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錢花得多,堂會的戲,一般質量都比較高。如果主辦者勢力大,錢多,召集的名角也多,特別是餘叔岩這樣平日不肯露麵的好角,商演不出頭,堂會大多是會去的。所以,看堂會,每每代表著一種特權。跟主家沒有關係,很難躋身其中。所以一般戲迷,都會挖空心思往裏擠,找門子托人,把自己帶進去。不過,喜歡票戲的闊爺,也可以借堂會登一下台,並指定哪個名角跟他一起唱。不過,要另出一份銀子。這樣的戲,好不好看,就很難說了。
晚清王公之中,肅親王善耆是個最愛辦堂會的人,不過,他比較喜歡摻和進去唱,所以,他的堂會並不那麼知名。真正知名的堂會,是重臣那桐的,那家花園裏的戲台,是戲迷們魂牽夢繞之地。鬧義和團的時候,前門一帶的戲園子,都讓義和團給燒了。事平之後,演戲都轉向了會館。會館,辦堂會也多了。朝廷辦新政,錢多了,所以,堂會也跟著興盛。
當然,最大的堂會,是進宮給皇帝太後演戲。有的時候,觀眾就是皇帝太後兩個,再加上一些嬪妃、宮女和太監。隻有太後特別開恩,才放一些王公和大臣進來。聽這樣的堂會,配聽的人,雖說是一種榮耀,但渾身不自在,因為太後和皇帝在,沒人敢亂說亂動,連叫個好都不行。
進宮唱堂會,沒有出場費。隻有幾個特別紅的角兒,掛名供奉,每月有幾兩銀子一石米的收入。能不能發財,關鍵看能不能討得太後和皇上的歡心,有沒有賞錢。盡管經常打賞,進宮的演員基本上不能指望這賞錢發財,最初的時候,還會賠。但是盡管如此,那時的藝人,還是爭先恐後地往宮裏擠。請先進宮的名角兒推薦,或者走管事的太監的門路。可是,那時的太後和皇帝,都是內行,本事差的,一般沒人敢往宮裏帶。
進宮演過,就等於魚躍龍門,身價百倍,出來好搭班子,演出的邀約也多,掙的包銀就多。王公大臣們,都跟著太後皇帝走,宮裏的喜好,就是風向標,偏到哪兒,他們就跟到哪兒。皇帝太後,尤其是太後欣賞的藝人,想不紅都難。但是,進宮演戲,也得付出點代價,連名字都得合太後的意。譚鑫培藝名叫天,但在宮裏,卻隻能叫金福,這是太後將錯就錯定下的名字。太後喜歡,譚鑫培就成了金福。
進入民國之後,依舊待在紫禁城的小皇帝,偶爾也會唱個堂會,但是錢不多了,也不能像舊時那樣擺譜,不給錢光打賞。宮外的民國總統,如果要唱堂會,都是有特別的原因,要酬勞下麵的人,或者招待外國來賓。平時沒事,把藝人叫進府來,專門給他們自己消遣,這樣的好日子是沒了。袁世凱的二兒子袁克文也是個戲迷,但隻能巴著別人家的堂會混。但財政部、交通部和中國交通銀行裏的人,但凡有點實權的官員,都有資格辦堂會。至於下麵的軍閥,就更不消說了。最愛辦堂會的是張勳,隻要他進了北京,幾乎是夜夜笙歌。張羅清帝複辟,前一夜還在江西會館唱堂會。因為半道要去辦大事,故而將他最喜歡的梅蘭芳的戲,從大軸挪到了前麵,聽完梅蘭芳,立即帶領一幹文武官員進宮宣布複辟。完了事,連蟒袍官服都沒有換,就進後台跟剛卸妝的演員們聊天。這個辮子軍的辮帥,在藝人群裏,人緣極好。複辟失敗後,躲進荷蘭使館,還有藝人冒險進去看他。解禁之後,住在天津租界,想唱堂會,眾藝人沒有不來捧場的。北洋首領段祺瑞辦堂會可以有請不來的人,但他張勳絕對沒有這樣的事兒。至於像杜月笙、張嘯林這樣的幫會巨頭,辦個堂會,可以把全國的名角全邀來,動輒幾十上百,號為盛事。但國民黨當家之後,政府搬到了南京,政府中人辦堂會的,就少多了。北京的堂會,遠遠趕不上上海和天津了。
當然,堂會不會消失,有錢的和有權有勢的,總得有個機會在一起碰碰。唱堂會那個感覺,也是平時看戲所沒法比的。藝人,也要有這樣的大爺來捧,來撐腰。藝人和藝人的本事,是天然的權錢黏合劑,色與藝,什麼時候都分不開,什麼時候都缺不了。過去堂會的文化可能消失了,但新的堂會文化,還會被產生出來。走馬燈式的權貴,走馬燈式的明星。唱堂會的地方,過去多為會館,現在則是會所,幫忙找演員的人,過去叫提調,現在叫經紀人。其實,都差不多。
不許唱戲的日子
記得侯寶林說過一個相聲《改行》,說的是皇帝太後死了,不許唱戲,逼得梨園行的人不得不改行做小買賣,笑話百出。其實,這個事兒是真的。清朝的規矩,皇帝死了,“國服”三年,即百姓得穿素三年。太後和皇後死,素服一年,而不管皇帝太後,死後百日之內則必須“遏密八音”,所謂的“八音”,指金、石、絲、竹、匏、土、革、木,即這八種東西做的樂器,都不能演奏。停止一切娛樂,根本不許唱戲,嚴格起來,所有帶響的動靜,都不能出來,連小販上街吆喝,也被禁止。百日過後,叫作“半開國服”,演戲可以了,但各種打擊樂器都不能使,凡是碰到有打擊樂的地方,由演員用嘴來念。各種戲裝行頭就不能用了,所有的演員,上場一律素服。不管演什麼戲,什麼角色,服裝都一個樣,眼神不好的,連男女都分不出來。
半開國服之後,台上湊合演,台下湊合看,演的還能有口飯吃。那年月沒有別的娛樂形式,憋了一百天,好容易半開禁了,觀眾們也就不挑了,將就有那麼回事,都知足。但是那開初的一百天,日子可真的難過。聽戲的有麻煩,隻能忍著,如果犯了禁,就是罪過,最嚴重的,可以殺頭。即使到了晚清,禁令不那麼嚴了,士大夫和官員犯禁,一樣會有大麻煩,為此丟了烏紗帽的,還真的有。至於吃開口飯的演員,麻煩可就更大了。因為犯禁唱戲,演的人比看的人罪過大,弄得不好,吃飯的家夥都沒了,最輕,也沒法再吃這口飯了,所以,多數人不敢犯禁。但演員吃的就是這口飯,一百天不動家夥,有的人,吃飯就會成問題。那個年月,演員是下九流,但偏偏是招人喜歡的下九流,人前人後,光彩照人。為了不讓人看不起,爭這口氣,所以,他們的花費都不小,沒多少人有積蓄。三個多月不唱戲,坐吃山空,必須想轍兒。好多演員,真的隻好去擺攤或者竄街做小買賣,賣什麼的都有。
不僅所謂“國喪”期間不許唱戲,平時趕上死去皇帝、太後和皇後的忌日,也不許唱。誰要是犯規,一樣會受到處罰。一個朝代,越到後來,死的皇帝太後什麼的越多,人們記不勝記,但隻要犯規,多半跑不掉。
其實,一個國家的皇帝太後什麼的,跟官員們也許有點關係,食君之祿嘛。但跟平頭百姓有個屁的幹係?老百姓不吃皇糧,還供給皇帝開銷,養著皇帝太後。你們死了,讓百姓也為你們服喪,停止娛樂,真的沒道理。其實,在農村,這樣的禁令,也執行不了,當官的自己樂意服喪,就孝敬一下好了,碰上老百姓娛樂了,也隻好睜眼閉眼,假裝沒看見。但在北京城不一樣,那時的北京城,像警察一樣的機構,有三個,一個是步兵統領衙門,一個是順天知府衙門,還有一個由禦史們管的五城公所。三個機構都有一堆的衙役,還有更多的幫役和白役。這些人幹別的不行,但欺負個唱戲的,一個頂倆。有事沒事,到處找碴兒。而且,衙門裏,從上到下,對這種國喪犯禁的問題,特別重視,因為涉及政治正確。有的官員,因為百天國喪過後,半開期間,聽了一出戲,依舊會被禦史舉報。禦史哪兒來的消息,還不是衙役們通報的。
當然,那年月這樣的禁令,還真就沒有敢公然反抗的。換句話說,上至官員,下至百姓,都認這個賬。認為給皇帝太後服喪,理所當然。沒辦法,自打班固弄了《白虎通義》之後,三綱五常的道德,逐漸成為統治者的意識形態。為了貫徹這個意識形態,他們專門製定了有關法律,而且嚴格執行。大張旗鼓,拚命宣傳。時間一久,人們也就習慣了。1908年,光緒和西太後死了,這個時候,北京城已經有了電燈電話,人們生活,多少有點洋氣了,但是,那一次的國喪,依舊被貫徹得很好。真的就有不少的京劇藝人,上街做小買賣。侯寶林的相聲,說的其實就是那一檔子的事。以他的歲數,此事他親身經曆過,難怪說得活靈活現。還好,那是中國人最後一次為皇帝服喪,此後,無論是隆裕太後,還是小皇帝溥儀,就都沒有這個福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