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獨秀認為,教育改革應從教育對象、教育方針和教育方法入手。而三者之中,“以教育之方針為最重要:如矢之的,如舟之舵”。關於如何確定教育方針,他列舉了歐美各國著名教育家的主張,認為其“共通之原理”不外“智德力三者並重而不可偏倚”。他吸取各家之長,認為“理無絕對之是非,事以適時為興廢”,“教育之道無他,乃以發展人間身心之所長而去其短”。因此,製定教育方針的原則應是“去短擇長,棄不適以求其適”,換言之,即“補偏救弊,以求適應世界之生存而已”。可見,在如何辦教育的基本思路方麵,陳獨秀是主張學習西方近代教育的,但並不盲目地機械搬用,而是有所批判和審視。具體地說,教育方針要“外覽列強之大勢,內鑒國勢之要求”,根據國家的需要和外部形勢而確定。陳獨秀很清楚,當時的國家政權並不能真正代表國家,國家對教育的指導,仍然是尊孔讀經,讀書做官那一套。所以他反其道而行之,認為教育的基本要求應是了解人生之真相;了解國家之意義;了解個人與社會經濟之關係;了解未來責任之艱巨。一句話,教育的目的在於使受教育者具備個人為社會服務的意識與技能。

陳獨秀提出這個方針,就是要通過學校教育和社會教育(即他所說的狹義和廣義的教育),使“昏惰積弱”的國民警醒奮發,急起直追,迅速趕上世界潮流,縮短和西方資本主義列強的差距,以躋身於世界民族之林。

為適應“世界之生存”,陳獨秀又提出現實主義、惟民主義、職業主義和獸性主義四個原則,其精神在於強調教育要麵向現實,促進民主,增進生產,以積極態度對待人生,反對虛幻迷信、專橫暴戾、遊手好閑。他敏銳地看到,現時的世界即“經濟的世界”,舉凡國家社會之組織,“無不為經濟所轉移所支配”。而中國在封建教育束縛下,“功利貨殖,自古為羞”,不重視生產,以致“生寡食眾”,在此經濟競爭激烈之秋,要存在下去,“不其難乎”。除對封建社會輕視生產勞動和商品交換的傳統觀念尖銳批判之外,他還主張大力發展職業教育,培養有生產技能的社會勞動者,以推動社會的進步。

在教學中強調實用,是陳獨秀的一貫主張。早在1906年任教於安徽公學等校時,他就以極大的勇氣和魄力壓減灌輸封建倫理道德的經學課,由此引起當局不滿。是年6月,太平府署理汪昌麟到安徽公學等三校視察後,向省學務處報告說:“三學堂教科,經學最少”;“課本亦多東洋……重外輕內”;指責陳獨秀“不以學堂為修業之地,轉學堂為護身之符”,“似有背奏定章程”。汪昌麟表示要對三校進行整頓以“嚴加約束”,並要求上司授權“隨時督察該三堂,循名核實,遵守定章,保存國粹”。反動當局的態度完全可證實陳獨秀在教育改革上的堅定立場。

1920年,陳獨秀赴粵主持教育。提出教育改革三大綱領:把教育分為未成年教育、成年教育和專門教育三個層次,對未成年教育要分期做到“絕對普及”;成年教育應納入社會,通過各種社會設施進行;專業教育中應以工業教育為主,除大學工科外,還要設立甲種工業學校,普及乙種工業學校。陳獨秀認為,西洋的進步,國力的強盛,是逐步實現工業化取得的。中國之所以落後,是孔孟經書害人,人們隻知讀書做官,於國家大事麻木不仁。由此可見他對改造社會的遠見卓識。

取法西洋

這說的是教育方法問題。陳獨秀對事物一向有自己獨立的判斷力,無論是老祖宗或西洋,都不盲從。但在教育方法上,他卻旗幟鮮明地提出“取法西洋”。1917年7月,在北大文科學長任內,他曾赴天津南開學校作《近代西洋教育》演講。他說指出,“取法西洋”既非盲從西洋,也不以東西方勢力大小為依據,而是個“是非問題”,是因為“西洋文明遠在中國之上”。這個結論原則上說是正確的,盡管尚未接受馬克思主義的陳獨秀,還不能把當時東西方的差別概括為兩個時代的差別,但已能從政治經濟製度的優劣,生產力水平的高低,經濟實力的強弱,精神風貌的差異等得出一般性結論。以落後學先進正好反映出事物發展的客觀規律,這也是當時先進知識分子向西方學習以救亡圖存的總構想在教育戰線上的反映。

應該看到,陳獨秀主張學習西洋,並非胡亂抓上一把,以讀幾本洋文書,學一點理化博物為滿足。這種情況在清末民初的新式學堂中不在少數,所以教育改革收效甚微。陳獨秀認為,教育的作用在於培養人才。人的善惡智愚和先天自然有關,但其後接受教育的影響則不能否認,如木材隻有經過加工才能成為器具一樣。未受教育的人,好像生材;已受教育的人,好像做成的器具。“人類美點,可由教育完全發展;人類的惡點,也可由教育略為減少。”這就是說,教育是加工過程,而加工的對象是人,應該在這個認識基礎上選擇學習近代西洋教育。他提出:第一,自動的而非被動的,啟蒙的而非灌輸的。這說的是教育方式方法上如何正確處理教學雙方的關係問題。他指出,中國舊教育和西洋古代教育,一心隻要學生讀萬卷書,做大學者,多半采用灌輸的辦法,對兒童心理,人類靈性則“一概抹煞”。這樣教出來的人隻是“人做的模型”、“能言的鸚鵡”,沒有真實見地。他讚揚近代西洋教育的啟發式教授法,能使人類固有的智慧得以自由發展。第二,世俗的而非神聖的,直觀的而非幻想的。陳獨秀讚揚歐美“注重職業”教育,所教功課,“無非是日常生活的知識和技能”,一切煮飯、燒菜、洗衣、救火、救溺、駕車、駛船等事,無一不實地練習。他認為教育“應該棄神而重人,棄神聖的經典與幻想而重自然科學的知識和日常生活的技能”。這正反映了教育對象是人的特點。第三,全身的,而非單獨腦部的。陳獨秀嚴厲抨擊舊教育隻知讀死書而不重視體育的弊端。他說,學生死讀書的結果是“歪著頭,弓著背,勾著腰,斜著肩膀,麵孔又黃又瘦,耳目手腳,無一件靈動中用”。因此,應使學生“全身皆有訓練,不單獨注重腦部”。但陳獨秀也注意到對具體問題作具體分析。他認為,中國古代的教授方法並非一概是“教訓式”的,歐美各國的現代教授方法也並非一律是啟發式的。例如中國的孔子在回答諸弟子問孝問仁時,就沒一個相同的答案,這正是孔子“因材利導啟發式的教授方法”。說明陳獨秀在闡述教育思想時已對中國傳統文化采取了批判繼承的科學態度。綜合起來看,陳獨秀已開始認識到教育對象應該得到德智體的全麵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