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試方法可以采取在筆試基礎上加麵試的方法進行。高、初中階段都應恢複應試教育前的三年製課程設置。課程包括政治、國語、外語、數學、物理、化學、生物、實驗、曆史、地理、體育、音樂、美術、生產勞動、社會實踐等。每門課在期末考試評分。建議將高考科目增到6—8門,每門課考試不超過60—90分鍾,三天考完。各大學根據不同專業確定不同的考試科目,並對每個科目確定不同的比例記入總分。例如英語,不同專業可按不同比例(例如:100%、80%、50%)記入總分,或完全不入總分,有的專業可不考口語或聽力。其他科目與此相同。
各專業記分的主要科目的高考成績如果和平時成績有很大差異,允許錄取院校對該生單獨複試。
招生錄取人員接受學校、社會輿論監督。對錄取學生質量有懷疑者可以舉報。必要時可以複查或複試。確實不合格者予以退回。招生人員如有違紀違法行為,從嚴查處。
高考錄取要參考年時成績,對各中學恢複正常的全套課程設置、穩定正常教學秩序,能起到推動作用。
第四條思路是選拔有培蕎前途的“天才(偏才)苗子”的問題。目前我國部分大學有招收特長生的製度,例如體育、文藝有特長的可以降分錄取。但體育、文藝畢竟還不是高校的主課。國語、外語、數學、物理、化學、生物或發明創造能力特別強的學生都不在特長生之列。這些方麵有特長的學生目前一律按“全能”考試(高考)來選拔。我們就拿考核選拔運動員苗子為例。如若當年蔡振華指導挑選鄧亞萍要考她的跳高跳遠,馮樹勇指導挑選劉翔要考他的鉛球鐵餅,大家都認為這是說笑話。我們不能要求國家運動員個個都是五項全能、十項全能。劉翔、鄧亞萍都是世界級的運動員,他們都是天才,也都是偏才。選拔運動員是如此,高考選拔大學生為何不應是如此?
若按當前高考“全能”的要求,當年錢鍾書、吳晗這些大師就上不了大學。這三十年來,我們的高考招生製度,把多少有天賦的“偏才苗子”拒之於大學門外。國家、對民族、對個人都是極大的損失。
為此,建議部分高校擴大並改革特長生的特招製度。由這些高校舉辦部分“學科”(如數學、物理、化學、生物、計算機等)和“發明創造能手”夏令營和冬令營。通過入營資格考試的高中學生在營中接受特殊訓練,在訓練過程中選拔確有天賦的苗子。由高校導師組成“伯樂”小組麵試,確實優秀者在高考中降分錄取。降分幅度可大於20—50分,個別甚至可降100分。
我們要培養有國際競爭力的各種創新人才,這一改革具有戰略意義。
招生製度的改革是一項係統工程,它決定了並指揮著全國中小學辦學的方向。建議由各方麵專家共同會診,提出一個或幾個方案在全國試行。以上幾條思路僅供領導和有關方麵參考。
第二項重大改革是教育體製或教育管理體製的改革。教育是一門科學,必須按教育的客觀規律辦事。建國五十多年來,教育界瞎指揮造成失誤的教訓實在是太多了。這說明教育主管部門的領導人應該是教育家,能正確貫徹執行社會主義的教育方針和原則,虛心聽取懂教育的各方麵人士的意見和建議,對重大改革要審慎作出決定,切忌拍腦袋瞎指揮。現在看來,這方麵的經驗教訓還總結得很不夠。
“文革”前的不說,近幾年來大家反映強烈的決策失誤、瞎指揮的例子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