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惜的是,儒家學說還沒有變成道德金律,因為儒學不是宗教。宗教要有四個條件:一要有神;二要有戒約;三要有機構或組織;四要信徒崇拜信仰。拿這四個條件來衡量一下孔子和他開創的儒學,則必然會發現,在孔子還活著的時候以及他死後相當長的一段時間,隻能稱之為“儒學”,沒有任何宗教色彩。《論語》中就說“子不語怪力亂神”。孔子自己說:“天何言哉!”這個“天”也不是有“神格”
的“天老爺”。孔子從不以神自居,他的弟子以及弟子的弟子,也不以神視之。“儒學”非學說而何?不知道從什麼時候起,孔子被神化了。到了唐代,儒、釋、道三家就並稱三教。到了建聖廟,舉行祭祀,則儒家已完全成為一個宗教。因此,從“儒學”到“儒教”是一個曆史演變的過程。討論“儒學”或“儒教”,必須有一個發展的觀點,不能執著於一端。對儒學中的精華與糟粕要分清楚,這是用不著證明的。
但是,究竟什麼叫做“精華”,什麼又叫做“糟粕”呢?這兩個表麵看上去像是對立麵的東西,不但不是涇渭分明,而是界限不清;尤有甚者,在一定的條件下,雙方可以相互向對立麵轉化。如孔子和儒學,在五四運動時期,肯定被認為是糟粕,不然的話,何能喊出了“打倒孔家店”的口號?然而,時移世遷,到了今天,中國正在建設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的社會,還有什麼人能說孔子和儒學中沒有精華呢?再如三綱一般被認為是糟粕,但是陳寅恪先生在《悼王國維先生挽詞並序》中說過一句話“中國文化之定義,具於《白虎通》三綱六紀之說”。陳寅恪先生在這裏講的實際上是處理九個方麵的關係:國家與人民、父子、夫婦、父親的兄弟、族人、自己的兄弟、母親的兄弟、師長和朋友。這些關係處理好,國家自然會安定團結。
綱紀學說,如果運用得法,可能調節社會秩序,可以加強安定團結。國際上何獨不然?在中國的傳統道德中,倫理道德有很重要的位置,倫理就是解決人與人之間關係的,儒家講的三綱六紀就是規定了君臣父子夫婦兄弟朋友之間關係的準則。這裏有糟粕的地方,因為人與人之間應該是平等的,不應該誰是誰的綱。儒家強調要處理好人的各方麵關係還有許多值得批判吸收的東西。我國傳統的倫理道德應批判繼承,精華留下,糟粕去掉。對外國好的東西,也可以學習,不要排斥。在古代,幾乎在所有國家中,傳承文化的責任都落在知識分子的肩上。中國古代文化的傳承者是“士”,傳承地方是太學、國子監和官辦以及私人創辦的書院。在世界各國文化傳承者中,中國的士有其鮮明的特點。
早在先秦,《論語》中就說過:“士不可以不弘毅,任重而道遠。”士們儼然以天下為己任,天下安危係於一身。在幾千年的曆史上,中國知識分子的這個傳統一直沒變,後來發展成為“天下興亡,匹夫有責”。後來又繼續發展,一直到了現在,始終未變。現在,《中國儒學年鑒》的出版,也是為了傳承中國的傳統文化,是接續士們的傳統,所以是一件大好事。這就算是我的“東西文化互補論”,以此作為《中國儒學年鑒》的專文。
新的世紀已經來臨了。我虔誠希望,人類能聰明起來,能認真考慮“拿來”與“送去”的問題,認真考慮我這個外行、我這個一向不注重義理的人所提出的“東西文化互補論”。
2001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