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學會認知”,是將掌握廣泛的普通知識和深入研究某些領域學科相結合。因此又稱為“學會如何學習”。
2.“學會做事”,是獲得能夠應付生活中各種情況的工作資格、謀職能力、團體合作能力等等。
3.“學會共處”,即培養與他人在一起生活的敏銳感知力(因不同文化之間的誤解,全球化非常強調這一點)。
4.“學習生存”,即了解你自己的願望,培養自我控製行為的能力,做一個負責任的人。學習的時間永無止境,生活不能被分成各種水平。根據個人和社會的發展,經典教育意味由節律、適應性、經驗、新的能力等構成的一個符合邏輯的精神上的連續整體。
法國中小學收費體製
法國實行的是中小學義務免費教育製,亦即學費全免,這是指國立教育係統。如進入大多由教會開辦的私立學校,則還是要交納部分的學費或全部學費。從具體而言,小學、初中、高中免費的情況也各不相同。
一、小學
法國兒童從6歲起進入小學,小學是免費教育,即教學用的書籍、本子等均由學校供給,自己隻需買書包與一些本子而已。上述學校供給的用品由學校所屬的市鎮提供。經費來自市鎮政府。
在巴黎,如屬於“教育優先區”巴黎市政府按每個小學生217法郎的標準向各校發放補貼。如不屬“教育優先區”,則上述標準分別降為136法郎及181法郎。
因此,在這一階段,家庭為孩子上學的費用負擔不重。
二、初中
到初中時,除了學費不用交、學校用課本由國家負擔外,其他學習用品就全由家庭負擔了。但是,學校家長課本或一些實用課的本子常由學校負擔。到初中時,每逢開學,學生家長就要拿出一筆開支來購買孩子的學習用品。
三、高中與職業中學
到高中階段,除了學費不用交外,其他全由學生家庭負擔。書籍也要自己買了,而書籍往往是很貴的。如上職業高中,一些專門的學習用品也很貴。另外,法國還為低收入家庭設立不同的開學補助,人們可去家庭補助局申請。一些地區的議會,還會撥專款來資助生活條件差的家庭給學生購買學習用品。
此外,還有一個重要開支,就是中午用餐。學校餐廳一般也根據學生家庭收入來訂出交費標準,其間差異很大。在巴黎,一般從1法郎至20法郎不等。
法國中小學課程的曆史沿革與發展趨勢
法國的教育體製沿襲了拿破侖時代的典型的中央集權的行政體製,全國采取統一的教育製度,學製為“5-4-3”製,即小學5年、初中4年、高中3年。1959年頒布的《教育改革法》規定實行10年義務教育(由原來的6~14歲,延長到16歲),稱為基礎教育階段。小學和初中屬於義務教育的範圍,實行單軌製,高中進行分科教學,第2、第3學年進行兩種教育,一是升入大學的教育,二是就業指導教育。中小學課程由國民教育部製訂。
一、舊製時期的中小學課程(1780年資產階級大革命以前)
1789年法國資產階級大革命爆發以前,法國還是一個以農業為主的封建君主專政國家,天主教會的高級僧侶和封建貴族居於統治地位,學校教育基本上由天主教會控製。直到現在,法國絕大多數私立學校仍是以天主教為主的教會學校。當時的初等教育由城鄉文法學校實施,由專門的神職人員進行讀、寫、算、曆法等方麵的基礎教學,貴族子弟進入大寺院開辦的學校。中世紀大學的文學院承擔著中等教育,教學內容以“七藝”為主,學生來自城鄉的文法學校。當時法國的課程內容帶有濃厚的宗教色彩。
二、近代時期的中小學課程(大革命時期至19世紀末)
1789年法國資產階級大革命推翻了波旁王朝,確立了資本主義製度,也促使法國教育進一步發展,並開始向世俗化過渡。拿破侖執政後,采納了孔多塞提出的關於由國家舉辦世俗性學校的教育計劃,由此,法國建立了中央集權的教育領導體製。1800年成立“帝國大學”,全國分為29個學區,各學區的小學、市立中學和國立中學以及神、醫、法、文、理學院負責具體教學工作。
1833年,法國頒布了《基佐教育法》,決定發展初等教育,規定每市鎮設立1所小學,在600人以上的市鎮設立1所高等小學。這是法國初等教育發展史上的重要步驟。1881—1882年,兩個《費裏法案》規定6~13歲為義務教育階段。到19世紀末,法國教育實現了世俗化。《基佐教育法》將小學分為兩級,即基礎小學和高級小學。開設的課程包括道德、閱讀、書寫、法語語言(朗讀、拚寫法、語法)、算術、直觀課、圖畫、手工勞動、唱歌及體育。法國中學以古典主義為中心內容,各門學科設置著眼於學生個體的修養,注重審美情趣的培養,尤其注重人文學科,不重視理科知識。而設立的中等特別教育開設較為實用的課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