擔任方向指導顧問的人必須經過專門培訓並獲得證書,而且選拔標準非常嚴格,因此他們在學校、學生和家長中有著非常高的威信。
5.年級委員會
年級委員會由在某一年級任教的全體教師、兩名家長代表、兩名學生代表、方向指導顧問和教育工作顧問組成,通常每三個月召開一次會議。它負責評價學生學習活動及其效果,研究班級生活、學習組織,給予學習困難學生以幫助等各種問題。
在決定每一個中學生的學習和職業定向過程中,年級委員會起著重要的作用。在充分考慮了學生、家長的各方麵情況和該年級教師的建議後,年級委員會的主席將力爭達成各方麵的一致意見。但是事實上,也有一些反對意見不斷產生,比如,家長們覺得在作關係到孩子未來的決定時顯得過於倉促,而教師們則不滿於家長議論他們的工作並提出反駁觀點等等。
二、法國中學教育管理的特點
法國實行六歲到十六歲免費義務教育,80%的學生在公立學校就讀,這些學校實行“非宗教化”,保證信仰自由,但是不能以任何形式走進課堂。為數不多的私立學校主要由天主教創辦,接受政府的財政支持,受政府監管,作息時間和教學大綱與公立學校並無二致。
法國的學校體製與中國不同,小學5年,初中4年,高中3年。剛進入中學的學生叫做6年級,相當於國內初中1年級,然後依次升入5年級,4年級,3年級末參加一個統一的畢業考試,升入高中,高中最後一年叫做畢業年級。高中分為普通高中和職業高中,學生可以自由選擇文科或者理科的課程。職業高中主要培養職業所需人才,學生用兩年時間可以拿到職業技能證書。普通高中畢業班的學生必須集中精力準備全國統一的高中畢業會考,這是他們學生生涯中最重要的一次全國統考,相當於中國的高考。如果順利通過,進入一般大學就沒有問題了,但是如果想進入一流的大學或者熱門的專業,那麼還需要進行另外的選拔考試,題目難易程度由各個學校根據報考情況靈活掌握,之後還需要進行麵試。這部分尖子學生盡管要花費更多的精力和財力才能在享有盛譽的學校擁有一張課桌,但是學成之後都是各大用人單位追逐的對象,前途和收入都不可估量。
法國的中學教育製度與中國非常相似,也是教育行政部門管得比較多,比較細,校長的自主權不大,與上麵的職權責分配不清;但另一方麵,在教育管理方麵也是比較嚴格,學生的基本質量比較保證,學生課業負擔比較重。
法國的中學管理結構,學校的權力屬於大區,校長的權力比較有限:一方麵是教育部給校長一定的教師崗位數(相當於中國的教師編製);一方麵是大區教育局長給校長一部分權力。在20世紀80年代,學校的經費權、教師崗位數權、教育教學管理權都在教育部手裏,校長隻是執行教育部的指令。由於教育部管理的範圍太大,管不過來,下麵的校長可以鑽空子,通過教育部某一位官員,批準某一個專項;而在今天,權力實際上已到大區(80年代教育部搞了權力下放運動),管理較細,校長想做同樣的事情就比較困難。因此有的校長認為,到了90年代,“校長的權力不是更大了,而是更小了”,“校長隻是在監獄的範圍內有一點權力”。
法國的初中學校所有經費由省政府撥給,高中學校由大區教育局撥給;相應的在人事體製上,初中教師由省政府管理,高中教師由大區教育局管理。有一個奇特現象是,法國的私立學校,體製上多數屬教會管理,但教會所付出的經費份額非常少,絕大部分經費仍然由政府撥給(初中由省政府下撥,高中由大區政府下撥)。
法國的法律規定,每個學生一直到16周歲都有權利接受義務教育(在巴黎實際上已經延長到18周歲)。中學生的生均經費比較高,在巴黎地區,國家花在初中學生身上每年3.2萬法郎,高中生是每年4.3萬法郎。而一個中學生家庭,一般而言,初中生家庭為每年1.2萬法郎,高中生是1.5萬法郎,大約占教育成本的28~30%左右。家長的花費主要是書籍費、學習用品、飯菜票、交通費。此外,體育、文藝的一些課程,法國將它列入職業技術課程,要付費。到國外進修語言,也要花費。當然,對一部分學業成績優秀而家境比較困難的學生,學校會從書籍費總收入中拿出5~6%的經費作為獎學金。另外,學校還設立社會基金、學生也成立學生協會,專門幫助那些買不起教材、配不起眼鏡的學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