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15章 楊賢江與《新教育大綱》(1)(3 / 3)

教育的職能及與經濟、政治的關係

在教育與經濟的關係上,《新教育大綱》指出,經濟決定著教育,教育的變革要受製於經濟的變革,並且會隨著經濟的發展而發展,“教育這種上層建築是依據經濟構造以成形,且跟隨經濟發展以變遷的”。經濟落後,教育也必然落後,經濟發展,教育也會或遲或早地隨其發展。在封建社會裏,其經濟基礎是閉鎖的自然農業經濟,其生產技術很幼稚,生產技能通過經驗的獲得即可學會,並能充分地從事生產事業,因而,封建社會是不需要專門的生產教育的。封建製度是一個講究禮儀的製度,這決定了“封建時代的教育,差不多就以‘道德’教育占它的全部內容,使人人‘安分守己’,是這種教育的主要目的。”但當曆史步入資本主義社會以後,情況就大不一樣。大工業生產和國際通商的經濟基礎要求勞動要具有一定的文化,要掌握一定的生產技能,表現在教育上,就必須實施義務的強迫的教育,所以,“資本主義國家要施行義務的強迫的教育的理由,決非為了國民自身的幸福,而是為使國民的勞動力可以適應於它的經濟組織,而且義務教育年限也隻是表示它的最低限度。”因此,封建社會的教育隻所以不同於資本主義社會的教育,其原因就在於其經濟基礎的不同。

經濟決定著教育,但是,教育同其它上層建築一樣,在經濟基礎麵前也不是束手以待的,教育也能影響經濟的發展。《新教育大綱》以科學為例說,資本主義社會的產業教育的發達,固然是由於機械力應用、分業應用及工廠工業發達的結果,但是,產業教育的發展也會對資本主義的生產起促進作用,達到“改善經濟生活、培養國力”的目的,“各種產業教育的發達,自也益能靈活支配生產的行為,改進技術的效用,而達到資本增殖的目的。”

在教育與政治的關係上,教育與政治同屬社會的上層建築,同樣受製於經濟。但是,教育同政治相比,教育又是第二義的、派生的,所以教育不僅由經濟所決定,也由政治所決定。“在階級社會中,政治支配一般社會的精神生活過程,教育當然不在例外。教育意義的變遷,便為在社會階級關係的曆史變動期中所表現的形態。自有曆史,就沒有脫離過政治關係的教育。無論哪一種的教育製度,終隻是由支配階級掌握,且是為支配階級服務的。”教育“在文化所及的範圍內,無處不跟隨著政治的勢力;其緊密的程度直如形影之不容分離。”所以,那種認為教育可以超軼政治,辦教育可以不問政治的觀點是行不通的。

《新教育大綱》進一步指出,教育不僅受政治所支配,它對政治也具有影響作用。文化教育機關是與政治機關互相結合的,所以,對反動教育的攻擊,也就構成了對反動的中央政治機關的攻擊。如革命的政治教育,在尚未完成政治變革的國家裏,它起著宣傳群眾、動員群眾的啟蒙作用,所以,無論是經濟鬥爭還是政治鬥爭,都應當實行教育運動。所以,教育在受政治的支配下,也有率先領導和促進的作用,“教育著實有作用,決不像是專做‘尾巴’的”。當然,對教育的這種促進作用也不能估計過高,那種認為教育可以脫離政治,一如天降之物的觀點也是錯誤的。

在教育的職能及與經濟、政治的關係上,《新教育大綱》認為,一方麵教育是社會上層建築之一,是觀念形態的勞動領域之一,是以社會的經濟結構為基礎的。教育不是什麼憑空生長,獨立存在的。它乃是受製於經濟的關係,為某種經濟的社會的產物,某種經濟的社會的形態之反映。另一方麵,教育又反過來具有為經濟和政治服務的雙重職能,教育也有率先領導或者促進的功用。

對各種錯誤教育思潮的分析與批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