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1章 法國中小學教育概述(1)(2 / 3)

二、自然課堂

為了使青少年認識到環境問題的重要性,環境部和教育部達成協議,在學校教育的各門學科中要開展關於自然和周圍環境的知識的教學,同時要開設自然課堂。這種活動一般在假期裏進行,學生在老師的帶領下到野外過一段時間的集體生活,培養兒童對自然的熱愛和對環境的正確認識,同時,脫離了家庭的嗬護,有助於打破兒童以自我為中心的傾向。

三、覺醒活動

20世紀60年代末,法國的小學中實行的“三區分”課程,法語、數學和體育之外的所有學科統和在一起構成覺醒學科,它綜合了地理、曆史、道德、自然、唱歌、圖畫、勞作、技術等學科領域的教學內容,旨在通過課堂教學和野外學習、個人學習和集體學習等使兒童從學科綜合的角度掌握自然的、社會的、技術等方麵的知識。作為傳統學科知識的反叛,覺醒活動為兒童係統的、整體的認識世界和社會提供了契機。

按照規定,一天的課程安排,上午是智力性基礎學科如法語、算術;下午前半部分是“覺醒活動”,後半部分是“體育運動”。這是考慮到兒童身心疲勞而編製的課時安排,謂之“三區分教學製”。“三區分教學製”在法國教育界取得了巨大成果,受到了國內外教育人士的極大關注。

此外,每周教學日的分配也作了革新。在傳統的五日製中,曆來是星期四休息的,現改為星期三休息。這是從1972年度開始實施的。這樣,每周的教學為,前半部分2天,後半部分2天半,大體平衡。在個別情形下,未必一定規定星期三休息,也可以把星期六作為休息日,星期三用半天上課。

四、學校計劃

1982年在關於初中的改革文件中首次出現了這一概念。所謂學校計劃,即通過民主性的集體工作,對學校進行診斷,列出提高學校質量而最迫切需要解決的問題,並集思廣益提出解決的辦法,付諸實現。有些教育研究者認為,學校計劃在某種程度上也可以被視為一種教學方法,培養學生的參與意識、批判能力和分析能力。一般來說,學生可以通過兩種渠道對學校計劃的製定、實施和評價施加影響,其一是學校的行政理事會,學生通過自己的代表將各班、各年級彙總的意見表達出來;其二是班級委員會,學生在這個與自己的學校生活聯係最為緊密的組織裏,直接表明自己對教學、班級組織紀律、學校生活等方麵的看法。

法國的教育督導製度

法國的教育督導製度是拿破侖一世建立的,迄今已有200多年的曆史。當時法國農村學校很普遍,特別是單班學校很多(每個年級一個班),為了監督學校教學質量,建立了龐大的督學團。這種督學製度的傳統保留至今。“教育督導是教育機器中不可缺少的齒輪”。

法國是世界上最早建立教育督導製度的國家,法國將教育督導視為教育行政管理的重要支柱之一,他們認為立法、執法、監督、指導是教育管理的四項主要職能。

一、法國教育督導製度的產生和沿革

在資產階級大革命以前,法國教育主要是由教會或民間團體興辦,國家很少介入,但已出現了教育督導的萌芽。法國著名教育家孔多塞等人多次提出建立教育監督機構的主張,由於教會的阻撓,這種主張一直未能實現。1802年5月1日,拿破侖執政府頒布《國民教育總法》,這一法令規定了設立教育督導製度,提出了設立教育總督導,指出教育總督導的職責是:監督學校管理,督察初等、中等和高等教育,考察教員素質。《國民教育總法》的頒布實施標誌著教育督導製度在法國的正式建立。法國教育督導製度建立以後,經曆了以下幾個發展階段:

1.教育督導製度的初創和鞏固時期

這一時期是指19世紀上半葉,具體而言是1802—1852年間,總體上看這一時期法國教育督導製度尚不健全。1802年7月,法國政府頒布法令,任命天文學家德朗布雷、文學教授諾艾爾、數學教授德波爾克斯三人為學業總督學,這是法國曆史上首批國家教育總督學;1808年法國政府又規定每個學區設學區督學;1835—1840年教育部又下令設立省督學。這樣在1840年前後,法國已經初步建立起包括總督學、學區督學和省督學在內的三級教育督導體係。這一時期對法國教育督導製度產生重要影響的是,在法國政界和教育界出現了一種爭論,其焦點是應加強對學校的控製還是實行教育自由化。當強調對學校控製加強時,教育督導工作就受政府的重視,反之則削弱教育督導的作用。

這一時期法國教育督導製度的特點是:1)督學的學曆層次較高,從1830年到1848年間任命的總督學中有23.6%有博士學位,34%畢業於高等師範學院;2)督學的任務繁重,督學要對學校進行大量的視察並撰寫調查報告;3)督察的範圍很廣,內容很多。大學學院、地方中學、私立學校等都是督察對象,校舍、工程、教員、學生、紀律都是他們的督察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