幹活不賣力要被殺,辱罵官長者殺,口出怨言者殺,飲酒者殺,編歌謠、講故事,不合乎教義的,也殺,看了妖書,收藏妖書的也要殺。什麼是妖書?所有的書都是妖書,除非天國重新審查過,再度刊印的(這樣的書很少)。所有的邪歌、邪戲一概禁止,如有人聚眾演戲看戲,“全行斬首”。也就是說,無論看的還是演的,都得死。書籍還可以等天國重新刊印,但戲劇歌謠則連這個盼頭都沒有,永遠見不了天日,誰碰誰死。在這樣一個沒有娛樂的世界,即使不是讀書人,時間長了,也會受不了。
清朝的死刑,有絞、有斬首,十惡不赦者,才用淩遲。但太平天國的死刑,有點天燈(活活燒死),五馬分屍,還有樁沙(把人放在大石臼裏舂死)和剝皮,當然也有淩遲。凡是被視為犯了重罪的,都這樣大刑伺候。在比殘忍方麵,造反者一向不弱於統治者。
這麼多的“死刑”,到底由誰來判決執行呢?也有這樣案例,天國的人犯了事,逐級上報,最後由東王或者天王裁決。但更多的時候,就是負責官員臨場發揮,當場就把人砍了。事實上,如此多可以判人死刑的條款,根本就沒辦法逐級上報。而且太平天國也沒有自己的司法審判製度,連成文的刑律也沒有看到過。太平天國的統治,最可怕不是酷刑,也不是殺戮太多,而是隨意性。每每都是由大權在握者按自己的意願發布禁令,一旦觸犯就是一刀。據旁觀的外國傳教士看,太平天國根本就沒有審判這一說,隻要當權者高興,就可以隨意殺人。有的時候,禁令每每是臨時起意,禁得毫無意義,而且發布之後,人們並不知情。但是,隻要他們高興,就可以借機殺人。有時抓來了壯丁,一看糧草不夠,不由分說,就把人殺了。人是否被殺,往往取決於他碰上的這個太平軍的將領精神是否正常。
人性是有天生弱點的,孟子說,不忍之心人皆有之,其實未必,有的人對於殺戮和殘忍有著更大愛好。當這樣的“天性”被激發出來,在一段動蕩的歲月裏,一群好勇鬥狠之人,能夠得到濫殺的特權,的確具有激勵鬥誌的作用。濫殺的團體,對於一些嗜血的人來說,就是天堂。特別是天國還倡導禁欲,禁欲加上濫殺,對於社會上的性格扭曲的激進人士,有著特別的吸引力。對社會上不潔行為的零容忍,是某些極端性格人士的特殊愛好,顯然,太平天國給了這些人士一個放肆地施展自己偏好的機會。同時,濫殺還具有“殺雞儆猴”的威懾作用。恐怖會導致人們的服從,絕對的服從,隻要殺戮比較確定地指向“犯規”之人,那麼人們不僅會因此而不犯規,而且會盲目順從。造反者的秩序,每每是恐怖的秩序,為了建立恐怖的秩序,恐怖的手段是必不可少的。況且,但凡農民或者流民造反,本身就是對壓迫的反抗,對高等級人群的嫉視和不滿,濫殺就是一種最好的發泄方式。
隻是,持續的濫殺,可以製造恐怖,也會製造恐慌,含有敵意的恐慌。在兩軍對壘之際,隻要對方的殺戮少一點,對正常秩序的維護意願強一點,人們就會跑到對方營壘中去。所謂的得道多助,其實就是敵對的雙方,有一方稍微講規矩一點,殺戮少點,就等於是“得道”了。而反過來,靠持續製造恐怖來維持秩序的一方,最終會被人們拋棄。別的不講,單在經濟上,就難以為繼。沒有人了,哪裏來的錢糧呢?太平天國晚期,一樣可以聚起百萬大軍。即使天京陷落,剩餘的太平軍,也動輒十幾萬,但往往忽起忽落,嚴重缺乏戰鬥力。靠恐怖可以拉來人,但靠恐怖卻無法讓人為他們玩命作戰,隻要碰到壓力,就會四散逃命。靠恐怖,更沒法建立一個正常的經濟秩序,用以維持自己的體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