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變法政治的無形之障(2 / 3)

今之言變法者,其犖犖大端,必曰練兵也、開礦也、通商也。斯固然矣,然將率不由學校,能知兵乎?選兵不用醫生,任意招募,半屬流匄,體之羸壯所不知,識字與否所不計,能用命乎?將俸極薄,兵餉極微,傷廢無養其終身之文,死亡無邱其家之典,能潔己效死乎?圖學不興,厄塞不知,能製勝乎?船械不能自造,仰息他人,能如誌乎?海軍不遊弋他國,將卒不習風波,一旦臨敵,能有功乎?如是,則練兵如不練。礦務學堂不興,礦師乏絕,重金延聘西人,尚不可信,能盡利乎?機器不備,化分不精,能無棄材乎?道路不通,從礦地運至海口,其運費視原價或至數倍,能有利乎?如是,則開礦如不開。商務學堂不立,罕明貿易之理,能保富乎?工藝不興,製造不講,土貨銷場,寥寥無幾,能爭利乎?道路梗塞,運費笨重,能廣銷乎?厘卡滿地,抑勒逗留,脧膏削脂,有如虎狼,能勸商乎?領事不報外國商務,國家不護僑寓商民,能自立乎?如是,則通商如不通。其稍進者曰:欲求新政,必興學校,可謂知本矣,然師學不講,教習乏人,能育才乎?科舉不改,聰明之士,皆務習帖括以取富貴,趨舍異路,能俯就乎?官製不改,學成而無所用,投閑置散,如前者出洋學生故事,奇才異能,能自安乎?既欲省、府、州、縣皆設學校,然立學諸務,責在有司,今之守令,能奉行盡善乎?如是,則興學如不興。自餘庶政,若鐵路、若輪船、若銀行、若郵政、若農務、若製造,莫不類是。蓋事事皆有相因而至之端,而萬事皆同出於一本原之地。不挈其領而握其樞,猶治絲而焚之,故百舉則無一效也。

這就是康有為“一變俱變”理論的闡述。這種以政治變革為綱,全麵開花的變革理論,其根據有點類似於多米諾骨牌效應。自戊戌以後,這種理論一直都很有市場,其邏輯的順延就是近代純理論中的“全盤西化”論。而中國的近代化之旅,也就是從變器到變製再到變革思想文化,沿著唯心的路線前進,結果呢,我們大家都知道,依舊是沒有多大效驗。

誠然,這種理論並非沒有道理,講起來也很吸引人,有說服力。但是,絕大多數信奉這種理論的人卻忘了一個前提:近代化變革不是外發行為,也不隻是政府行為,它歸根結蒂是要靠一個民族的自發力量,隻要自發力量成長起來,依靠資本和市場的魔術棒,近代化所需要的一切都會自然而然地冒出來,不需要人們刻意地去安排。一個傳統社會,在近代化之初固然需要有政治力量的促發,但善良願望更多的政治力量也不可能將事事都安排妥帖。將西方的某種文化因素引入一個完全陌生的環境時,不可避免地要出現種種扡格與衝突,讓引入者覺得必須連鎖性地將其他相關因素也引進來,甚至好像隻有將原生地的文化環境也搬來方才適意。顯然,這是不可能的事。

從世界發展中國家的近代化曆程來看,追求全然的政治、製度與文化諸方麵的配套不過是一種不切實際的奢望。各國近代化的速度雖然有差別,但卻總是在向前走的,並沒有因為種種不配套而停滯不前。隻要本民族內部的自發因素膨脹起來,引進的西方因素久而久之自然會在與環境的摩擦與互動中產生變異。引入的東西,也隻有出現變異,才能在本土生根,近代化也有民族特性,原因就在這裏。盡管這種種的變異會讓人覺得好笑甚至難堪,但這是沒有辦法的事情,近代化總會要有陣痛。

康梁求全之念的毛病就在於他們沒有跳出那種以官權安排變法的老套子,總想一步就將變法諸事安排妥帖,搞現在人所謂的係統變法,不致讓陳舊的因素來妨害引進,妨害新法。造成事事新、麵麵新的局麵。然而,這是一種理想主義一廂情願,結果是導致變法沒有主次,抓不住要害。就是沒有政變,這種變法也會走彎路,我們隻要看看庚子之後幾乎是依樣畫葫蘆的新法就不問可知了。

三、權力的合法性依據

任何一種政權以及政權的領導人都有一個權力的合法性依據的問題。它關係到權力運行的是否順暢和民心民意的向背。盡管傳統社會裏政權都有武力的背景,但馬上得天下的“強人們”卻從不敢懈怠了為自己政權尋找合法性依據。

春秋五霸遙奉那毫無權威的周天子,為的是換來自家霸主身份的合法性。如果沒有哪怕是空頭天子的認可,隻憑武力,阻力就會大得多。曹操挾天子以令諸侯,目的就是使自家的權力披上漢天子的外衣。“禪讓”、讖緯都成為改朝換代者取得合法性依據的借口。此外五行輪換、五德交替,以及天相以符人事(即皇權受命於天)的種種理論,都是為皇權尋找合法性依據的大本大源。

明清兩朝的統治者都將尊孔作為獲得或曰加強合法性依據的手段,但他們的根本不同在於,前者將驅逐韃虜,恢複中華作為權力主要的合法性依據,而後者正好相反,必須強調胡夷入主中原的合法性(如雍正在《大義覺迷錄》裏強調周文王是東夷之人等等的妙論。

合法性依據也可以憑借長時間而且有效的統治獲得,滿清入關,由於推行剃發令,曾引起了激烈的反抗,懷有強烈民族情緒的士大夫也長期堅持反清活動,但是,經過較長時間的武力征服與懷柔政策交相施用,滿清穩住了江山,漸漸地,一般老百姓開始習慣了異族統治,而士大夫也紛紛歸順新朝,從而滿清也就獲得了統治的合法地位。

一旦一個朝代確立了其合法性,那麼這個朝代的合法性依據已經有了,但每一個統治者的合法性仍需講求。一般來講,按正常繼承程序繼承皇位的人,有血緣和上屆皇帝的“遺詔”作為依據,大體不成問題。但如果爭位者比較多,爭奪激烈,也會出現疑問,如雍正的繼位,種種謠傳一直傳到清亡仍未止息。他自己跳出來解釋,反而越擦越抹越黑。乾隆以後,由於密詔傳位製度的實行,像他父親繼位那樣的風波消失了,但三傳之後,又出現了他們列祖列宗也難以預料的太後臨朝問題。

我們在前麵曾反複講過,太後臨朝稱製在有清一朝沒有製度上的依據,但是一方麵是由於那拉氏身為小皇帝之母的特殊地位,一方麵也是她具有的政治實力和手段,她還真的脫穎而出了。

不過,在她垂簾之初,她是巧妙地借用了皇室宗親的地位和招牌,掩飾了她不合祖製的行為,鹹豐的親兄弟恭親王奕不僅頂上了清朝廢置已久的議政王的頭銜,而且還兼任握有實權的首席軍機大臣和總理衙門大臣。恭親王以他皇帝至親的身份,直接出麵秉政,多少衝淡了那拉氏的違製之舉。

在西太後垂簾的最初十年,西太後的行為是十分謹慎的,擺出了一副精勵圖治的架式,還時常聽大臣給她宣講經史。而且恭親王也的確擁有實權,實際上是他與西太後在共同掌權,西太後對恭王也相當在意,清朝幾代皇帝為阻止八旗子弟的腐化,曾幾次三番下令禁止旗人看戲(實際上從未真正禁住過),到晚清時節,禁令早弛。西太後本人是個戲迷,但在這個階段,她就是不敢在宮中唱戲。她與恭親王除掉了肅順,但卻仍然重用肅順重用的漢族大臣,卒賴其力,得以剿平太平天國,迎來了所謂的“同治中興”。某種意義上說這是一種新的“王與馬治天下”(東晉時人稱王導與晉帝司馬睿語)。因此,《清史稿》評論這一階段的統治時說:“穆宗衝齡即阼,母後垂簾。同運中興,十年之間,盜賊劃平,中外義安。非夫官府一體,將相協和,何以臻茲?”剔除其中的諛詞,倒也說出幾分實情。

可是,老天不作美,西太後垂簾垂到十四年的時候,同治帝一病不起,一下子她統治權的依據就要喪失了,這次的危機在某種意義上比鹹豐死時還要嚴重,眼看她辛辛苦苦掙來的權力就有付諸東流的可能,據說,西太後曾說:鹹豐死時她雖然悲痛(也有幾分高興,因為這給她提供了一個機會)卻“以為猶有穆宗可倚,孰意穆宗至十九歲,遽又夭折,自此予之境遇大變,希望皆絕。”也就是說,西太後的統治權的合法性受到了嚴重的挑戰。

不過,這一次的危機也有對她有利的地方,這時的她,已經經過了十幾年統治風雨的考驗,不僅成熟老辣,而且有了“政績”。在祺祥政變時她僅僅憑陰謀,而這時的她已經有人望了。她所缺的隻是一個依據,於是她非常迅速地給自己找了一個依據--再給鹹豐找一個繼子,好讓自己再當太後。

顯然,這又是一次公然違犯祖製的行為,漫說同治並無親兄弟,就是有,清朝也沒有兄終弟及的傳位傳統,而且在其他朝代,這種方式也是招人詬病的(因為它易招致爭位而使政局動蕩)。所以,西太後的旨意一時受到了相當多的非議,擁立溥字輩(同治的下一輩)的呼聲很高,據說恭親王奕也有所參與。居然還有人不識趣地提出用“頒立鐵券”的辦法來確保同治帝嗣子的皇位(實際上就是借題對西太後不為同治立嗣的作法表示抗議)。同治皇後死後,一批朝臣又來借題發揮,紛紛上奏要求給同治後加諡,最後又有人(吳可讀)來了個“屍諫”,把抗議浪潮推向高峰。這些反對聲的目標隻有一個,就是動搖西太後統治權的合法性。

費了九牛二虎之力,西太後總算憑著她的聲望、勢力與鐵腕平息了反對的聲音,暫時穩住了她的陣腳,但經此一番波折,她自己也十分清楚,在嗣子的前提下,她統治權的合法性大大成問題了,因此,她不得不再三宣稱“垂簾聽政之舉,本屬一時權宜”,“一俟嗣皇帝典學有成,即行歸政。”

值得注意的是,向她權力合法性發出疑問的,以滿員為多。同治新喪,在立嗣的西暖閣禦前會議上,內務府大臣文錫即提出:“請擇溥字輩之賢者而立。”光緒立後,內閣侍讀學士廣安又上奏折,公然提出什麼宋代宋太宗趙匡義傳子不傳侄的曆史教訓問題,明白地含沙影射。除了這種公開站出來的反抗之外,私下背後的議論肯定更多,恭親王奕態度也不明朗,連一向老實聽話的醇親王奕譞,在聽說讓他兒子入繼大統之後,以壯年之軀,居然昏迷倒地,一病不起,顯然他心裏明白這種不合祖製、有違傳承慣例的做法暗含的危機,對驟然降臨於他家門的無妄之福感到莫名驚恐,一時承受不起這個壓力。

對於漢族大臣來說,太後稱製臨朝並不是什麼稀罕事,雖然於經不合,但卻有史有征。由於有西太後的“政績”和積威,他們一般比較容易接受西太後統治這個事實,心中稍感不平的道德感又受到“母子”關係的孝道的撫慰,而吳可讀的屍諫,雖說鬧得沸沸揚揚,但此人此舉並無別人指使,因而不能說有多大代表性,況且此人一向行為怪僻,常有俗稱“冒傻氣”的舉止,人送外號“吳大嫖”,以嘲笑其一次青樓癡行,這說明這位前禦史在漢員中聲望不著。而那時頗有名氣的清流黨人,反而都很自覺地站在西太後一邊,巧舌如簧,找出種種不是借口的借口,為之解圍。所以,西太後在垂簾以及以後的把持國政方麵,似乎並不太在乎漢臣的反應,而終其統治之期,她都十分在意滿族大臣的態度,也在意自己的行為在旗下輿論中的反響。顯然,這是因為滿員還不習慣這種對祖製一而再,再而三的冒犯,在心理上更難以接受女人統治的緣故。

那麼,為什麼西太後不將統治支點移到漢族大臣這邊,幹脆不理睬那些想不開的滿員呢?顯然,這也是不可能的事情。因為西太後自己就是滿族的一員,而且已經躋身滿族皇室,她不可能忘記她所賴以行使權力的政權的性質,否定了這個性質,她統治的最基本依據就沒有了,因此,她無論如何也要確保滿族大員,尤其是親貴對她統治的支持。

正因為如此,她在光緒承統這個轉折關頭,在陸續整掉了公開表現異議的滿族大臣之後(並非極端手段),又將態度暖昧的恭親王奕從首席軍機與總理衙門大臣等要職的寶座上攆了下來,說他“始尚小心匡弼,繼而委蛇保榮。近年爵位日崇,因循日甚,每於朝廷振作求治之意,謬執成見,不肯實力奉行。”其實是說他於西太後想辦之事“不肯實力奉行”。但是卻接連將醇親王奕譞和禮親王世鐸這兩個滿族宗室親貴推出來,接替奕的遺缺,另外又將額勒和布,徐桐(漢軍旗)等調整入軍機,反而強化了中樞機構的滿旗特色,以換取旗人的支持。

1889年,光緒年滿18歲,西太後不得不宣布歸政,將一部分處理日常政務的權力交給了光緒。按法理,光緒的權力是製度賦予的,與西太後無涉,但是依情理,他的權力卻是西太後讓給他的,西太後此時雖年逾半百,精力卻依然健旺,頭腦清楚,並且十分有效有力地控製著政權,行使著權力,如果她是個男性,誰也不敢,也不可能指望她會交出權力(哪怕是部分的、名義上的權力),可是現在她必須交出來,必須把自己握熱了的權力拿出來與別人分享。至少在她看來,光緒所擁有的權力是她賜予的。這樣一來,就出現了一個問題,光緒和他周圍的人可能更多地想的是法理,而西太後和她的親信則更在乎情理。雙方在光緒的權力合法性上,從一開始就有了不同的立場。

甲午戰敗的強烈刺激,激發了光緒改弦更張、變法改革的欲望和心意,當他向西太後表示這種心意的時候,西太後再一次感到了尷尬。出於清王朝和愛新覺羅家族的利益,她不能不讓光緒變法,但是如果答應光緒的變法請求,就意味著要進一步讓出權力,甚至可能最終失去一切權力,光緒主持變法成功之時,就是“嗣皇帝”建立事功(政績)之日,一旦有那麼一天,西太後不僅製度上沒有權力合法性的依據,而她最後的依恃之一,她的事功也將黯然失色,那麼她也就隻有退出曆史舞台的一條路了。

麵對這樣尷尬的局麵,即使老謀深算如西太後,一時也表現出相當的猶豫和狐疑不定,一方麵,她同意變法,而且一度表現出對新學的關注,甚至表示過隻要不易衣冠,改正朔,可以一任光緒所為的寬容姿態,而且,一度對光緒的權力也比較放開,光緒於是一口氣發布了多道上諭,圖強變法。在甲午戰爭期間很遭光緒討厭的孫毓汶、徐用儀先後被光緒趕出軍機處和總理衙門。但是,另一方麵,西太後並不明確表示廢止《歸政條目》,也不強調它的存在,在權力歸屬問題上含糊其辭。

但是,這種狀態隻存在了一個非常短暫的時間,難忍寂寞的西太後很快就結果了自己的遊移不定,一日甚一日地表現出對權力的渴望。一批批因變法而感到失意和不滿的旗員也乘機包圍著她,使她漸漸處在了最得旗人之心的位置,而且她明白地意識到,隻要她反對變法,旗人的絕大多數就會置祖製於九霄雲外,狂熱地支持她的複權。

盡管如此,她的矛盾心理依然存在,為了抓住權力而毀掉變法,畢竟要冒毀掉大清江山的風險,冒為方世唾罵的風險,她盡管是個女流之輩,恐怕也不會那麼心安理得。所以在相當長的一段時間裏,她對政局的幹預,主要是通過孝道的大帽子,讓光緒不時地到頤和園請安,或者她入宮去看光緒,使光緒不得不將變法的情況向她彙報,不露痕跡地居處裁決者的地位。直到最後,百日維新已經開始,她才重行堅持《歸政條目》上賦予她的權利,要求將奏折“慈覽”,並重申京官侍郎以上、地方督撫的任命要向她“謝恩”,明確地拿走了高級官員的任用權。這個時候,帝後雙方的矛盾已漸趨白熱化,所以西太後才這樣赤裸裸的跳出來。

可以說,在維新變法期間,西太後維持權力的最大依據就是以母子關係為基礎的孝道,她的這個孝道裏,明顯包含著你的一切都是我給你的這種賜予心理,由於這種心理作怪,就形成這樣一種怪圈,西太後認為光緒的權力是她賦予的,沒有她,光緒什麼都不是.因此,光緒就不應該不聽她的話,可是如果事事都聽她的話,那麼也就等於沒有把權力賦給光緒。出於種種原因,西太後自己全然沒有走出這個怪圈的意思,光緒自然也沒有這個勇氣,向西太後指出這個貌似有理,實則荒唐的悖論。維新派在事情過後,痛定思痛時雖然指出了光緒權力並非出自西太後的道理,但在當時,他們也同樣礙於這個讓人難堪的孝道。康有為亡命之初,康有為在給日本友人的信中說:“然我國之帝後,猶貴國之有公武也(即日本的天皇和幕府--筆者注)。帝後之隙已深,亦如貴國萬無公武合體之理。然貴國公武異處,而我則帝後同居;貴國王室與幕府,猶有君臣之分,我朝皇上與西後,當牽母子之名。同居則行事甚難,假名則群臣易感,既猜忌甚至,故布置甚難。”實際上,當時的康有為在這孝道的大名目下,也難有作為。到了最後關頭,孤注一擲想借軍事冒險兵圍頤和園,本是理所當然的反擊之舉,但事後卻諱莫如深,不敢承認。

變法的授權到底出自於誰?按法理應該是製度,皇帝有理所當然的權力。但在當時,西太後卻堅定地認為這種權力的合法性依據出自於她的授權,而光緒並不否認這一點,因為他多次去討這種權力,維新派也不敢甘冒“離間”人家母子之“大不韙”來否認這種授予關係。西太後發動政變以後,也從不否認她曾允許光緒變法,而隻是譴責他胡鬧。這樣,就無形之中形成了一種很不合理的邏輯:既然變法的權力是西太後授予的,那麼她就有權收回。最為可悲的是,在政變發生的時候,民意民情基本上是傾向於西太後的。由於對變法的隔膜與反感,使他們忘記了光緒作為皇帝的合法權力,反而認為太後的決定才是合法合理,權力的合法性依據很扭曲地得到了民意的認證。

我們不得不承認,在作為傳統社會的當時的中國,權力合法性依據的標準是混亂的,因為權力的傳遞與傳承的規則就是混亂的,合法性依據既有民意因素,又有製度因素,還有實力因素和倫理因素(直到現在,人們還是理所當然地認為有權者的父親或母親可以支配有權者行使權力)。這個問題的解決,恐怕也有賴於社會的進化。

四、老百姓眼中的“康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