此青年流血之劇,不勝遺憾。查世界各國無論何種政製,不能禁止人民不懷反抗之意,若反抗之程度止於言辭,言辭煽動之內容,不於國內立生暴動,政府例不幹涉。”如今學生的言論,不過是表達意見,連“煽動”也夠不上,完全是在言論自由範疇內。

他們替學生辯護:“夫打倒軍閥,已成社會上之習用名詞,不僅為稍稍明理者之所常談,抑或為政府中人之樂道。竊讀2月6日大總統明令,痛斥軍人幹政,未始非若打倒軍閥之極端,學生之言不何罪戾。”對於學生罵國會、罵政府,這幾位議員認為:

至國會年來不為社會所諒,其事甚明。本員忝居第一院末席,且以國會未能盡職,與同人交相克責,聞人否認,隻有驚口,焉能成怒。若反對政府雲中雲,詞更淩空,尤無成罪口之理。26

議員們的發言,既為學生辯護,亦借他人之酒杯,澆自己之塊壘。軍人幹政,國會內訌,閣潮迭起,在這個年初,呈愈演愈烈之勢。對於黎元洪的總統任期,當初為了捧他上台,張耀曾做過法律解釋,但實際上並未解決,現在要趕他下台了,又拿這個做文章了。

有議員指出,黎元洪的任期,根本不應該從1917年離職補起,而隻能補足洪憲帝製期間的83天和張勳複辟的7天,也有人反駁說,總統任期應該從袁世凱召集約法會議,舊約法失效算起,到1925年9月才滿。兩派意見,針尖對麥芒。

範樵、吳蓮炬等議員在國會提出解釋總統任期案,稱黎元洪本次複職,為補足洪憲改元迄袁氏死亡之日,其任期隻有160日,現在已超過175日,應自動辭職,由國務院攝行總統職務,迅速組織總統選舉會,先舉新的大總統。議員在國會提出關於黎元洪任期的議案,多達二十幾件,黎元洪的災星降臨了。

為了給曹錕鋪路,不僅黎元洪要下台,內閣也要下台。吳景濂在倒閣一事上,不遺餘力,這固然因為吳景濂要為曹錕上台鋪路,必須倒閣,據顧維鈞的說法,還有另一個原因,是“吳景濂對張紹曾已感到失望,張曾經向吳許過幾次願,其中之一是張允諾任命吳的兩個朋友為內閣閣員,後來都沒有兌現”27。坊間也有很多猜想,說吳景濂是想自己當國務總理。但國務總理比議長更風光嗎?權力更大嗎?抑或吳景濂對實現南北和平統一,有比別人更高明的辦法?有許多利國利民的政綱,準備大展宏圖?

當時內閣麵對一件十分棘手的懸案,即舉國矚目的“金佛郎案”。事情起於1921年,以中法合辦名義開設的“中法實業銀行”倒閉,翌年,法國政府強硬提出:中國政府償還庚子賠款,由該國通行貨幣(法郎,舊譯佛郎)改用金價計算,因此中國要損失關銀6500餘萬兩,中國當然不能同意。而法國則以中國若不承認金佛郎案,法國國會就不通過中法銀行複業案,並請各國駐華公使團命令海關總稅務司扣留關餘、鹽餘,案子懸而不決。

張紹曾內閣時期,黃郛任外交總長,嚐試與法國交涉金佛郎案,國會要求總理張紹曾和外長到國會接受質詢。在內閣成員眼裏,國會簡直是龍潭虎穴,張、黃二人和王寵惠一樣,都是避之則吉。“事情鬧得越來越厲害。”顧維鈞在回憶錄中說,“結果金佛郎爭議變成了政府與國會之間的爭議。最後導致了黃郛將軍的辭職。我認為國會甚至是要求黃辭職,因為他無視國會。”

外交總長的辭職,意味著一出倒閣大戲由國會打了頭炮,正式擂鼓開幕。4月下旬,陸軍檢閱使馮玉祥、京畿衛戍司令王懷慶、步軍統領聶憲藩、警察總監薛之珩等人在北京組織軍警官佐,以索餉為名,大鬧總統府和內閣。馮玉祥在曆史上,以倒戈出名,現在他要倒總統的戈了。

政府早已山窮水盡,內債欠舊不還,國際信用不佳,已無通融餘地。關餘已指定為國內公債基金,全部被總稅司扣下。目前所能爭取的隻有鹽餘一項,但國家支出激增,區區鹽餘,根本不敷應付,哪有餘錢喂這些如狼似虎的軍人。5月10日一早,馮玉祥、王懷慶在南苑開會,布置逼宮。緊接著,城裏的交通突然斷絕,到處布滿了殺氣騰騰的軍隊,政府再不給錢,軍隊就要暴亂了。

6月6日,張紹曾辭職,躲到了天津。有報紙說他已精神錯亂,在內閣會議上,口口聲聲“要念動真經請仙師賜我神斧斬盡群魔”。6月7日,京畿軍警長官又在衛戍司令部開會,倒閣僅僅是第一步,第二步就是要趕走總統了。一年前直係軍人要徐世昌騰出總統府,現在要黎元洪騰出總統府,總統府好像他們的私家花園一樣。

下午,陸軍檢閱使署、衛戍司令部、第九師、第十三師、步軍統領衙門、憲兵司令部、警察廳、軍警督察處等十一個機關三百多人,佩刀入新華門,氣勢洶洶包圍了總統府頤年堂,指名要黎元洪出來相見。

頤年堂是總統的辦公室,從前是皇帝設宴賞賜王公宗親的地方。黎元洪一臉疲態,對軍人們說:。你們來這裏幹什麼?是不是要逼我退位?要我走我就走。”眾人叫嚷:“現在沒有內閣,隻好請總統做主,發還欠我們的軍餉。”黎元洪無奈地回答:“現在無論如何,一兩天內一定會有新內閣成立,我一定找出能夠籌出四五百萬元的財政總長。舊曆五月三日,我一定有餉發給你們。你們盡可安心回去。”

但新內閣卻遲遲產不出來。黎元洪和吳景濂商議,可否讓顧維鈞出麵組閣,但“卒以形格勢禁,合作難期,謝不肯任”,黎元洪被政客們玩得團團轉。章士釗活靈活現地描述了吳景濂的神態:

黃陂之被圍於東廠胡同也,日征景濂谘以大計,景濂或則不至,或則至而無言,座客惶急,不知所出,景濂仰臥沙發,鼾聲微動,腦滿腸肥,得未曾有,若預知政變之將何出而為態絕閑也者。28

6月8日,一百多名軍官化裝成平民,在天安門前搭起講台,搖旗呐喊,散發傳單,召開所謂“萬人國民大會”。演講者輪流上台,滔滔不絕,內容大致相同,都是說黎元洪複職沒有法律根據,現在又破壞-責任內閣,應當引咎辭職。馮玉祥、王懷慶又出幺蛾子,向總統遞交辭呈,聲言對治安不負責任。

黎元洪以憤懣的筆觸,描述當時的窘狀:

新華門外及東廠住宅,守衛盡撤。比午,住宅數處電話不通,查係軍警派人監視,不許接傳……而10日午後,京畿各師旅軍官數百人,闖入住宅,包圍索餉。3時,複有自稱市民請願團公民大會,接踵圍宅,將近千人,手執“改造政局”“總統退位”“總統戀棧”等紙旗,呼喝之聲,響震屋瓦。百般勸諭,均不見聽,並推舉代表軍官二十餘人,守索不退。29

在如此巨大的壓力之下,任何人都難以承受。黎元洪作為一國總統,一年前才被人連哄帶騙地出山,竟是為了今天受此奇恥大辱,內心不免充滿著一種“士可殺不可辱”的憤懣之情。黎元洪不斷在報紙發表通電,把京中的情形,不厭其詳地對外公布,希望能博得外界同情,尤其希望吳佩孚為他說句公道話。但他所有的希望都落空了。

憲法起草委員、眾議員劉楚湘,與吳景濂同屬民憲同誌會成員,在許多政策上,本應取一致立場。但他也看不下去了,跑去問吳景濂:“國會是國家法律主權機關。當茲政潮,危及國本,君領袖我輩,何不發一言,畫一策?君縱不為黃陂(黎元洪)計,寧不為國家為國會計乎?”

吳景濂含糊其辭回答:“我不為黃陂幫忙,亦不為曹錕幫忙。”

劉楚湘直截了當地說:“君之此言,即為曹錕幫忙。然曹錕亦為君所誤矣!”

吳麵帶慍色,二人不歡而散。劉楚湘喟然長歎:“是吳之誤國,並誤曹氏,實利令智昏,誠百喙莫辯也。”

北京政局混亂至此,曹錕、吳佩孚、國會都不說話,作壁上觀,馮玉祥等人已決心不讓總統體麵下台,隻要能使總統難堪的,無所不用其極。黎元洪本來就是天資悖悖、威儀不恪的長者,除了含垢下台,沒有第二條路可走。

6月13日,黎元洪簽署了幾道命令:準總理張紹曾免本職,外交、內務、陸軍、司法、教育、交通、財政等各部總長,準免本兼各職,巡閱使、巡閱副使、陸軍檢閱使,督軍、督理,著即一律裁撇,所屬軍隊歸陸軍部直轄;申討毀法亂政者。然後致函國會稱:“本大總統認為在京不能行使職權,已於今日移津。”他將總統印信交給姨太太,收藏到法國醫院,自己乘火車逃離北京,前往天津。當火車開動的一刹那,他幾乎癱軟下來,一年來在北京的遭遇,就像一場醒不過來的夢魘。

這一年,政府究竟幹了什麼?國會究竟幹了什麼?可以說什麼正事也沒幹,整天就在組閣、倒閣之間來回倒騰。僅內閣總理,就換過唐紹儀、王寵惠、汪大燮、張紹曾等人,各部總長更像走馬燈一樣,上場下場,轉換不停。國會除了開沒完沒了的製憲會議、一心一意向國務院索要經費之外,也是別無所務。軍閥們對國家作過什麼貢獻,就更不必提了。

不過,這一年政客、兵痞們的惡俗表演,也給了國人另一個啟示——其實沒有了總統、段有了總理、沒有了總長、沒有了議員、沒有了大將軍,太陽一樣會每天升起,春夏秋冬一樣會正常輪替,老百姓一樣可以生活,這個國家也一樣可以運轉。或許,這也是20世紀20年代聯省自治風行一時的原因之一。

黎元洪的火車剛到楊村站,就被軍隊截住了,直隸省長王承斌上車索取印信。火車開至天津新站時,火車頭便被摘去,大批軍警包圍火車,逼黎元洪交印,不交不準離去。黎元洪痛斥:“王承斌以行政長官監禁元首,強索印璽,古今中外皆所罕聞。”

黎元洪堅持不交印,向王承斌表達了無比的激憤。他是堂堂中華民國的大總統,不應受此侮辱。在他的心底,也許還抱有一線微弱的希望,他忍辱以待,也許會喚起天下正義之士的同情,就像1917年的海軍,高揭起護法旗幟,喊出“迎黎複職”的口號那樣——可惜,他再也聽不到那樣的聲音了。

當晚,黎元洪孤獨地在悶熱的車站室裏,連明徹夜,無法合眼。窗外是明晃晃的槍刺,耳邊是士兵巡邏的靴聲,天亮以後還會發生什麼,誰也無法想象。就是鐵打的漢子,到了這時也會崩潰,何況是“泥菩薩”?黎元洪終於屈服了,就像當年向張勳屈服一樣,淩晨4時,含著屈辱的淚水,通知北京的姨太太,把總統印信交出,換取回家的放行條。但王承斌最後還強迫他簽署了向國會辭職、大總統職權交國務院攝行的命令,才放他下車。回到家中後,黎元洪窩了一肚子的火,愈想愈不甘心,又發通電稱:“現在印被劫奪,所有北京發出之非法命令,概行無效。”

然而,這樣一份通電,無論對黎元洪來說,還是對時局來說,都沒有絲毫實際意義,不過是在曆史上留一個記錄;為自己這一幕演砸了的戲劇,補上一個似乎有點尊嚴的收場,告訴觀眾,下一幕要開始了。

一盤散沙的議員。

6月13日,也就是黎元洪離京當天,曹錕給王懷慶、馮玉祥等人發了一電,囑咐他們一定要注意保護國會,“國會為國家法律根本所在,務望極力尊崇保護”。保護國會,是為了要順利完成總統選舉。

當天下午,吳景濂、王家襄約集了幾十名議員,在眾議院開談話會,決定邀請軍警當局到議院,負責維持京師治安和保護兩院議員。第二天國會再開會,報告稱黎元洪已從天津來電辭職。

吳宗慈首先發言。他說,現在總統辭了,內閣垮了,“時局糾紛,至今已極,合法機關,隻有國會。兩院同人不能不有正當表示”。他提出三個解決辦法:一、應定6月16日開兩院會合會,解決黎大總統辭職事件,二、總統未舉出以前,由國務院攝行其職務;三、俟秩序完全恢複後,即組織總統選舉會,選舉繼任大總統。“此時不宜多有議論,”他勸告大家,“須以快刀斬亂麻之手段行之。”

吳宗慈剛說完,反對派議員還沒發言,吳景濂就想散會了,褚輔成一步搶上台去,指責這是一次政變,是軍警流氓以暴力逼走總統,為維持國家綱紀計,應由國會提案查辦。他的話還沒說完,民憲同誌會、新民社、全民社、石駙馬大街三號、宣外二百號、壬戌俱樂部等支持曹錕選舉的團體議員——張伯烈、吳蓮炬、宋汝梅、景耀月、羅家衡等人——便群起鼓噪,打斷他的發言。會場又一次出現互相叫囂謾罵、齊呼“散會、散會”的場麵,吳景濂匆匆宣布散會。

隨後,吳景濂和王家襄、林長民、藍公武、馬驤、劉楚湘等議員,在總統休息室繼續開會,商議舉行“兩院會合會”的細節。對於如何處理黎元洪辭職事,籍忠寅認為,不必由國會同意,代人受過,隻需按照《大總統選舉法》第五條第二項規定——“大總統因故不能執行職務時,以副總統代理之;副總統同時缺位時,由國務院攝行其職務。同時國會議員於三個月內自行集會,組織總統選舉會,行次任大總統之選舉”辦理,即無懈可擊矣。

大家都說此法可行,但,是先製定憲法,再選舉總統,抑或先選舉,後製憲?這個早在袁世凱時代就討論不休的問題,又被拿出來討論了。憲法製了十年也沒製出來,未來三個月內就能製出來嗎?大家麵麵相覷。吳景濂說,國會一定要在三個月內把憲法弄出來,不能再拖了!

恢複製憲,接續1917年的憲法會議,而南方非常國會時期的議憲,則全部廢棄。吳景濂一錘定音:“由7月算起至9月底,務將憲法全部三讀完成,至雙十節日上午公布憲法,下午選舉總統。”散會以後,兩院向議員發出通告,定於6月16日下午2時,開兩院會合會,解決黎大總統辭職事件,希各議員惠臨為盼。

其實,吳景濂並非對直係有特別好感,也不認為曹錕具有領導全國的能力,但他相信直係在戰勝奉係以後,至少可以換來幾年太平日子,讓國會可以把憲法製定出來。這是他決定支持直係的重要原因。

當晚,吳景濂在濟南春酒家擺了幾桌酒菜,請大家賞臉,每位議員獲贈500元重陽節的過節費,沒到場的派人送上家門。本來大家領了錢,皆大歡喜,但席間忽然有人看見《京津晚報》刊登了黎元洪出京前發布的幾道命令,原來內閣已被免職,不複存在,還怎麼攝行總統職務?劉楚湘大驚說:“現內閣業已免職,黎未出京前,在職之時所發命令,不能不認為有效。今日諸公議定之提案,恐須另行研究。”此言一出,大家駭愕相顧,爭相看報紙,然後不置一詞而散。”

第二天,褚輔成率領二十幾名議員,離京赴津。有些人是領了過節費做路費的,他們到津後入住日本租界,一概堅拒出席6月16日的兩院會合會。

當時還有一股政治力量,也起著推波助瀾的作用,就是以孫文為首的南方革命勢力。孫文自與陳炯明決裂後,暫居上海,一方麵積極與張作霖、段祺瑞合作,結成反直同盟,一方麵在廣東收買滇桂軍隊,向陳炯明發起反攻。1923年1月15日,陳炯明宣告下野。2月15日,孫文重返廣州,取消總統稱號,續行大元帥職權。奔走革命幾十年,他終於有了一塊自己做主的地盤,孫文更積極地推動與張作霖、段祺瑞的結盟。他委任譚延閩為湖南省長兼湘軍總司令,發起驅逐趙恒惕的戰爭,為北伐掃清路障。

黎元洪出走後,孫文派劉成禺攜函到北京,遊說議員離京。這位黑旋風麻哥在西南非常國會時,還是參議員之一,但國會在北京恢複時,已沒有他的名字了,時任孫文的大本營參議。孫文在函中給議員打氣:

夫今日之所謂北京國會者,合法與否,尚屬問題,再加以非法之行,其何以對天下?文與國會諸公,始終相共,務望勸告同人,各盡所能,力持正義,其有以兵力、金錢圖竊國權者,當以去就相抵抗,文必為諸公後盾。31

北京國民黨議員通訊處王用賓、彭養光、焦易堂、王恒議員發出通告,勸告國民黨議員:“亟應全體南下,自由集會,以存正氣,以振國紀。”汪精衛在上海設立議員招待所,劉成禺專程北上,歡迎議員,令人不禁想起1917年議員南下一幕。童杭時、焦易堂、王用賓、周震麟、呂誌伊等475位議員聯署,請孫文速複總統職,以正名位。真是一波才動萬波隨,為混沌的亂局,又添幾分亂象。

6月15日,吳景濂召集民憲同誌會的議員,商討對策。有人指出,黎元洪的命令,未經《政府公報》公布,手續不全,不能認為有效。但也有人說,手續未全的原因,是張紹曾內閣在總統出走前已具呈全體辭職,等到總統出走後,又自行便宜複職,並通電攝行大總統職務,這本身已屬違法,國會應對其提案彈劾,以聲其罪。吳景濂神色凝重地表示:“對於目前政變,有一正當處理,以保國會名譽。否則不唯名譽莫保,即國會人數,悉亦從此瓦解,則憲法、總統俱無產出之望。”

劉楚湘議員提交了《國家陷於無政府狀態應由國會組織國政委員會攝行大總統職務並克期製成憲法選舉大總統改組正式政府以謀統一案》,主張成立國政委員會,代替國務院的職務。國政委員會由9名委員組成,由兩院議員總數五分之三之列席,用無記名投票選出,國政委員會執行職務以3個月為期,至次任大總統選出就職之日為止。

但吳景濂覺得,遠水不救近火,憑空多出一個“國政委員會”,又要額外做許多難以自圓其說的法律解釋,不定又會生出無窮的糾紛,無異於作繭自縛。有人主張不出席第二天的會合會,以便從長計議,也有人說,還是要出席。

在同一個團體內,意見已如此紛亂,當時議員分成四五十個小團體,意氣相投的人,成群集黨,各自抱團護窩子。一本出版於1924年的小冊子《民國政黨史》寫道,自從直係操縱中央政權以後,保、洛、津三派漸成鼎足之立,“議員亦遂應運而起,三五成群,各樹一幟,以為騙取黨費,幸獲政權之具。朝成暮改,至無一定,甚有一人同時列名三數黨者。吾人欲加明確判斷,幾至不能著筆”。英國的議會,恒由兩大黨領袖發言,其他議員圍觀起哄,但中國如果學英國,其他小黨小派,早已墨硯橫飛了。

當年宋教仁為了發揮國會對政府的監督與製衡作用,把許多小黨組合成一個大黨,如今大黨卻化整為零。這個趨勢本身說明國會的監督製衡作用已歸趨弱化,日漸淪為小團體利益之爭。這本小冊子分析:“小黨林立如是之多,怪象百出,五花八門。吾知讀者必已發生奇異感想,而日明達如諸議員,何如是不憚煩耶。不知曹錕積極進行賄選以後,分頭派人示意議員多組新黨,於是圖包辦賄選者更各樹一幟,以應保、津兩係之需要。政團遂逐月增加,由二十餘團體,而三十餘,而四十餘。迄6月13日驅黎以後,10月5號選曹以前,數實超過五十。”作者由是感歎:

然而當時致此之由,厥為兩大原因:一則稍露頭角之議員,懼為二三政蠹所賣,特自為小組合,以拒絕其黨魁包辦一切,二則軍閥收買政團,引起議員組黨之競爭。既均存不為牛後之心,遂促成各樹一幟之勢,以致支離破碎,摶砂莫聚,開萬國議會未有之先例焉。32

6月16日下午,兩院議員舉行會合會,簽到的議員有560人,但其中80多人簽完名後,賴在休息室,無論怎麼催請,就是不進會議廳。他們說,如果是開談話會,我們就去,如果是開正式會,我們就不去。吳景濂無奈,隻好改為開談話會,派人把休息室的議員請進來,但七請八請,隻進來少數,吳景濂又改口說開正式會。於是,大家又為本次會議不足議員半數,到底能否舉行,爭得不亦樂乎。然後有人質疑:解釋總統任期、總統辭職問題,究竟是國會的職權,還是憲法會議或總統選舉會的職權?

愈討論疑問愈多,這樣下去,從夏至討論到立秋,也未必會有結果。馬驤議員滿頭大汗,急不可待地上台說:“本席提議。自13日起,黎元洪所發命令概不生效。”當場有兩百多人附議,通過。繼而駱繼漢議員又提議:“大總統既已離職出京,則國會主張依《大總統選舉法》第五條第二項之規定辦理,是當然的辦法,無反對餘地,請主席付表決!”吳景濂隨即請議員表決,在場472名議員,有354人起立讚成,亦通過。

然而,會合會的合法性,大受質疑,反對派議員紛紛離京,發表《離京宣言書》,宣布:“國會在北京此時政情之下,其機關已陷於被圍狀況,其信用已瀕於破產地位。爰自6月15日起,相率陸續離京,別謀建樹。凡當世所以詬病國會者,有則改之,無則加勉,有何見教,無不虛承。”

當時集結在天津、上海兩地的議員,號稱有張繼、湯漪,韓玉辰、章士釗、焦易堂、謝持、馮自由、馬君武、呂複、徐蘭墅、田桐、彭養光等數百人,據9月15日的統計,在津議員有503人,在滬議員有385人。其中不少是中國國民黨、政學會、研究係、討論會、民治社、匡廬、明社等團體的中堅分子。然亦有一些隻是列名,實際上已脫離了議員身份,如鄒魯也在宣言上署了名,但當時他正在廣州,準備就任廣東財政廳長一職。而張繼在家中丁憂,人不在上海,也不在天津。離京議員的川資和生活費用,全部由黎元洪、盧永祥、張作霖三方設法解決。

6月19日,在天津的議員都到了黎元洪的寓所開會。推舉章士釗、呂誌伊、田桐3人到上海聯絡,為黎元洪南下打前站。章太炎也趕到了天津,向黎元洪進了緩急二策:“急策,黎公先行,議員隨至;緩策,議員先行,黎公隨至。”33他認為“黎公先行”是上策,但黎元洪卻舉棋不定。

褚輔成聯合兩百多名反對派議員,發表宣言書,列舉了兩院會合會的十大違法罪狀,其中最關鍵的一條是:遍查民國法規,都沒有“兩院會合會”這樣的機構,但這次通告開兩院會合會,儼然一種獨立的機關,究竟是根據哪條法規?如果它不是一個獨立機關,那它的決議有什麼約束力?它憑什麼宣布總統的命令無效?它自己沒有印信,憑什麼擅鈐兩院印信?由於它本身不是一個正式的合法機關,它的一切決議,也隻能視作“私室談心”,沒有法律的約束力。離京議員“敬告”兩院同人,“約以三事”:

一、彼毀法亂紀者,欲偽托法律正統之計畫既不能售,則必出以非常之手段,冀我同人勿一誤再誤,再陷於非法。

二、同人等以北京首都之地,不能自由行使職權,故移滬集會。冀我同人聯翩戾止,俾足憲法會議人數,以成未竟大業,勿再保留一部分在京,致負破壞憲法之罪。

三、國家分崩離析,已成不可收拾之局,所持以未分裂而謀統一者,唯此國會耳,冀我同人勿再逞意氣而分黨見,使國會亦成一分裂對抗之局,愈陷國家於不可收拾之境。”

其實最早呈分崩離析之局的,正是國會。自從袁世凱解散國會之後,國會時存時亡,時而兩個,時而三家,幾乎沒有統一過幾天,而議員猶自稱國會是國家統一的最後堡壘,豈不是笑話奇談?

留京議員麵對四麵八方的抨擊,也極感委屈,嚐作不平之鳴:“環顧同人留京者,製憲費外,未嚐多獲分毫。事畜所資,車馬所費,長安不易,幾告在陳,狼狽情形,有目共睹……嗚呼同人,力維大局,死守善道,若此猶被鬻身之誚,貽豬仔之譏,則天下真無是非公道可言矣!””

在6月20日的議員談話會上,吳景濂也與大家“約以六事”:一、無論政潮形勢如何,決不離京;二、絕不做法外舉動;三、不受外界任何之壓迫;四、憲法會議及總統選舉,應雙方並進;五、歲費與出席費,俱經國務會議通過,已有切實之保障,不致發生問題;六、製憲為國會唯一天職,所望同人努力合作,期於完成。

曾經擔任過總統府秘書長的山東籍議員丁世嶧,寫了一封措辭誠懇的信給吳景濂,勸他設法糾正會合會的違法之舉。丁世嶧,出生於山東巨富之家,從政之餘,醉心學問,書法尤佳,有“南吳(昌碩)北丁”之稱。他在信中說:

弟等與兄患難相共有日矣,區區人格,區區顧全法紀之心,當為高明所久知。弟等素以此自矢,竊願兄亦以此自勵焉。破壞法律,以附和軍警流氓之所為,縱一時依傍他人勢力,人無如我何,獨不顧天下萬世之公論乎?辱在知交之末,敢附忠告之義。區區微忱,尚希諒察。如何設法糾正,幸以賜教,弟等竊所樂聞也。36

然而,曾經說過。無論如何,誓不再作亡命之想”的吳景濂,這時已全副身心投入到總統大選的籌備工作中去了。

以劉楚湘領銜的132名離京議員,6月27日致函吳景濂,請其停開憲法會議。但吳景濂若無其事,依然每周三次憲法會議照開,直到因人數不足而流會為止。從他6月底給褚輔成等人的一封信,可以讀到一種死心塌地、義無反顧的冷靜。在信中,他以淡淡語氣告訴離京的議員們:“刻下都中秩序如常,各方麵對於國會均極尊重,憲法會議照常開會,毫無恐怖之虞,同人等盡可自由發表意思(見),行使職權。”37言下之意,有你們在,地球會轉;沒你們在,地球一樣會轉。

注釋

1《吳景濂自述年譜》(下),載《近代史資料》總107號。

2孫曜編《中華民國史料》(上海文明書局,1929)。

3張國淦《中華民國內閣篇》,載《北洋軍閥史料選輯》(上)(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1981)。

4載香港《華字日報》1922年6月6日。

5吳宗慈《中華民國憲法史後編》(大東書局,1924)。

6馮雙Ⅸ鄒魯年譜》(上)(中山大學出版社,2010)。

7梁啟超《哀求議員》,《粱任公近著》(下)(台灣:文海出版社,1923)。

8鄒魯《回顧錄》(嶽麓書社,2000)。

9馮雙《鄒魯年譜》(上)(中山大學出版社,2010)。

10章太炎《弭亂在去三蠹說》,引自湯誌鈞《章太炎年譜長編》(下)(中華書局,1979)。

11羅文幹《獄中人語》(民國大學出版部,1925)。

12載《申報》1922年7月27日。

13胡適《丁文江的傳記》(安徽教育出版社,1999)。

14載《努力周報》第2期。

15《團長宣言》,載《粵省商團月報-專件》第1期。

16簡琴石《商人政治論》,載《粵省商團月報》第2期。

17孫文《建國方略》,《孫中山全集》(五)(中華書局,1985)。

18陳炯明《中國統一芻議》,《陳炯明集》(下)(中山大學出版杜,1998)。

19陳炯明《建設方略》,《陳炯明集》(下)(中山大學出版社,1998)。

20載香港《華字日報》1923年9月20日。

21錢穆《國史大綱》(下)(台灣:“國立編譯館”,1970)。

22《顧維鈞回憶錄》(一)(中華書局,1983)。

23陶菊隱《北洋軍閥統治時期史話》(六)(三聯書店,1958)。

24劉楚湘《癸亥政變紀略》,載《近代稗海》(七)(四川人民出版社,1985)。

25羅文幹《獄中人語》(民國大學出版部,1925)。

26《章士釗等質問元宵提燈會慘劇》,《章士釗全集》(七)(文彙出版社,2000)。

27《顧維鈞回憶錄》(一)(中華書局,1983)。

28章士釗《書吳景濂》,《章士釗全集》(四)(文彙出版社,2000)。

29黎元洪6月10日通電語,引自張國淦《中華民國內閣篇》,載《北洋軍閥史料選輯》(上)(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1981)。

30劉楚湘《癸亥政變紀略》,載《近代稗海》(七)(四川人民出版社,1985)。

31孫文《致護法國會議員函》,《孫中山全集》(七)(中華書局,1985)。

32謝彬《民國政黨史》(中華書局,2007)。

33章太炎《致李根源書一七》,引自湯誌鈞《章太炎年譜長編》(上)(中華書局,1979)。

34劉楚湘《癸亥政變紀略》,載《近代稗海》(七)(四川人民出版社,1985)。

35《葉夏聲關於黎元洪出走兩院留京同人應征求署名向各省拍發通電表明態度的啟事》,載《北洋軍閥史料·吳景濂卷》(六)(天津占籍出版社,1996)。

36劉楚湘《癸亥政變紀略》,載《近代稗海》。

37《吳景濂就製定憲法事複褚輔成等人函》,載《北洋軍閥史料·吳景濂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