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童教育是基礎教育,是人才培養的始點,現代人才觀對人才的要求已從體力型轉向知識型,進入智能型階段,而智能型人才要求人才必須具備敏銳的觀察力、判斷力、綜合分析問題能力以及良好的道德品質,這些素質的培養必須依靠兒童教育階段抓緊兒童的各個敏感期進行教育,才能達到社會對現代人才需要,這關係到21世紀國家的興衰問題。

對學前教育及兒童教育任務的認識

雷沛鴻的國民基礎教育包括:前學齡教育、兒童教育、青年教育及成人教育四部分,在此著重探討與兒童觀緊密相連的前學齡教育階段。

(一)前學齡教育包涵三個階段,各階段任務不同。雷沛鴻主張,托兒所收受初生兩個月至四歲的嬰孩,其任務以保育為主,輔加教育意義。幼稚園的對象是四至六歲的嬰孩,明確提出幼稚園功能不是讀書識字,應是培養兒童日常生活所必需的良好習慣。《國民基礎教育運動下的教育曆程》中指出:“幼稚園是依兒童的行為,以教導歌唱、遊戲及培養兒童日常生活之正當而又良好的習慣為主要任務。”將小學的任務與幼稚園區分開,抨擊幼稚園小學化傾向,使幼稚園教育有明確的方向性。蒙養班招收六至八歲的幼童,使他們獲得讀寫算的初步知識,以培養兒童求取知識的能力。他在《前學齡教育與國民基礎教育》中指出:“幼兒園的小朋友,實不能一下子便闖入國民基礎學校。因此,我們要辦理蒙養班,在父母許可之下,使他們在未入國民基礎學校前,能先一步獲得讀寫算知識的啟蒙。”蒙養班是幼小銜接的橋梁,為兒童接受小學教育起著準備作用,對蒙養班任務的認識比較先進,合乎現代幼教方向,同時,我們也應該看到雷沛鴻對蒙養班的認識僅局限於智力準備,現代教育的認識應該是提高到全麵發展基礎上的準備,即體力、生活能力和學習能力三個方麵準備。

(二)兒童教育的任務。兒童教育最基本的任務是既要獲取知識,同時要培養兒童的動手能力和敏銳的感覺能力、觀察能力。雷沛鴻在《什麼是國民基礎教育》中指出:“國民基礎教育既是一種有意識、有目的的民族行為,依之,我們以改進中華民族的整個民族生活、民族社會。”國民基礎教育的任務中改進和提高整個民族素質,推動社會進步。而兒童教育作為其中的一個組成部分,既要服務於總目標,又有其自身的任務。在《國民基礎教育運動下的教育曆程》中,將8至12歲規定為兒童教育時期,根據廣西的社會經濟條件,將四年度劃分為兩段,四年中必須接受兩年學校教育,最基本的任務是學生不僅要求取知識,還應培養他的雙手和五官等感覺,實質是一種啟發心智和掃盲的教育。

(三)失學者補償教育。方案要求對兒童期失學的人進行為期一年左右的補償教育。雷沛鴻在《前學齡教育與國民基礎教育》中,對13歲到45歲以下的過去失學者,提出有效的補償教育法案。“對於13歲以上18歲以下的青年男女,過去如果失學,法案均規定之使接受一年期的國民基礎教育。此外,對於18歲以上45歲以下的成年男女,過去如果失學,法案又均規定之使接受6個月的國民基礎教育。”並且在《廣西國民基礎教育運動的時代使命》中,他又明確規定:“對13足歲至16足歲的失學兒童麵補受一學年期間之短期國民基礎教育。”通過補償教育法案的實施,對提高整個民族的文化素質有重大作用,並且,它比英國的《費舍爾法案》更為明確的提出補受法案,比美國20世紀60年代才倡導補償教育早30年。

教育的手段和形式

幼稚園教育,本著尊重兒童、熱愛兒童的態度,根據兒童的天性和特點,遊戲和唱歌成為教育的主要手段。遊戲作為幼稚園教育的基本手段,既符合幼兒身心特點的需要,又是現代幼兒教育的發展方向。兒童教育階段,根據家庭經濟和社會經濟條件及學生的學習能力情況,兒童除享受兩年的免費義務教育外,其餘兩年可以采用分期受教育形式,即半工半讀來完成受教育的任務,這種靈活多樣的教育形式對今天的義務教育實施有一定啟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