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是民國的主人,他隻要能指定出一個目標來,像坐汽車一般。至於如何坐去,自有有技能的種種專門人才在。所以,人民知識程度雖低,隻要說得出“要到那裏”一句話來,就無害於民主政治。7那麼,人民說出自己要到哪裏了嗎?早就說出了。清末民初以來,人民早已表達了自己的期待,清廷宣布預備立憲時,民間的歡呼聲、鞭炮聲,就已經告訴這個國家,人民想去哪裏了,但開車的專門人才卻遲遲沒有出現。即使有,也被謀殺了,被扼殺了。
通過合適的方法,把專門人才選舉出來,把開車的責任交給他們,這就是代議製。如果因為國會沒做好,就改為國民大會,怎麼保證國民大會就一定做得比國會好?議員也是選的,國民大會代表也是選的,人民可以選出好的國民大會代表,為什麼不能選出好的國會議員?為什麼孫文能夠接受國民大會,卻不能接受國會呢?說到底,是國民政府要集權,要行政高於一切,不想三權分立,因為國會是三權之一,是國家政權機構,而國民大會不是,它隻是一個民間會議。
因此,中國的問題不是“教民用政”,訓導人民說出想去哪裏,而是要訓導專門人才、訓導政府如何開這輛車,讓人民可以到達自己想去,而且早已說出來的地方。否則的話,議員做不到的事,國民大會的代表同樣不可能做到。
孫文為中國設計的路線圖是:軍政、訓政、憲政,分三步走,必須循序漸進,不可躐次。20世紀20年代的中國,仍在軍政時期,所以即使陳炯明推行縣自治,實現了人民直選縣長,孫文也認為太過超前,而要把民選縣長全部推翻。其實孫文也有苦衷,千難萬難,財政最難。北洋時代大部分政潮,都與財政有關。軍政時期,軍費龐大,如果各縣都實行自治,政府的軍費從何籌措?這仗就沒辦法打了。
吳景濂是任期最長、威望最隆的國會議員之一,一生致力於製憲,可惜總為浮雲能蔽日,長安不見使人愁,到最後也沒製出一部好憲法來。在談到代議製在中國舉步維艱時,他認為與國人政治上的“急激衝動”有關。在國會謝幕之前,吳景濂懷著某種莫名的失落寫道:“雖然憲法史所以十年無成,其原至複,非單純國會失職問題可概也。當民二議憲起草未成,贛寧政變起,草成國會第一次被非法解散。民六議憲二讀會未畢,督軍幹憲禍作,國會第二次被非法解教。後此數年入西南護法時代,雖嚐議憲,終於無成。凡此挫折,皆基於政治急激衝動,非議憲本身之咎,國會實以身殉之。”8 他直指國會第一次被解散,是拜“二次革命”所賜。第二次被解散,則拜督軍團幹政所賜。但這隻是外部因素,他沒有談及“國會失職”的問題。
在對待國會自身問題上,王家襄比吳景濂坦率,他指出國會內的黨派鬥爭,是主要障礙,外因反倒其次。他說:“夫曩者製憲不成之原因非一,最要之點,在始因政見之異同,繼為感情所激蕩,終則相抵相排而決不相讓,外力乘之,遂致蹉跎。”
歐美的議會也有黨派鬥爭,為什麼他們能妥協,而中國的議會之爭,最後都要弄到真刀真槍,戰場上見?對一些激進黨派的議員來說,從無分享權力的概念,議會之爭,本來就不是打算解決問題,而是為了製造問題。中國有句老話,“先禮後兵”,議會是“先禮”的形式而已,最終都是為了用兵。 仔細分析每次議憲失敗,甚至連一般常會也難以正常舉行的原因,誠如王家襄所說,與議員中的黨派紛爭有極大的關係。每逢國會討論重大議題時,總有一部分議員,出盡法寶,搗亂破壞,或製造流會,或展開罵戰,或挑起武鬥。考其背景,這些議員在反清的革命中,大部分出身草莽、長期從事武裝鬥爭。共和時代,他們進入議會時所定下的政治鵠的,從一開始,就以北洋政府為敵,無論是“二次革命”,還是護國戰爭、護法戰爭,隻要是反對北洋政府的,他們都會積極參與,在國會裏破壞北洋政府施政,也是鬥爭方式之一,當然不遺餘力了。
梁啟超從中國人的國民性,透析國會失敗的原因。他說:“我們中國人的最大缺點,在沒有組織能力,在沒有法治精神。”他打比方說,中國人與歐美人,一個一個地比較,絕不輸給他們,但歐美人十個人合起來,力量就增加十倍,“中國人不然,多合了一個人,不唯力量不能加增,因衝突掣肘的結果,彼此能力相消,比前反倒減了。合的人越發多,力量便減到零度”。這種現象,在國會中屢見不鮮。這就是中國沒有法治精神的結果。
梁啟超一針見血地說:“國會省議會,天天看見第幾條第幾項的在那裏議,其實政府就沒有把他當一回事,人民就沒有把他當一回事,議員自身更沒有把他當一回事。”但梁啟超並不悲觀,他認為人類的開化,總是趨向共同生活的,總有一天會讓中國人覺得,沒有良好的組織,就沒有辦法生存。如果不把組織的良能重新浚發出來,這身子就無從托命。什麼是組織的良能?粱啟超說:“隻法治精神便是了。”
這時的粱啟超,雖然脫離政治已久,一心從事教育工作,但他對國會過去的失敗與未來的改造,開了一劑藥方:
試問國會為什麼有價值,不是因為他代表國民嗎?現在議員卻代表誰來?但是現在的情形,隻是聚著一群靠吃政治飯的無業遊民,掛上一個頭銜,便靦然以全國主人翁自居,叫人怎麼能對他生出信仰來?即使改選一回,選出來還不是這一班人?換湯不換藥,結果依然一樣。這等說來,民意機關終久不得實現,政治終久不得改良,國家可要斷送了。
要國會恢複價值,根本就要叫國會真正代表國民。我想莫如施行一種職業選舉法,兩院中雖不妨有一院仍采代表地方主義,必須有一院采代表職業主義。將國中種種職業團體,由國家賦予法人資格,委任辦理選舉。選舉權被選舉權,都以有職業為限,像我們這種高等遊民,隻好在剝奪公權之列,想要恢複,除非趕緊自己尋著個職業來。
若用此法,那吃政治飯的政客,就使未能遵報肅清,最少也什去八九,就算替政界求得一張辟疫符。若用此法,那農工商各種有職業人民,為切己利害起見,提出的政治問題,自然絲絲入扣。若用此法,那“國之石民”和國家生出密切關係,民主政治基礎。自然立於不拔之地。若用此法,將來生產事業發達,資本階級和勞工階級都有相當的代表在最高機關,隨時交換意見,交讓利益,社會革命的慘劇,其或可免。”
梁啟超言之有理。在議員的背後,應該有無數的社會團體,教師的、學生的、銀行的、律師的、農民的、企業的、報業的公司、公會、協會、聯合會、合作社、俱樂部,等等,議員的名字應該與這些民間社團產生密切的聯係,而不是讓人一提起議員,就聯想起他們與政府官僚、軍閥的關係。國民大會應該是國會的後盾,現在卻成了國會的替代品,什麼時候要打倒國會,什麼時候就把國民大會高唱入雲。國會議員如果與民間社會是完全隔膜的,甚至是對立的,他們如何代議?代誰議?
然而,曆史終於讓梁啟超失望了。那個沒有法治精神就生存不了的世界,他沒有能夠等到。
如火如荼的社會革命,已經在南方爆發了。1926年7月,國民政府高喊著“打倒列強除軍閥”的口號,在蘇俄政治顧問和軍事顧問的協助下,在共產黨的支持下,從廣東出師北伐,直如風卷殘雲,一路追奔逐北,拔幟易幟。10月,國民革命軍克複兩湖全境,11月占領江西,12月占領福建,1927年3月占領江浙,跨長江而北指。
1926年4月,馮玉祥的西北軍在北京再次倒戈。段祺瑞逃入東交民巷,但政變很快失敗,段祺瑞得以短暫複出,但已無所作為。奉係表示對於維持執政府已經“無能為力”,隻能保護段執政安全離開北京。孫文、張作霖、段祺瑞的反直三角同盟,至此留下一地雞毛,無疾而終。段祺瑞通電下野。4月20日,黯然離開北京。
段祺瑞,這位兩次把宣統皇帝趕下台,一句話可令全國風雲變色的北洋之虎,在政海幾度沉浮之後,銳氣已消失殆盡,懷著無限的淒涼與空虛,到了天津日本租界,過起隱居的生活,持齋把素,打坐念佛,自號“正道居士”,1936年病逝。他留給這個亂世的遺言是:“勿因我見而輕起政爭;勿尚空談而不顧實踐,勿興不急之務而浪用民財,勿信過激言行之說而自搖邦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