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提高教師培訓的質量,法國的教師繼續教育非常注重理論與實踐的結合。如在長期進修課程中,法國就把三個月的進修時間分為五個階段:第一階段,把進修的教師分成若幹學習小組,通過參觀學校、聽課、召開座談會、分析校內外情況等活動,收集教師需要解決的問題,確定進修目標;第二階段,根據收集到的問題選擇教育內容,然後從教育內容與方法、師生關係、課外活動、與學生家長的關係等方麵進行學習;第三階段,進修教師回原單位實習,將第二階段學到的新理論、新觀點運用於實際,以取得經驗和體會;第四階段,進修教師重新回到進修機構學習,針對第三階段存在的問題進一步學習,提高理論水平,最後一個階段,一方麵對進修進行總結,一方麵為繼續進修和教育改革組織必要的活動。這種長期綜合性的進修課就是教師繼續教育的好形式,它實現了教育理論與教育實踐的積極結合,十分有利於在職教師理論素養和實際能力的進一步提高。
另外在形式多樣的短期進修班中,進修內容根據教育事業發展的需要和教師本人的要求,其範圍十分寬闊,既包括職業培訓的基本理論,如教育學、教育哲學、教學法,也包括針對具體教育教學中問題的探討與研究(如中小學的銜接、移民子女教育),還包括新的科技知識與能力的補充,同樣也能將教師的理論學習與實際訓練很好地結合。
六、將教師的繼續教育與晉級、待遇、考核相結合
將教師的繼續教育與晉級、待遇、考核相結合是法國中小學教師繼續教育的重要特點。1994年,國民教育部在《關於中小學教育155條建議》中強調:要加強在職教師的繼續教育,對教師的工作進行定期的檢查和評估(每三年一次),以適應教育改革的需要。為了提高培訓的質量和教師參與的積極性,法國還將教師的繼續教育與教師人事製度配套,把提高教師素質、晉級考核製度同繼續教育聯係起來,把參加繼續教育作為教師晉級的必要條件之一,逐步建立起了配套的製度,形成了推動教師繼續教育發展的有效機製。
為了使教師的繼續教育能順利地、有效地進行,法國還製定了相應的一係列製度,如教師指導官製度、新教師進修製度、在職教師的研究生進修製度、短期出國訪問和長期出國進修製度、教師進修與獲得學位、增加工資等相配套的製度。
法國中小學教師的專業能力標準
從20世紀80年代末90年代初開始,法國開始推行把學生個體放在教育體製中心的教育政策,由此也更加關注教師專業素質的培養。法國國民教育部在20世紀90年代陸續發布了一係列的政策法規,國民教育在1994年和1997年分別頒文,對教師的專業能力標準作了描述和規定,這些標準一直沿用至今。
一、小學教師的專業能力標準
1994年11月16日的第94-271號通報對法國小學教師的專業能力參照元素進行了表述,它認為“小學教師是一種綜合性的職業,教師應該有能力教授各個學科”。因此,準教師們除了掌握學科的專業知識以外,還需要具備一定的展開教學的技巧和能力。通報認為,小學教師的專業能力包括四個方麵,即掌握所教的學科知識;能夠組織、分析教學情境;能夠控製課堂行為以及了解學生差異;具有職業道德等。
(一)多科教學能力
教師應該掌握小學主要學科,包括法浯、數學、曆史—地理、物理—技術學、生物、外語、造型藝術、音樂、體育等的主要概念、所使用的方法和步驟;掌握各學科學習的設計、實施和評估所需要的教學法;能夠設計多科綜合的教學情境,並通過恰當的方式來實現;掌握各種教學媒體和信息手段的使用方法。
(二)設計、實施和分析教學情境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