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適於1930年由上海回到北大,他在中國公學的得意門生吳晗也要跟隨他到北大來。當時北大的規定是不論任何係的轉學生都必須參加新生的入學考試,考取後再考一次插班的課程。吳晗的新生入學考試未能及格。因此轉學北大的計劃未能實現,這使得胡適甚為惱火,成為他後來對招生辦法進行改革的原因之一。他所改革的辦法是:第一,對轉學生隻應考他插班的課程,而不應當先通過新生入學考試。第二,新生的入學考試,文理科的科目應有所區別。他所規定的文科新生入學考試的科目是:英文占40%,國文30%。裏斯得了零分,其他各門無論考得多好,也不予錄取。
1934年,沈從文的妻妹張充當時被人稱為張四小姐,投考北大,國文試卷得了一百分,這份試卷的書法也非常好,英文和史地的分數也都及格,但她的數學試卷卻是零分。注冊科的工作人員在統計了分數之後,把這一情況向胡適彙報,胡適取為試讀生。到讀完一年之後,張充的各科考試成績都較好,就為正式生了。
胡適的另一項改革是規定文科諸係的新生都必須修習科學要論、哲學概論和中國通史。負責組織這三門公共必修課的係主任都須先做一番通盤考慮,定出全年的教學計劃,然後按照每次的課題邀請著名學者來校講授。例如中國通史的安排是,第一次講史學研究方法導論,是邀請傅斯年講授的;第二次講中國的考古學,是邀請李濟講授的。科學概論也是分學科邀請著名教授來校講授。例如,請丁文江講地質學的方法導論,請江澤涵講數學的方法導論,請曾昭掄講化學的方法導論,請汪敬講心理學方法導論等。哲學概論則由張頤、賀麟、金嶽霖等講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