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如果泛義地講,權力是無所不在的。從這個角度理解,權力無非就是支配力,隻要有能力支配他人,就意味著擁有權力。然而,我們今天講的權力,僅限於政治領域,隻討論由於強力或者政治製度規定了的支配和被支配關係。
中國有兩千多年的帝製曆史,如果加上此前的王製時期,中國三千七百多年的曆史,就是帝王將相的曆史。這個曆史裏,雖然有“民”,有“氓”,有“黔首”,但民眾在曆史裏,隻是一團模糊的身影。曆史,就是支配者的曆史。也就是說,曆史的敘事,隻是權力支配的敘事。今天的人們,比較喜歡說權力異化這個概念。但是,其實沒有什麼權力異化這回事。支配者使用權力,如果沒有顧忌和障礙,百分之百都是趨於無限擴張的,最終,都讓人受不了。
中國曆史上的統治者,權力的來源,都是強力,或者說暴力。以馬上打天下,是一個通則,任何人不能例外。即使通過宮廷政變奪天下,背後也是武力,沒有武力的支撐,就沒有逼宮,更沒有政變。但是,馬上打天下,不能以馬上治之,也是一個統治的通則。以武力運作的方式統治,無一例外,都是短命的。即使像中世紀蒙古這樣世界公認的強大軍事力量,按武力模式統治,也就維持了不到百年。五代十國軍閥統治時期,五個朝代,總共五十一年,平均每個朝代十年多一點。皇帝寶座傳到兒子,屁股沒坐熱,朝代就傾覆了。被支配者民眾的活動,在平時沒有多少記錄,可一旦民不堪命,民變蜂起之時,模糊的民,就成了主角了。
也就是說,權力可以用武力奪取,但如果權力的使用不講道理,沒有節製,那麼,二世而亡,就是迫在眉睫的現實。反過來,恰是這個嚴峻的現實,才使得權力的擁有者,對於使用權力要講道理,有所節製。
講道理,有兩個層次的內容,第一是大道理,按孔子的說法,是仁政,孟子解釋說,之所以要行仁政,是因為“民為邦本”。就是說,民是統治者的最大資產,沒有了這個資產,就成了窮光蛋,孤家寡人,也就沒本錢統治了。第二是有什麼說什麼。首先是把事情應該怎麼辦的道理原原本本說出來,不打埋伏,實話實說。其次是不隱瞞實情,不對上級搞信息封鎖,尤其是不能蒙蔽皇帝。所以,講道理,實際上就是說實話。
沒有一個皇帝喜歡被人蒙蔽,沒有一個皇帝嘴上不說喜歡臣子說實話。而且,隻要實話說得比較多,王朝就興旺,實話沒有人說,謊言充斥,王朝就注定衰亡。但是,現實的王朝政治,實話實說,還真是個難事。犯顏直諫,在史書上絕對是美德,但在現實中,卻非常稀少。固然,像秦二世那樣,被蒙蔽到鹿馬不分,對外界的真實情況一無所知;像明熹宗那樣,隻顧埋頭嬉戲或者做木工,外麵的事情不聞不問,應該屬於極端狀況。但是,完全不被蒙蔽的皇帝,還真的就不存在。盡管,韓非子教了好些不被蒙蔽的權術高招,帝王們很聽話地照搬施用,同時,用雷霆之怒,嚴酷的刑責,懲罰欺蒙者,但是,還是消弭不了被欺蒙的可能。不僅皇帝如此,每個上級,也都如此。一級蒙一級的可能性,永遠都存在。
這是因為,擁有支配性權力的人,本能上不喜歡實話實說。人性的弱點,就是目好好色,耳喜恭維之聲,說白了,就是喜歡聽好聽的話。文明程度越高,這樣的弱點就越是明顯。人人都知道,良藥苦口利於病,忠言逆耳利於行。但大權在握之輩,聽得進逆耳的忠言,都是被迫的。中國曆史上,漢唐並稱盛世,簡單地說,就是這兩個朝代,對實話容忍度高一些。但這個高容忍度的前提,是因為這兩個朝代,前麵的朝代都是二世而亡。殷鑒不遠,不容他們不謹慎。
在帝製時代,君主或多或少能夠納直言,聽得進意見。或者說,按照實話的邏輯,對權力的行使有所規範。客觀地說,是因為他們的權力,有一些有形和無形的限製。第一種限製,是大道理的限製。中國大一統帝國的建立,憑借的是法家思想。但是,法家思想利於打天下,鞏固江山卻不靈。所以,後世皇帝獨尊儒術的選擇,等於承認在最高權力之上,還有一個更高的道理的存在。在政治上,“皇權接受一個更高的意識形態的指導製約,士人官僚的‘規諫’構成了製約皇權、調節政治的重要機製。”大道理不僅要放在廟堂之上,而且需要通過士人官僚不斷地實話實說,才能對君主的權力構成製約。
第二種限製,是製度。王朝的製度,都是經君主同意確立的。權力的行使,要按製度的軌道走。這裏本身,就蘊含著對權力的製約。漢文帝時,發生在廷尉張釋之身上的一個故事,非常耐人尋味:“頃之,上(指漢文帝,筆者注)行出中渭橋,有一人從橋下走,乘輿馬驚。於是使騎捕之,屬廷尉。釋之治問。曰:‘縣人來,聞蹕,匿橋下。久,以為行過,既出,見車騎,即走耳。’釋之奏當:‘此人犯蹕,當罰金。’上怒曰:‘此人親驚吾駕,馬賴和柔,令它馬,固不敗傷我乎?而廷尉乃當之罰金!’釋之曰:‘法者天子所與天下公共也,今法如是,更重之,是法不信於民也。且方其時,上使使誅之則已。今已下廷尉,廷尉,天下之平也,壹傾,天下用法皆為之輕重,民安所錯其手足?唯陛下察之。’上良久曰:‘廷尉當是也。’”皇帝可以自己執法,把驚了你的馬車的人殺掉,但如果交給廷尉(漢初主管司法的官員),那麼就是進入了司法和製度軌道,就得按法律和製度辦。這就是製度的製約。後世史家,公認漢唐的製度有其優越性。其優越性,很大程度上在於它的集體決策機製,任何重大決策,必須經過朝廷重臣的集體討論,朝議和廷爭,才能拍板。在這個過程中,參與者可以實話實說,而不必擔心受懲罰。即使形成了決策(詔令),某些專門的機構,比如門下省,也可以封駁,即打回去重議。而禦史台的諫官,也可以提意見,讓皇帝回心轉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