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23章 “為了全體學生成功”(1)(2 / 3)

二、兩大能力:英語和信息技術

對於極其崇尚本民族語言的法國人來說,法語在國際上地位的日益衰退是無法回避的事實,而要接受英語、使用英語則要承受巨大的心理壓力並要付出極大的努力去學習。在此報告中,也許是首次明文倡導學習英語,但並不是簡單地稱呼英語,而是定義為“國際交流的英語”。報告認為,國際交流的英語不再是諸多語言的一種,也不簡單是特別有影響民族的語言,而是在科學、技術、貿易和旅遊等領域中國際交流的語言。不是把英語作為排他性的外語強加於人,而是要把掌握英語作為國際交流必備的一種基本能力:理解英語為母語和非母語的人說的不同英語,理解所有人的不同表述。如果不能用國際交流的英語表達和交流,將是一種重大缺陷。為使學生在義務教育之後能夠真正掌握英語,委員會建議在小學三年級開始學習英語。

掌握信息與交流技術是共同基礎中的另一基本能力。學校應當保證賦予每一個學生包括初步應用計算機的文化知識,不僅是由於信息技術在社會中廣泛應用改變了工作方式,也由於信息技術是終身學習的優先途徑,還由於作為未來公民應當對互聯網上無控製的信息流能夠批判觀察。為此,委員會認為,應當繼續支持自2000年法國開始在中小學設置的“信息與互聯網證書”,並促進學校中計算機的應用和教師的培訓。

三、民主社會中共同生活的教育

委員會認為,從初等教育,即從幼兒學校和小學開始,就要對所有學生實施學會共處的教育。從文明禮貌到公共事務都應當是學會共處的內容,包括學會尊重自己和尊重他人,如不間斷地聽講,見麵與分別時致禮,學會關心公共利益,了解共同生活準則,如對作弊的懲罰,把握共和國民主價值觀,等等。

《學校未來的導向與綱要法》基本采納了學校未來全國討論委員會關於構建“必不可少的共同基礎”的建議,決定成立“教育高級委員會”,負責確定在義務教育結束時學生應當具備的知識和能力方麵向政府提出建議。

教育高級委員會由9名成員組成,其中3名由總統任命,2名由國民議會主席任命,2名由參議院議長任命,2名由經濟與社會委員會主席在議員外人士中任命。

但《學校未來的導向與綱要法》對“必不可少的共同基礎”的內涵的界定與學校未來全國討論委員會的建議略有不同,該法的第一款第9條表述為:“義務教育至少應當保證每個學生獲得共同基礎的必要途徑,共同基礎是由知識和能力的整體構成,掌握共同基礎對於學校成功、後續培訓、構建個人和職業未來以及社會生活的成功都是必不可少的。這一基礎包括:1)掌握法語;2)掌握數學基本知識;3)具備自由行使公民責任的人文與科學文化;4)至少會運用一門外語;5)掌握信息與通訊的常規技術。

這一法律定義與學校未來全國討論委員會的表述幾乎沒有差異,惟一的不同就是關於“國際交流的英語”的提法,盡管曾經在英語之前加上“國際交流”的定語,這種的方式還是不能被法國議員們接受。

促進教育平等

如果說1980年法國隻有34%的同齡人口獲得高中畢業會考文憑,1994年已經達到71%,2002年為69%。這一增長惠及到社會各個階層,特別是平民階層的獲益更大,在獲得高中畢業會考文憑上的教育不平等已經縮小。但是差距依然懸殊,1974年至1978年出生的管理人員的子女獲得高中畢業會考文憑的比例為89%,而工人的子女隻有46%。特別是平民子女獲得的高中畢業會考文憑多數為技術類和職業類,其社會價值低於普通高中畢業會考文憑。

學校雖然不是教育不平等的肇始者,但是也在參與和製造不平等。學校教育的不平等首先在於學校質量的不平等。優質的學校經常服務於生活處境優越的學生。“一所城市中心區的學校比處境不利的郊區學校具有獲得優異成績的全部機遇。”

其次,學生的劃分方式也擴大了教育的不平等。按居住地劃分學校的分區方式,本意在於為學生提供平等的教育機會,但卻出現了相反的結果。隨著社區居民身份的趨同化,學生的來源也呈極大的一致性,平民家庭的子女集中到同一學校,導致這一學校的質量進一步下降。

再次,一些例外的措施,如允許通過選課的方式變換班級或學校,加強了學生分化的程度。

最後,學校的考試、評估、分流、定向,更加劇了學校教育的不平等。特別是平民的家長,不了解教育係統的特點,盲目地同意其子女分流到無發展前途的學習係列,導致學業失敗和無文憑與無職業資格的學生大量出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