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次從史實上說,辛亥革命理應與民眾教育發生關係。雷沛鴻詳細論證了德意誌共和革命與新教育的關係,說明教育在德國革命的社會發展中起了重要作用;相反,辛亥革命後,國人不善用教育,沒有把革命與教育相結合,致使‘教育與新社會秩序不能聯絡起來而發生效用”,甚至可以說,辛亥革命的意義與“民眾教育在過去二十年間從未有絲毫緣分”。結果,中國20年來的教育惹起無數的問題,社會混亂不堪。辛亥革命理想沒有實現。這可能有點誇大,但從反方麵證明民眾教育與辛亥革命相聯係的重要性。
建構民族教育體係,與實施孫中山遺教
如果說上個世紀二三十年代,雷沛鴻主要從理論上將民眾教育與辛亥革命相聯係,那麼三四十年代則從行動上以新創的教育為工具,在廣西把孫中山的遺教付諸實施,繼續革命。他曾這樣概括:“中國的革命,誠如孫中山先生指示:‘必須喚起民眾’,以達到‘求中國之自由平等’的目的。這個目的的達成,便是民主社會,或三民主義新中國的建立。在革命進程中,教育與社會的革新的關係應表現為教育改造與社會改造運動的配合施工,而前者統一於後者,並以之為前提條件。”教育改造運動,包括1933年開始的國民基礎教育普及運動,1935年的國民中學創製及1944年的國民大學(西江學院)試驗,以“徐圖構成一個富有生長性的普遍性的民族教育體係。”
雷沛鴻說:“要喚起民眾,必須依靠教育。”這種教育就是民眾教育。國民基礎教育包括成人民眾教育和兒童義務教育。在他看來,民眾教育就是要組織民眾。因此,國民基礎教育的功能,便是“要把廣西乃至全國民眾一致組織起來,以為中華民族建築廣大深厚的基礎,務使中國四萬萬人各有力量,各有用處。”國民基礎教育通過鄉村基層組織貫徹、落實孫中山的三民主義。當時廣西當局根據孫中山的三民主義,對應實施自衛、自治、自給的“三自政策”。號稱“三民主義是三自政策的理想,三自政策是三民主義的實行”。廣西當局的三自政策與三民主義雖有距離,但兩者大體“相吻合”,得到教育界的認同。三自政策反映在基層社會組織上就是“三位一體”,即政治上鄉(鎮)、村(街)長同時兼任軍事上的民團團長和文化教育上的國民基礎學校校長,因一人同時兼任三長,稱“一人三長”;又因政、軍、教同在一處辦公,又稱“一所三用”。國民基礎教育借助“三位一體”的基層組織,務使全省大小民眾“一齊共有共治共享總理所指示給我們的三民主義的社會經驗”。
國民基礎教育還致力於“促進世界和平”。對於和平,孫中山認為是出於國人天性的“極好道德”,“不但要保存,並且要發揚光大”。雷沛鴻對此頗有同感,結合第二次世界大戰給全人類帶來沉重災難的現實,強調和平的重要性。一一列舉中國“不但要自立,而且要立人;不但要達己,而且要達人。興滅國,繼絕世;親仁人,善鄰裏”;“己所不欲,勿施於人”;“恕道待人”等種種愛好和平的優良文化傳統,聲稱今後中國教育的首要使命,是“運用教育的力量,以廣播而又傳遞這樣優良傳統,而幫助中國建國乃至協助聯合國維持和平於不墜,務使全國人民以至世界人類均得安全保障。”從而豐富和光大孫中山和平道德思想。
國民中學是雷沛鴻為了繼續國民基礎教育,進行廣西地方建設,改造整個中等教育製度而創製的一種中學教育製度。它以一縣設立一所為原則,積極參與各縣地方自治。民主政治須由以縣為單位地方自治做起,這是孫中山的基本觀點。“訓政時期之宗旨,務指導人民從事於革命建設之進行,先以縣為自治單位,於一縣之內,努力於除舊布新,以深植人民權力於基層,然後擴而充之,以及於省。如是,則所謂自治,始為真正之人民自治,異於偽托自治之名,以行其割據之實者。而地方自治已成,則國家組織始臻完密,人民亦可本地方上之政治訓練以與聞國政矣。”雷沛鴻特引用孫中山這段話,論證國民中學“應設法多多參與以縣為自治單位的地方自治事業”。國民中學參與一縣地方自治事業,從校內學習和校外實習兩方麵進行。關於前者,雷沛鴻認為,要設法“令學生多有自動機會,並學習自治,實為其最善學校教育”。在校外,則實踐地方自治,“會同老百姓參與地方自治,實為其最有效之社會教育”。時任廣西教育廳廳長的黃樸心,在論及國民中學怎樣參與地方自治時,提出要注意“確定參與自治事業內容”、“慎選地方自治導師”和“設置實驗鄉村”等建議。例如設置實驗鄉村,目的在於“一方麵作為學生平時實習場所,一方麵國民中學即負責直接輔助其各種自治事業之責,使其成為全縣其它鄉鎮村街之示範。”國民中學參與地方自治的主張,不僅是理論設計,而且在一些地方得到貫徹。蒼梧縣國民中學,是廣西最早成立的三所國民中學之一,對校外地方自治曾有模有樣地實施過。據史料記載:“地方自治課著重講授‘三自三寓’政策,強調對學生進行政治訓練,將學生會稱作縣政府,將班會稱作鄉(鎮)公所,學生會主席稱作縣長,班長稱鄉(鎮)長。班會活動,著重練習演講和討論,還在實習農場建一問竹木結構棚舍,作訓練學生實施鄉政的場所,叫做‘國民新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