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民造反的隊伍,都比較喜歡殺戮。造反本是殺頭的買賣,自己腦袋別在褲腰裏闖蕩,當然對別人也不大會客氣。殺敵對者,是展示自己的威力,殺自己人,則是維係團體立威的必須。絕少有什麼“仁義之師”,即使有,也是後來研究者的溢美之詞。遠的不講,明末的造反隊伍,都以濫殺著名。張獻忠自不消說,有著屠川的惡名,李自成其實也比他好不了多少,一直有殘殺過甚的名聲。處於社會最底層的流民,見慣了殘忍,也就把殘忍當工具,自然,洪楊的事業,也是這樣。
戰爭過程的殘忍和濫殺,兩軍對壘,彼此都差不多。尤其是久攻不下,一旦得手,每每會有屠城之舉。在清軍與太平軍的交戰中,屠城倒是不多見,但破城之後的濫殺,誰也難以避免。夾在中間的民眾,被清軍指為賊,被太平軍指為妖,被濫殺者不知凡幾。而清軍方麵,李鴻章的殺降,臭名昭著,太平軍倒沒有聽說過有這樣規模的殺降經曆。顯然,太平天國的濫殺,不是表現在戰場上,而在於平時的統治。
《天條書》是太平天國法定出版的宗教文獻,共有十大天條,都是十惡不赦的大罪。用來約束拜上帝教會員。圖為《天條書》書影。
我們說過,太平天國是一個具有清教意味的農民王朝。禁欲,是這個王朝的特色。正因為如此,許多在他們看來是社會惡習的現象,身在其中的人,都是該殺的。在他們眼中,隻有用決然的殺戮,才能製止這些行為。這其中,有一些是所謂的不良行為的載體,比如看風水的堪輿先生,算卦看相的。太平天國規定得很細,有堪輿、卜、筮、祝、命、相的分別,但所有的這些人都在被誅殺之列。還有娼妓、女巫、戲子,以及奸淫、賭博、吸煙、吸鴉片的行為人,也免不了一刀。而在清朝,這些行業,包括做娼妓都是合法的,隻有吸食鴉片非法,但也不至於判罪,更談不上殺頭。太平天國對於男女之事,防範最嚴,強奸案中,男的殺掉,女的放走,但如果證明是和奸,則男女一並殺掉。有一段時間,即使合法夫妻同房,都是違法行為,隻要被抓住,夫妻雙雙被殺頭,算是違反天條。後來丞相以上的高官可以娶妻,下級軍官和士兵不許,夫妻同房之禁,也無形中取消了。但奸淫之事卻開始泛濫,尤其是後期招來各種土匪兵,更是無法約束。吸煙,甚至吸食鴉片者,也所在皆有,很多太平軍的高級軍官,都是鴉片鬼。禁欲的禁令,最後就變成了隻對弱勢者的一種霸道手段。
當然,作為一個宗教王朝,對其他宗教,除了洋人的天主教和基督教之外,概不容情。所以,在天國的境內,所有職業宗教人員,道士、道姑、和尚、尼姑都該殺,沒有絲毫存活的餘地。太平天國稱敵人為妖,所有的妖中,除了清兵之外,就是這些其他宗教的神職人員最可惡。受《勸世良言》的影響,太平天國對於反偶像崇拜,特別積極而且徹底。他們把佛道兩教的和尚、道士稱為生妖,把道觀和佛寺裏的泥胎神佛,稱為死妖,或者一概貶之為“該殺”。比如觀音菩薩被稱為“觀音該殺”,文殊菩薩就是“文殊該殺”。死妖該殺,就是被搗毀、砸爛;生妖該殺,就真是動刀子。但凡太平軍所到之處,僧尼道士,莫不聞風逃走,如果不逃走,必定死路一條。這樣瘋狂的“原教旨主義”宗教,在世界宗教史上,也是罕見的。中國曆史上,有過三次滅佛的經曆,但即使在這種時刻,也不過是強迫僧人還俗而已。對於並無罪過的僧道,見了就一刀殺掉,這樣的極端行為,實在是令人不可思議,跟今日的原教旨主義者,倒是有點相似。
更加不可思議的是,太平天國在居民日常管理上的嚴苛。天國規定,凡是私藏金銀者要被殺頭。這還可以理解,因為天國實行軍事共產主義,禁止有私有財產。隻是,不許民眾和士兵私藏金銀,但位高者卻可以大量的擁有。李秀成在天京城破逃走之時,身上就帶著大量的珠寶,在某種程度上,就是這些珠寶,暴露了他的身份。不僅如此,太平天國還不許私藏剃刀,凡是私藏剃刀者,均屬於從人變成了妖的行為,要“定斬不留”。這是因為天國反清,不許剃發,私藏剃刀,有抗命嫌疑,所以要殺。進而,發現有剃發,甚至剃胡須、刮麵,都是違法行為,屬於“不脫妖氣”者,一樣“斬首不留”。被判定是妖,必死無疑,連有妖氣都不行,連降一格的處罰都沒有,就是一個殺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