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是懷著這樣的信念和理想,陳夢家才不惜才力,對西周青銅器做進一步斷代研究。在書中,陳夢家根據自己多年的研究心得,針對西周的年曆問題指出:“西周年曆的重擬,應該有步驟的作去:首先作銅器斷代的工作,從花紋、形製和出土地尋求某組某群銅器外在的聯係,再從銘文內容尋求其內部的聯係;其次有了若幹組、群可以大約斷代的銅器,就其所記的年月日推求各王在位的最低年數,從一個王朝的幾組銅器排比其年月日的曆組;最後由於各朝曆組的排比而得西周曆法的大概麵貌(曆法可以小小變易的),將前後相連接的王朝的銅器曆法組串接起來,在串接過程中可以參考文獻記載的王朝年數。”正是在這樣的治學思想和方法的指導下,陳夢家在進行西周銅器的斷代研究時,對已有銅器資料做了盡可能的徹底清理,並密切關注新的考古發掘與研究成果,不僅深入分析器銘內部的多方麵聯係,而且更注重銘文字形、書體、器物形製和紋飾的相互比較,力主在綜合考察的基礎上做出判斷。這一切,對西周銅器研究進一步走上考古類型學的科學軌道,起了重要的推動作用。
1955年至1956年,是陳夢家在學術研究和人生道路上最為春風得意的兩年。在此期間,他的長篇巨著《西周銅器斷代》部分手稿開始在《考古學報》上連載,並引起學術界的矚目。其早些時候的《尚書通論》《西周年代考》和《六國紀年》等著作,也在這個時期正式出版或再版。與此同時,他還著手將過去精心收集的海外所見銅器資料,彙編為《中國銅器綜錄》,並很快完成了美國、北歐和加拿大三部分冊。意想不到的是,正當陳夢家處於事業的頂峰時期並忘我勞作之時,災難突然降臨到他的頭上。1957年夏,他被劃為“右派分子”,蒙受了不白之冤。處於當時的政治形勢,他的《西周銅器斷代》被迫停止連載,而已編成的《中國銅器綜錄》分冊,也自然斷了出版的希望。陳夢家從人生與事業的頂峰一下滑入低穀,在精神上蒙受了巨大的壓力和創傷。盡管如此,他還是強忍著精神上的痛苦,堅持不懈地進行學術研究。
又一次暫時獲得解脫的陳夢家
1963年,經過了六個寒冬煎熬的陳夢家終於恢複了正常的工作和政治生活,在陽光初露的春天裏,遵照考古所的計劃要求,他開始主持籌備《殷周金文集成》的編纂工作,同時繼續撰寫《西周銅器斷代》一書。令人扼腕的是,1966年“文化大革命”爆發,陳夢家曾經曆了“反右”一劫,現又遭遇到“文化大革命”的厄運,他又一次成為“革命”的靶子,在勢如滔天的惡浪中,他再也無法忍受精神上的折磨和人格的汙辱,於1966年9月3日含冤自戕,年僅55歲。由他所主持編纂和撰寫的《殷周金文集成》與《西周銅器斷代》兩書也隨之擱淺。
“文化大革命”結束後,隨著新的科學春天的到來,《殷周金文集成》又被提到了議事日程。由於陳夢家已撒手人世,這項工作在夏鼐的指導下,由王世民負責。他們會同陳公柔等幾位專家,傾力投入到搜集資料、考釋、研究與編撰之中。經過多方麵的努力,自1984年開始至1994年,《殷周金文集成》共18部陸續編撰完成並出版。這套曆時近40年,凝聚了兩代考古學家心血和智慧的皇皇巨著,共收集自宋代著錄至20世紀90年代初1000多年間有銘文的青銅器近1.2萬件,為青銅器銘文和有關研究,做出了劃時代的開創性貢獻。
王世民等在“工程”中的研究成果
就在參加編撰《殷周金文集成》的同時,遵照夏鼐的指示,王世民和考古所的張長壽、陳公柔等青銅器專家,又開始了對陳夢家遺著《西周銅器斷代》的整理工作。前已敘述,陳夢家的《西周銅器斷代》,曾於1955—1956年在《考古學報》上連載過部分內容,後來隨著政治形勢的驟變而中斷。王世民等人接手這項工作後,將陳氏已發表和未發表的遺稿進行了全麵、係統的整理,交由中華書局予以出版。再後來,王世民作為《中國美術分類全集》(500冊)其中一個分類《中國青銅器全集》(16冊)的編委,負責西周諸侯銅器(第6冊)的編撰工作(張長壽參與該書商代晚期部分)。正因為有了上述經曆和學識,夏商周斷代工程啟動後,關於“西周青銅器分期研究”的專題任務就落到了王世民、張長壽、陳公柔三位青銅器專家的肩上。
在研究中,王世民和其他兩位專家都清醒地認識到,過去由於曆史的局限,研究者在考訂西周有銘銅器的年代時,雖已注意到器形和紋飾的比較分析,卻長期缺乏典型墓地的分期成果作為參照,而對西周墓葬出土銅器的研究,也往往與傳世有銘銅器對比不夠。因而,這次研究在迫切需要廣泛收集已有的西周銅器典型資料的同時,還需認真進行考古類型學的排比分析,在重新考察西周銅器主要器類發展譜係的基礎上,進一步明確四要素俱全的銅器的相對年代。
按照以上研究思路,王世民、張長壽、陳公柔三位學者,將收集的西周銅器典型資料分為五個部分:(1)西周高級貴族大墓發掘出土的銅器。(2)保存情況較好的西周青銅器窖藏。(3)傳世品中的成組銅器。(4)零星出土和傳世品中的標準器。(5)其他有重要銘文的銅器,特別是年、月、月相、幹支四要素俱全的銅器。
陳公柔、張長壽排列的青銅器鳥紋圖譜
在具體的研究過程中,王世民等學者根據上述五個部分銅器的圖像資料,選取比較常見的如鼎、鬲、簋、盤等11種器類共352件標本,逐類按其形製進行詳細的分型、分式,之後再根據形製和紋飾的差異,將各型器物分為若幹式。最後,逐件說明標本形製和紋飾的特點,如出土地點、現藏處所、尺寸、銘文內容及與其他器物的關聯情況等,並判斷它們的大體年代。與此同時,還要對西周銅器上常見的幾種變化較多的主體紋飾,例如鳥紋、獸麵紋、竊曲紋等進行係統研究。通過排比分析,探討幾種銅器紋飾的演變規律,判明它們的主要流行時間,在不同時期的紋樣特點、裝飾部位以及與其他紋飾的搭配關係等。最後,根據各類器物形製和紋飾的詳細對比,銘文內容的多方麵聯係,特別是銘文一致和作器者相同的同組關係,以及年代明確的墓葬的同坑關係等,綜合起來考察它們的譜係。當這些縝密而煩瑣的工作完成之後,王世民等三位學者將西周銅器分為早、中、晚三期。各期相當的王世為:
早期:武、成、康、昭
中期:穆、共、懿、孝、夷
晚期:厲、宣、幽
由於將四要素俱全的銅器置於整個譜係框架之中加以考察,這樣所判定的年代就較為客觀合理。
在已發現發掘的西周青銅器中,年、月、紀時詞語與日名幹支四要素俱全的共約60件,其中有器形圖像的51件。經對諸器的出土情況、形製、紋飾等綜合研究,並聯係其他相關青銅器做分期斷代,得出如下結論:
西周時期四要素俱全的青銅器分期斷代表
續表
需要說明的是,青銅器斷代研究成果,隻是排出了西周王年的總體框架,並不能確定全部、具體的西周王年。但是,夏商周斷代工程在此基礎上,依據五件青銅器和一條天象記錄,結合文獻,采取從後往前的方式,來推定西周各王的在位年數。所依據的材料分別是:
西周晚期:吳虎鼎與宣王十八年
晉侯穌鍾與厲王三十三年
西周中期:“天再旦”與懿王元年
虎簋蓋與穆王三十年
鮮簋與穆王三十四年
西周早期:靜方鼎與古本《竹書紀年》昭王之年
《召誥》《畢命》曆日與成、康之年
按“工程”設想,隻要在以上材料中建立起7個支點,整個西周王年便可大致排出。
1.吳虎鼎與宣王十八年
1992年,陝西省長安縣徐家寨村出土了一件銅鼎。該村位於縣城南約2公裏的申店鄉,此處西為神禾原,東為少陵原,潏河從南而來,在徐家寨村南折而西流。這一年,長安縣在此處大搞黑河引水工程,就在引水工程進行的過程中,包括吳虎鼎在內的一堆青銅器被隆隆的推土機推出。由於工地環境複雜,人員混亂,吳虎鼎等青銅器剛從泥水裏推出,就被現場的民工哄搶一空。長安縣文管會得知這一消息後,立即派人趕往工地展開調查,在有關部門的配合下,吳虎鼎等大部分出土的青銅器被追回。由於出土地點被破壞,文管會的工作人員已無法知道具體的埋藏情況了。
“工程”成員在考察吳虎鼎銘文。自左至右:劉雨、陳久金、李學勤
據長安縣文管會穆曉軍後來發表的文章稱:“所出吳虎鼎為立耳,小平沿,半球形深腹,蹄足,口沿下飾竊曲紋帶。竊曲紋為變形夔鳳紋,中間有目,下襯一道弦紋。腹底三足間有三組弦紋,每組兩道。此鼎通高41厘米、口徑40厘米、耳高7.9厘米、耳寬9.5厘米、足高18厘米、足徑4厘米、壁厚0.5厘米,總重15.4公斤。”
吳虎鼎被追回後,一直作為一般文物放在縣文管會的庫房內收藏,直到1997年清查庫房文物,工作人員對此鼎上的土鏽進行剔除時,才發現了具有重大學術價值的銘文。銘文鐫刻在鼎腹的內壁,共16行,每行10至12字,共計164字。由於一足脫裂,造成了幾個字殘缺不全。經著名曆史學家、古文字學家李學勤及其他專家釋讀後,發現其銘文的內容是:
惟十有八年十又三月既生霸丙戌,王在周康宮夷宮,道入右吳虎,王命善夫豐生、司空雍毅,申剌王命。……
從形製、紋飾看,吳虎鼎具有明顯的西周晚期特征。據李學勤考釋,銘文中的“吳虎”非吳氏,“吳”當讀為虞衡之虞,是官名。銘文中“周康宮夷宮”當為夷王之廟,而銘文中的“剌王”當為厲王,由此可知這是一件目前最為明確無誤的宣王時銅器。曆日中的“惟十有八年”即宣王十八年。學術界一般認為宣王時已有確切紀年,宣王十八年即公元前810年。由於有了宣王紀年的準確定點,將此器與其他青銅器聯係校正,在證明《史記》紀年可信的同時,可以將此鼎銘文中記載的日曆作為西周晚期年代的一個重要支點。
吳虎鼎銘文拓片
晉侯墓地M8墓室平麵圖。右下角為盜墓賊劫餘的兩件銅編鍾
2.晉侯穌鍾與善夫山鼎
晉侯墓地M 8墓出土的兩件穌鍾摹圖與銘文
晉侯墓地M 8墓經盜墓賊盜掘後,出土的兩件穌鍾
前文已述,山西省天馬—曲村遺址自1986年之後,即引起了盜墓賊的注意,繼而盜墓狂潮席卷而來,整個遺址被掘得千瘡百孔,許多價值連城的國寶級文物慘遭洗劫。就在這一浪高過一浪的盜墓狂潮中,1992年秋,遺址中晉侯墓地M8號墓又遭到了盜掘。狡猾的盜墓賊利用地形地物,先將墓室東南角用炸藥爆破成一個豎井狀的坑道,然後順坑道下挖至槨室東南角的底部,緊接著再向西橫穿一個圓洞直接到了棺槨的足端。正當盜墓賊順洞而入並在墓中瘋狂地劫掠器物時,被當地村民發現,由於村民的製止和報警,盜墓賊攜帶部分珍貴文物倉皇逃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