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字體及文字與時代不符。抄件文字為現代隸體,書寫水平有限,未有早期隸書的筆意。這是作偽者不了解早期隸書之故。抄件文字中還夾雜晚期道教的專門文字和現代簡化字。
八、與古代書籍流傳狀況不符。所謂“《孫武兵法》八十二篇”其文中自稱為“家傳簡”,其實是作偽者的設計。我國古籍尤其是像《孫子兵法》這樣重要的名著是流傳有序的。曆代史誌多有著錄,私家目錄也有記載,與其同時代或後代的書籍還會引用其文字,可以說隻要此書在世間流傳收藏兩千多年,湮沒無聞是不可能的。不可忽略的是,其間中國文字的載體有一個重要的變化,那就是從簡帛轉變為紙張。今天,人們看到的先秦古籍大都是在此期間從簡帛上轉錄到紙上,成為書本的。假如真有“家傳簡”流傳於世,也不可能等到民國十二年由張聯甲來“書理”於紙上。
九、“兵法”與古書成書規律完全不合。從古書成書的一般規律考察,所謂“兵法”也是疑竇叢生,絕不可信。“兵法”中有“以篇名簡,定名孫武兵法”,“此為拾有三篇也,定名孫子兵法”,“吾以孫子兵法晉見吳王闔閭”等內容。這顯然是作偽者缺乏常識的向壁虛構。先秦著作往往不出於一人之手,而是同學派累世輾轉增附而成,這乃是學術界的共識。羅根澤先生曾考證戰國前無私家著作;餘嘉錫先生也認為“古書之題某氏某子,皆推本其學之所自出言之”,並指出“古書之命名,多後人所追題,不皆出於作者之手”。這兩位著名學者的看法無疑是正確的。所以在《史記·孫子吳起列傳》中,《孫子兵法》隻被稱為“十三篇”。現在所謂“兵法”炮製出孫武為其著作命名《孫武兵法》的“神話”,其用心也“良苦”,其扯謊水平也低下。
通觀先秦諸子著作,篇幅均不大,春秋時期的諸子著作尤其短小精悍,均不過數千言,如《老子》《論語》《易經》以及《孫子》十三篇皆為五六千字,這是與當時書寫條件困難有關的。如今,“收藏者”以為兵書篇幅也是“韓信將兵,多多益善”,將“兵法”字數膨脹到十四萬餘字,殊不知這恰好反映了他們對古代曆史的無知。
偽造者對《孫子兵法》著錄及流傳的知識似懂非懂,所以不說則已,一開口便錯。眾所周知,《漢書·藝文誌》之所以隻著錄“《吳孫子兵法》八十二篇”,沒有著錄“《孫子兵法》十三篇”是因為“十三篇”包含在八十二篇裏麵了。這是學者的共識。而現在發現“《孫武兵法》八十二篇”,從房立中提供的篇目,從《預示篇》提供的內容,從呂效祖為“《孫武兵法》八十二篇”寫的序言來看,都講“八十二篇”中不包括“十三篇”,“十三篇”在“八十二篇”之外。這就是說,《孫武兵法》不是八十二篇,而是九十五篇。從他們提供的篇目看;第八十一篇是“三十六策”。“三十六策”最早見於《南齊書·王敬則傳》,書中有句話:“檀公三十六策,走是上計。”檀公指南北朝劉裕的名將檀道濟。“三十六策”怎麼會在《孫武兵法》八十二篇之中呢?《漢書·藝文誌》又怎麼會把“三十六策”著錄進去呢?
另,房立中自己的“輯本”,也為手抄本是假的提供了證據。房立中一方麵說西安的本子可以與世界八大奇跡相媲美,是中國版本中最古老規模最大的兵學聖典;一方麵他又編了一個與手抄本內容大不相同的“《孫武兵法》八十二篇”輯本,並宣稱他這個輯本也是“《吳孫子兵法》八十二篇”。這就自相矛盾了,到底哪一個是真的?如果西安的是真的,那麼他那個“輯本”就是假的;反之,則西安的那個“國寶”便是假的。或者兩者都是假的。
十、鑒定的結果也顯示“兵法”出於今人的偽造。中國革命博物館文物鑒定專家肖貴洞曾對“兵法”第四十篇做過鑒定。斷定“抄本”絕非如“收藏者”與房立中等人所稱抄錄於“民國十二年”(1923年),而是六七十年代,甚至更晚抄寫的。1996年12月10日,肖貴洞又應《北京青年報》記者曾偉的要求,重新簽署了他當時的鑒定意見。鑒定意見原文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