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學史提到政治,隻能在政治影響到文學作品的範圍來談。文學史不是報紙或文藝新聞。一般報紙離不開每天的政治。文學史則不然。文學史中談到政治對文學的影響,首先要有科學的了解和判斷,無論是正麵的還是反麵的影響,都要有科學的判斷。至於政治上的影響,什麼能寫到文學史中去,這是要另外研究的問題。政治家對作家的幫助、談話,是否就成為文學史的對象呢?我認為,除非對於極重要的作品發生了極重要的影響,一般不能。否則文學史就會變成文學瑣聞史。中國的唐詩記事和很多詩話中充滿了這些瑣聞或瑣談,但是不能成為文學史。
以上說的都是一些常識。世界各國的文學史基本上都是根據這樣的原則來寫的。
文學史有它的特定範圍,盡管在這範圍中,各個文學史家會有觀點、材料取舍、表達方式等方麵的差異,但對象是相同的,大致的方法不會有太大的變化。這是一種科學,如同物理學不管怎樣編寫,它的對象總是相同的一樣。對文學史的範圍與對象要研究,不要為時代潮流或臨時的氣氛所左右,要有獨立的嚴肅的科學態度。不能春天有春天的文學史,夏天有夏天的文學史。
其次,談談政治與文學的關係。
文學是上層建築,政治也是上層建築。但兩者性質不同,任務也不同,社會作用和作用的方式都完全不一樣,兩者不能混為一談。有人說,文學是手段,政治是目的,我認為它們的關係決沒有這樣簡單。革命的最後目的表現為經濟和文化(人民的物質生活和文化生活),從這個意義上說,政治隻是手段而不是終極的目的。這是完全可以理解的,在一定意義上是必要的。但也不能把這個事實絕對化。無論在什麼曆史時期,偉大的文學藝術作品都不僅僅是政治的手段。政治必然影響文學,但如認為政治能夠或應當決定文學的發展,那就是政治史觀而不是唯物史觀了。我們當然可以寫政治史如何影響文學史的專著,但是一般的文學史並不是這樣的專著,它隻需要寫到適當的程度,而不需要超過這種程度。文學史並不因此就脫離了政治。我們的文學史有一定的政治觀點,一定的社會曆史觀點,這是一。我們在說到作家的重要作品時,不能不說到每一部作品的思想政治意義,這是二。因此,文學史不會因為忽視臨時性的政治事件而脫離政治。我不相信現在有這種危險,相反,倒是有文學湮沒在政治史中的危險。這不是可能性,而是現實。
我相信上層建築和經濟基礎都是有客觀規律性的。我們對生產力的規律容易承認,對生產關係的規律性也能接受,而對上層建築的客觀規律性就有很多人不承認。有些熱衷於發號施令的人就認為發號施令能改變一切,有權力就可決定一切,以為他一發號施令即使不能改變工農業(其實也能改變工農業),起碼可以改變上層建築。上層建築、生產關係以及生產力當然會因而發生這樣那樣的變化,但這並不說明生產力、生產關係的客觀規律或上層建築的客觀規律不起作用,並不意味著權力可以為所欲為。政治對文學的影響也是如此。這種影響有其客觀的局限,決非隨心所欲。文學史當然也可以詳細敘述政治對文學的各種影響及其局限,但是我想這與其說是文學史的任務,不如說是政治史或文化史的任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