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者是1979年參加高考的,以十幾分之差與中專、大學失之交臂,但誰也不怨,不怨高考、中考製度,也不怨老師、父母。筆者的女兒2004年高考,考取了國家一類重點大學,替我們圖了大學夢,我們從內心感謝高考製度。如果真像“文革”時那樣推薦選拔,或者按某些人所說的加入老師、學校的鑒定分,我女兒可能永遠也上不了一類重點大學了。因為我們是窮人,沒有錢財去鋪路,也沒有關係去走後門。恐怕大多數人跟我們一樣,凡是有人為因素控製的,我們就束手無策;凡是有人為因素控製的,我們就望“人”興歎(請同誌們牢記這“兩個凡是”)。
誠然,現在的髙考製度存在不少的缺陷和這樣那樣的問題,但我們不能因噎廢食,因為存在某些問題就給予取消或打壓,而是要找準問題給予改進和完善。但不論怎樣改進和完善,總有部分人是不會滿意的)任何人也設計不出一個讓所有人都滿意的高考製度來。不信,咱們走著瞧。
與許多競技項目相比,高考這種競技方式過於單一。如果高考能向其他競技項目學學,以多樣化的方式出現的話,高考這出戲會演得更好,更受民眾的信任。
高考不能隻是一種簡單的競技
歐陽囯仁
按理說,髙考是選拔優秀人才或優秀人才苗子的,本不應作為一種競技方式而存在。可是現實中,在沒有別的好辦法能代替這種方式的時候,高考又以一種特殊的競技方式而存在著。隻不過這種競技,比別的競技更殘酷,因為它可以決定一個人一生的命運,一個家庭的命運,甚至袓袓輩輩的命運。既然高考作為一種競技方式而存在,那麼,它就具有競技比賽的一擁律,比如,優勝劣汰,承擔風險,等等。但是,目前這種特殊的競技方式不盡如人意,很難保證“優勝劣汰”的公正和公平,甚至釀成了許多悲劇。試想,投入十多年的時間和一個家庭的大部分收入,而決定回報的時間卻短暫得可以用秒來計算。這樣的風險讓身心都不太成熟的十八九歲的孩子和一個相對脆弱的獨生子女家庭來承擔,是否有點太殘酷?
一年隻有一次,不行就要等來年,平時成績再好,也要等到來年。而這一年使多少考生身心受到傷害!對於一個考生來說,這種風險過大。而降低風險的辦法,就是給考生提供更多的參與機會。近幾年,國家實行春季招生,一年內給考生提供了兩次考試的機會,本意不錯;但是由於參加春季招生的學校不多,考生選擇的機會不多,所以考生的積極性不高。
我覺得,這樣的機會完全可以給得更充分一些,比如,能不能來個二次髙考,各個省(市、區)在全國統考一個月前結合模擬考試先進行一次統考,考試在國家教育部的監督下進行,每個省(市、區)的考試時間可以錯開,一些願意上本省院校又考得上的考生可以先邁人一所學校的門檻,沒有考上或不願意上本省院校的考生可以參加全國統考,成績達到分數線的,還可以在全國範圍內錄取/再比如,能否給考生一個“高考補考”的機會,那些因身體、家庭變故等原因發揮失常的考生可以自願報名參加力補考的時間可以定在高考後的7月份進行。出題方式和高考一樣。
如今的出題專家想把兩套試卷出得難度相當應該不是難事。錄取的方式完全可以參照高考錄取方式來進行,也可單獨設立分數線,用各髙校的補招計劃進行補錄。這樣做的好處是,降低了考生“一錘定音”的風險。從概率學上來說,一個優秀的考生兩次都發揮失常的機會很小,即便是兩次都發揮失常,也更容易在心理上找到平衡,多半會從自身找原因,而不會過多地怨天尤入。另外,對於特殊人才也應該有些政策上的支持,比如對於單科成績滿分而總分達不到分數線的考生,對於在國內外各種大賽中獲得優秀成績的考生,如果有院校願意招收,政府應該給予政上的支持。這樣做,可以給考生提供更多的參與和選擇的機會,可以降低風險;降低了風險,也就減少了悲劇的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