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緒帝畢竟年輕氣盛,對於這種傀儡地位,到底是難以“沉毅靜穆”,所以白“親政大典”後,他就經常在深居獨處和到書房上課時,表現出鬱悶和煩躁。光緒帝的一切表現,早已被慈禧密切注意,其結果更對光緒帝不利,他的一舉一動幾乎都難以自由。
慈禧從形式上“歸政”光緒帝了,履行了十二年前的諾言。然而,她卻通過《訓政細則》,使自己獲得了在幕後操縱皇權、事事“提撕”的製度保障。但是,對於慈禧而言還有一件事情已經到了無法繼續拖延的地步,那就是光緒帝的大婚。
5.沒有愛情的婚姻
光緒十四年(1888年),光緒帝18歲,對於入關後的清朝皇帝來說,這無疑是一個晚婚的年齡。慈禧遲遲不給光緒帝舉行大婚,其目的就是要在權力的巔峰多戀棧一些時日。因為皇帝隻要大婚,就應該親政,何況民間也有“成家立業”之說。然而,慈禧蒙蔽視聽的舉措或許連她自己都知道漏洞百出、難以服眾。人們不禁要問:慈禧究竟要在何時給光緒帝擇後選妃呢?
光緒十四年六月十九日(1888年7月27日),慈禧終於頒發了給光緒帝舉行大婚及親政的懿旨:
“前因皇帝甫經親政,決疑定策,不能不遇事提撕,勉允臣工之請訓政數年。兩年以來,皇帝幾餘典學,益臻精進,於軍國大小事務,均能隨時剖決,措置合宜,深宮甚為欣慰。明年正月,大婚禮成,應即親裁大政,以慰天下臣民之望。”
這一懿旨昭示世人:慈禧終於允許光緒帝大婚了!
光緒十五年(1889年)正月二十日,19歲的光緒皇帝舉行大婚典禮。光緒的一位皇後和兩位妃子都是慈禧做主選的。光緒帝有一後、二妃,沒有子女。這在清朝皇帝中是獨特的(宣統6歲遜位另當別論)。
光緒的皇後葉赫那拉氏,是慈禧親弟都統桂祥的女兒,就是隆裕皇後。隆裕皇後長得不漂亮,既瘦弱,又駝背。這門親事是慈禧皇太後懿旨給定的,光緒雖不滿意,卻也無奈。皇後葉赫那拉氏與光緒皇帝的婚姻,完全是政治婚姻。慈禧將自己侄女嫁給自己外甥,目的就是在宮闈椒房探悉皇帝的內情,控製和操縱皇帝,並為日後母族秉政、太後垂簾聽政做鋪墊。光緒皇帝同皇後葉赫那拉氏大婚後,情不投,意不合,始終是一門不美滿的婚姻。光緒死後,宣統繼位,上光緒皇後徽號為“隆裕”,是為隆裕皇太後。隆裕皇太後在民國二年(1913年)正月十七日,死於太極殿。
慈禧強行將侄女指派給光緒帝做皇後的一個最為真實的目的是為了在皇族中加強葉赫那拉氏的血緣。因為光緒帝的後代是要給同治帝承祧的,光緒帝雖然不是自己的親生兒子,卻是自己的妹妹和鹹豐帝的弟弟的兒子,而皇後又是自己弟弟的女兒,一旦帝、後育有皇子,不僅擁有一半以上的葉赫那拉家族的血緣,而且還是當然的皇位繼承人,可以彌補同治帝沒有後代的遺憾。還有一個考慮就是安插心腹。正如《慈禧外紀》所分析的那樣:
“太後以己之侄女,選為皇後,亦具有深意。前此為同治帝選擇有勇有德之阿魯特皇後,其後常與太後反對,至其死而後已。太後懲於前事,故此次為光緒帝選後,其意重在為己心腹,以監察皇帝之行為,而報告之。”
在封建王朝中,皇帝的後妃,尤其是皇後,與皇帝、政局的關係最為緊密,皇後對皇帝的思想及其政務活動都有特殊的影響力。慈禧想在光緒大婚後鞏固自己在清廷中的專權地位,牢牢地控製住光緒帝,就必須讓光緒皇後唯命是從;並通過控製皇後進而達到控製光緒的目的,最起碼也可將光緒的言行進行監視。這就是慈禧選擇已過預選年齡的侄女為皇後的真實目的。光緒的兩位妃子,一位是瑾妃,另一位是珍妃,二人是同父異母的姐妹,他他拉氏,為滿洲正紅旗人。其祖父裕泰,在道光、鹹豐年間曾任湖廣、閩浙總督;其伯父長善在同治及光緒初年曾任廣州將軍;父長敘,官禮部左侍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