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9章 尾聲:民國憲政為何失敗7—12(1 / 3)

1925年,中國處在一個曆史的拐點。

聯省自治運動急遽退潮。浙江的“九九憲法”公布後,一直未能實施。到了1923年初,又提出了三種不同的憲法草案,俗稱“三色憲法草案”,準備交由全省投票公決采用哪一個憲法。但由於種種障礙無法克服,投票遲遲不能舉行。

到1923年,6月13日的北京政變,大大刺激了人們的神經,使浙江自治運動出現了一個小陽春,輿論呼籲從速公布省憲,以應付時局危機,但也有一派意見仍主張試辦自治,以作為一種過渡辦法。7月2日,各公團通過自治大綱,預備設立臨時議會,為臨時立法機構,並設省憲籌備處,籌備省憲進行事宜。

如此這般的討論,一直持續到1924年1月,浙江省議會總算議決《浙江省自治程序法》與《浙江省自治法會議組織法》,谘請省長公布。公布後又一直拖到8月1日,浙江省自治法會議才正式成立,由每縣縣議會選出1人,省議會選出37人,各法團選出37人組成。自治法似乎已到了臨盆陣痛階段,可惜江浙戰爭爆發,盧永祥下台,浙江的自治運動,又告行人止步,空忙一場。 廣東的自治運動,亦因陳炯明的下台,人亡政息。1924年,孫、陳兩軍在東江交戰,幾十萬滇軍、桂軍、粵軍、豫軍,還有各路贛軍、陝軍、攻鄂軍、建國軍、海軍、空軍、軍校、教導團之類的建製,雲集廣東,各自畫地為牢,坐地瓜分,開煙賭、設娟寮、鑄毫銀、截稅抽餉,無所不為。原來的民選縣長,全部推翻,重新委任。

因為要打仗,便需要龐大的軍費開支,南北皆然。1918年,段祺瑞南征,打了10個月,耗費8400餘萬元。1922年第一次直奉戰爭,僅奉軍方麵就耗費2400萬元,1924年第二次直奉戰爭,雙方共耗費3。5億元。1當初陳炯明奉命打廣西,戰役規模並不大,僅廣東方麵,就耗費400餘萬元。北洋政府還可以向外國貸款,而南方則困難得多,唯有向民間索取。

廣東為了籌措軍費,羅掘俱窮,乃至收沒全省寺觀、庵堂、廟宇、會館,鄉約公所,強行變賣-各行厘金已預征到1930年,地丁錢糧預征到1928年;征收種種苛細雜捐,名目繁多,多至百餘種,民不堪其苦,於是又引發了政府與商人的尖銳矛盾。

1924年10月,廣州發生商團事件,對自治運動是最致命的一擊。革命政府以商團反對政府為由,施以武力打擊,軍隊火燒西關,廣州商業最繁榮的槳欄路、楊巷、西堤二馬路、十七甫、第四甫、上九甫、太平路,龍滓路一帶,全部化作瓦礫廢墟。策劃此事的英籍華人買辦陳廉伯遭到政府通緝,逃往香港。這一事件,徹底粉碎了商人自治的夢想。

湖南是聯省自治運動中,唯一製定並公布和實施了省憲法的省份。1923年曹錕當選總統後,吳佩孚對湖南施加壓力,要求取消自治,湖南人發起了一場轟轟烈烈的“護憲運動”,南北幾乎再次兵戎相見。經過一番激烈的博弈,雙方各讓一步,最後協定湖南可以保留省憲法,但必須修改。

1924年5月,湖南22個縣的縣議會聯合通電提出修憲要求。直到9月,修憲案終於獲得省議會和縣議會簽署的法定人數,省議會在9月27日通過了《憲法會議組織法草案》的修正案。10月10日,湖南修訂憲法會議正式開幕。

這時,《中華民國憲法》已公布,湖南亦根據憲法,對省憲進行相應的修訂,以求符合憲法要求。但省議會確立了修憲的三大原則:一,保持三權鼎立的精神;二,不得廢除省務院長製;三,官吏任免,在合法政府未成立時,不能受中央任命。

不過,北方政局卻由於賄選問題極其動蕩。湖南修憲雖然完成,但已是六月棉胎秋後扇,沒人要了。湖南內部一片風雨飄搖,戰火四起,原湘軍第四師師長唐生智,與廣東革命政府暗通款曲,發動政變,在1926年把趙恒惕趕下了台。不久,南方國民政府誓師北伐,金戈鐵馬,殺入湖南。中國20世紀20年代最完美的省自治樣板,遂在遍地槍炮聲中,全盤瓦解。

代議政製是否不適用於中國?這個疑問,在清末民初,當立憲運動風起雲湧之時,不是一個問題。那時人人認為立憲是解決中國一切疑難雜症的唯一良方,仿佛中國朝可立憲,夕可富強。回想當年,清廷宣布預備立憲,全國城鄉一片歡呼,鞭炮聲從白山黑水,一直響到珠水雲山。資政院、谘議局,以及民國初創時的各省代表聯合會、臨時參議院、第一屆國會呱呱墜地時,受到社會各界的熱烈擁戴,議員們站在曆史舞台上,何等莊嚴,何等風光。

為什麼經過了十幾年的奮鬥,不見成熟長進,反而淪落到如斯田地?為什麼在歐美的良製,一入中國,便非橘而枳,難道中國真的不適合代議政製?許多知識分子都在苦苦追問。章太炎自稱早就不讚成代議政製,隻不過因國會兩度解散,他擔心批評國會,會被誤認為替軍閥張目,不得不三緘其口。

逮乎聯省自治運動勃興,世風丕變,章太炎不再沉默,奔走南北,手書121說,一再公開主張廢除國會。他的基本構想是:恢複給事中,負監督政府之責,恢複監察禦史,負監督官吏之責,官吏經彈劾查辦,已受行政處分後,如果還有刑事餘罪的,則交由法官審判;召開國民大會,負製憲之責。這種主張,由古文學家提出來無妨,但放到現實中,除非恢複君主立憲,否則真不知從何著手。

當過議員的章士釗曾寫《論代議政製何以不適於中國》、《再論代議製》、《三論代議製》等文章,他認為問題出在中國是農業國,與歐洲工業國不同。章士釗斷言,代議政製在歐洲也已式微,現在全世界都在試圖“逃工歸農”,中國為什麼要逆向求諸工業國?他說:

而吾本農業國,向無政黨惡物,偽代議製初立,又一蹴即倒。好自為之,固世界之樂園,而外人求之不得者,今乃無事自擾,舍吾數千年哲人賢士之所示教不講,徒越數萬裏外,於他人自為其國不得不雲爾之諸說中,捋挎何許,則視若可蘭福音,不加詢察而奉受唯謹,此誠所謂大惑不解者矣。

章士釗的結論是:“一言蔽之,吾為農國,不能妄采工業國之製度。今圖改革,請從農始。”2姑勿論全世界都在“逃工歸農”這個結論對不對,但改革要從農村開始,在20世紀20年代,已為愈來愈多的人所認同,但關鍵在於,往哪裏改?有人要往工業國改,步武歐美;有人要往三代之治改,回歸傳統;有人則想把三代之治與歐美文明調和成一體,那些說儒家也是共和的,便屬此類。章士釗也是主張新舊調和的,孫文早年也有類似主張,他曾說過:“而所謂三代之治,的確掌握了共和的真諦。”3三代之治,是中國知識分子一個揮之不去的玫瑰夢,但夢就是夢。

《臨時約法》是在孫文當臨時大總統時製定的,在後來的革命歲月裏,根據鬥爭的需要,他時而肯定約法,時而否定約法。他說過法律“在今日已成軍閥攘竊之資”,但他也說過袁世凱、張勳的失敗,全憑約法“戢奸雄之野心而止邪辟之亂萌”。但約法遲遲變不了憲法,“考其經過,則妨害搗亂,使憲法不能告厥成功者,皆為不利有憲法之人,其人即假借武力,敢為國民之公敵者也。不是之咎而咎國會,何其妄耶。”4也就是說,由於軍閥破壞,製憲起了個大早,趕了個晚集。事實上,不喜歡憲法的大有人在,何止軍閥。

孫文也指出,代議製有嚴重的缺陷,是一種過渡性的政製。他說:“民權國者,為人民共治之國家,故亦日眾民政治(但如代議製之民權國,非由人民直接參與政權者,尚不得謂純粹之眾民政治)。”

人民如何才能直接參與政權?孫文認為必須經過訓政。訓政就是實行縣自治,國民有直接選舉官員之權,有直接罷免官員之權,有直接創製法律之權,有直接複決法律之權(所謂選舉權、罷官權、創製權、複決權,四大直接民權)。凡一省全數之縣皆達完全自治者,則為憲政開始時期。由國民大會選舉省長,為該省自治之監督。至該省內之國家行政,則省長受中央之指揮。凡全國有半數省份達至憲政開始時期,即全省之地方自治完全成立時期,則召開國民大會,決定憲法而頒布之。

孫文是這麼說的:“中國人民不但愛好和平,遵守秩序,而且也浸染了選擇自己的代表管理自己事務的觀念。我們所需要做的,隻是把這種民主觀念付諸實行。”6即所謂人民知識程度太低,不能行民主的問題,純屬偽問題,他們有足夠的能力去選擇自己的代表。孫文有一個非常形象的比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