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1章 靈活多元的教學體係(1)(2 / 3)

一、教育管理體製

美國的政府分為四級,即聯邦中央、州、郡、市(鎮),相應的教育管理體製也是典型的地方分權製。管理教育事務主要通過三級行政機構,即:聯邦設教育部;州設教育委員會,辦事機構是教育廳,配有教育總監;郡設教育委員會,辦事機構是學區,學區隸屬於郡教育委員會,學區聘有學監,學區主要是製定學區的學校評估方案,直接對學校進行評估,考核校長的工作,將州下撥的資金分配到各學校和爭取聯邦政府的專項資金。學區有教育委員會,執行州政府的教育立法,學區的教育局長(或總監)要和校長商量教育工作,一起做規劃。教育局長要向學區的教育委員會定期彙報工作,推薦校長人選。教育委員會根據校長的標準(包括學曆、管理水平、財務能力、教學能力等),對局長推薦的校長人選進行考核調查,最後批準任命。教師是由校長推薦,學區任命。各學校校長有比較大的辦學自主權;學校就建在市或鎮上,但這些學校並不由市(鎮)政府管轄,而由學區管轄。

二、教育管理職責

美國聯邦政府雖然是國家最高行政機構,但它並不擁有管理全國教育事務的最高權力,聯邦教育部主要通過製定教育法和教育政策,發布信息、提供經費來影響美國的教育發展。

教育管理權主要在各州,州教育委員會擁有相當大的自主、自治權力,它是決策機關,其成員由州長任命;其職責是依據立法機關所規定的規章製度製定本州的教育政策,對全州的公立學校進行監督;審批教育廳提出的教育預算;分配下撥給地方教育經費,提供教育谘詢和教育資料。

郡教育委員會負責審批學區的教育預算,籌措教育經費,製定改善教育質量的政策。學監屬於行政官員,權力很大,負責管轄下屬市(鎮)所有的中小學校。

三、教育幹預

對學校行政及管理有影響力的團體是家長聯合會和教師工會。不論是公立學校還是私立學校,都設有家長聯合會和教師工會。家長聯合會,其成員都是學校的“義工”,家長聯合會對家長負責、對學生負責,並通過多種形式參與學校的管理,教師工會以集體談判的方式代表教師與學區簽訂聘用合同,包括薪水、福利條件、工作要求等,對學校行政的影響更加直接,是教師表達意願的渠道通暢。

四、學製劃分

美國已實現普及十二年義務教育。但十二年的中小學學習階段的劃分卻因地而異,靈活多樣,各有特色,沒有硬性的規定。比如,有的地方是小學、初中、高中實行“6、3、3”學製,有的地方則實行“5、3、4”學製,還有“6、2、4”和“4、4、4”等學製,另還有小學8年、中學4年的十二年製學校。美國中小學實行學分製,有的學生讀完11年級就修滿學分,到12年級基本上讓學生自己搞設計,進行課題研究;有的學生在中學選修課還可以拿到大學課程的學分,進入大學可以免修這門課,機製非常靈活。

五、義務教育的經費主要來源

美國在義務教育方麵一直走在世界的前列,公立學校的經費來源主要靠各級政府撥款,聯邦政府撥給6%,州政府撥給46%,學區撥給40%,這些教育經費主要靠各級政府稅收來支持。其他占學校經費的約10%主要由企業、公司等讚助,公立學校從小學到高中全部是義務教育,全部免費入學,學校還為困難家庭學生免費提供中餐。

以2001年為例,當年全美基礎教育總投入4541億美元,占國內生產總值的4.5%。1999年,美國的平均教育經費標準為小學每年6582美元、中學每年8157美元、大學每年20235美元,均居世界第一位。教育經費來源於各級政府預算,即政府日常收入所依賴的各項稅收,主要包括個人所得稅、消費稅和財產稅。此外,還有教育稅、彩票收入、教育基金等多種輔助性經費來源。

聯邦、州、地方對教育的撥款大多來自政府預算,即政府日常收入所依賴的各項稅收,主要包括個人所得稅、消費稅和財產稅。前兩種稅收是聯邦和州政府支持教育的主要經費來源,財產稅是地方支持義務教育的主要經費來源。義務教育經費除主要來自以上三個稅種外,還有教育稅、彩票收入、教育基金、校企聯合等多種輔助性經費來源。

所得稅,這是美國聯邦收入的主要基礎。個人所得稅比其他稅種的數額都大,例如一個年薪7萬美元的人差不多要繳2萬美元的所得稅。

消費稅,這是州政府收取的最主要的稅種,也是州政府支持教育的主要經費來源。這項稅收的約1/4被用於義務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