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師應該能夠根據國家教育大綱和學生的知識結構以及學習能力確定具體的教學目標;能夠確定學生學習的形式、時間性(即何時進行、進行多少時間等)以及可能會用到的教學支持手段;能夠辨別學生可能會遇到的學習障礙;能夠設計學習活動來鞏固學生已經獲得的知識,包括口頭或書麵練習、使用已有的知識(包括在其他學科中使用);能夠設計在學習的不同時刻進行評估的情境,包括要明白評估的功能、確定要求學生已達成的水平、確定成功的標準、分析評估結果並找出失敗的原因,並據此考慮補救活動和深入學習活動。
在教學情境的實施過程中,教師應該能夠根據學生的學習節奏和活動的形式組織、管理課堂空間和時間;能夠恰當使用各種教學支持和幫助手段,如黑板、書麵資料和視聽資料、現代信息技術和交際技巧等;能夠通過合適的介入方式和交際方式進入預先設計的活動情境;能夠幫助學生了解各種教學活動的限製和可能帶來的收獲;能夠充分利用學生的錯誤和成功展開教學。
教師能夠對教學情境的實施情況進行分析,把預定的教學目標與實際獲得的結果和學生的學習情況結合起來,評估教學行為是否有效,並把它納入到對以後教學活動的設計和規劃中去。
(三)課堂活動和了解學生間差異的能力
教師在課堂上要保持一定的權威,他應該能夠控製與學生之間的關係,以及學生彼此之間的關係。他應該能夠根據學生的年齡特征,製定課堂工作規則和集體生活規則,並讓學生理解並遵守這些規則;能夠根據學生的反應,改變教學活動的形態,以激起學生的學習興趣;能夠把學生放入一種追求進步的活力之中,並使他們學會擔負責任;能夠傾聽學生的意見,並幫助他們養成課堂上互相傾聽的習慣。
同時,為了使所有的學生獲得學業成功,了解學生的多樣化是十分重要的。為此,教師在課堂上應該能夠根據教學任務的不同采取不同的教學方式;能夠利用學生興趣、文化、能力傾向和學習節奏的多樣化;能夠變化學習情境(如講授、個體學習、交互作用等)來達到同一教學目標;能夠漸次使用或同時使用不同的教學支持手段和學習組織方式(如集體學習、個體化或小組學習等)。
此外,教師應該能夠理解、滲透學校計劃和教學階段計劃的意圖,尋找群組工作的方式。
(四)教師的教育責任和職業道德
教師應該了解法國教育體製賴以存在的價值觀念,並了解其他一些國家的教育體製的主要特點。這可以幫助教師認識小學教育任務的特殊性,認識到小學不同於其他學級,尤其是初中;可以幫助教師了解小學教學的機製,並保證各個教學階段之間的持續與和諧;了解國民教育的管理結構,尤其是與小學有關的現行政策和規定;明確分辨學校與它所處的社會、經濟和文化環境之間的關係。
二、中學教師的專業能力標準
法國國民教育部1997年5月23日第97-123號通令指出,初中和普通與技術高中以及職業高中的教師作為國家的公務人員,他兼具公務員的一般身份和其所從屬的教師團體的特殊身份。這兩種身份確定了他的權利和義務。法國學校致力於傳遞法蘭西共和國的價值觀念,尤其是傳遞排斥任何性別歧視、文化歧視或宗教歧視的世俗理想。中學教師應該參與到教育的公共服務之中。教師在中學裏施教,由於學校接收學生的不同、所處地點的不同、規模大小的不同和提供教育類別的不同,學校的特征千差萬別。而教師的任務在於向學生傳道授業,致力於讓他們將來能夠順利的步入社會和職業生活。教師要按照教育大綱、結合文憑要求所確定的水平讓學生獲得知識和技能,幫助他們獲得能力和能力傾向的發展——教師要幫助他們發展批判精神、建構自主性以及製定個人的規劃。教師也要讓學生們懂得作為製度基礎的那些價值觀的意義和含義,讓他們做好準備去充分施展自己的公民職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