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34章 世紀曙光(3)(1 / 2)

我省不少駐會作家,在文學圈內比較知名的成一、韓石山、李銳、鍾道新等,本次換屆都新當選為作協的副主席。大家不僅堅持創作,而且多數擔任過刊物主編、副主編,熟悉刊物情況、與地市作家聯係密切,對作協機關本身內部人事關係熟知、利於協調。新一屆主席團能夠發揮更多更好的作用才是。我省作家協會的工作,也許能夠開一點新生麵、有一些新舉措。

但我省作協的工作,自本次換屆之後,從方針政策指導到工作安排、從人事調動到財務監管,一概由黨組負責。

主席團幹什麼呢?一件:每年發展會員,大家被通知到會,和黨組成員共同聽聽各地市文聯、作協報來的申請入會者名單,通過一下。再一件:每年召開一次理事會,副主席們被安排到主席台上坐場一番。有的,被布置念一段什麼打印好的話;有的,始終人樁子似的泥雕木塑坐場。熟人朋友見麵,或者發聲哈哈一笑,意味深長,或者無聲點頭打個招呼,盡在不言。理事會也就結束散會。

在這樣的既成事實麵前,我還不曾歇心、死心。我想,除了享受級別待遇的書記、副書記之外,主席團的成員、黨員副主席,是否可以有那麼一兩人進入黨組呢?比如成一、韓石山,是入黨多年的作家,他們進入黨組,不享受任何級別待遇,隻是參與一些黨組工作,行不行?如此,熟悉刊物、了解創作的人可以部分介入作家協會的“權力中心”,主席團的作用可以得到部分體現。我以為,對副主席們而言,個人可以找到一點存在;對作協整體工作,也一定有好處。內行參與領導比全然外行要好一些;有限度的“分權”比“集權”,也要好一些。

這是不是“向黨要權”?是不是心懷不軌要削弱黨的領導?是不是屬於什麼狼子野心?時髦一點說,是不是反對“三個代表”?“文化大革命”畢竟已經過去。這樣的“帽子”、“棍子”,已經沒有多少威懾力。盡管有些擔心,擔心被誤解、擔心遭非議、擔心被評價為“不識時務”,我還是明確表達了我的意見。

本人向有關領導明確表達意見,直率提出要求,希望能夠考慮接納成一與韓石山進入黨組參與領導工作,前後共有兩次。

第一次表達意見,在換屆過後不久。

有關領導說:“你提的問題太直率了。”算是給我的回答。

第二次提出要求,是在我於公元2000年參與“走馬黃河”之後。走馬黃河,途經好幾個省份,據我的谘詢調查,每個省的作家協會,都有知名作家擔任常務副主席,並且進入黨組參與領導。為什麼隻有我們山西省作家協會,不設常務副主席、作家不能進入黨組參與領導工作?再次表達意見,希望舉一反三,能夠說服領導。

有關領導回答:黨組書記不就是常務副主席嗎?怎麼能說我們不設常務副主席、沒有副主席進入黨組呢?

事實上,我的意見沒有被理睬。我的要求沒有得到答複。我的自作多情的意見或曰建議,好比秋風過耳。主席團作為一個擺設的狀況絲毫沒有改變。

大約在公元2002年,通過非正式渠道,我讀到了一份上級文件,是關於作家協會主席、副主席職數設置的文件。文件上明確指示:作家協會主席一人,享受正廳局待遇;副主席三人,享受副廳局待遇。不知出於什麼考慮,作協黨組沒有向主席團公示這一文件。其實,上級發下的這一文件早已成了“馬後炮”。上級提前任命的作協黨組兩位副書記,早已享受著副廳局待遇,已經超前使用掉了上級給予的副主席職數。應該說,這不是副書記們的錯;錯在上級有關部門,任命副書記與文件規定副主席職數相衝突,有“一女許兩家”之嫌。兩個副書記占用了兩個職數,黨組書記兼任作協常務副主席,又用掉一個職數。所謂三個副主席享受副廳局待遇,成為一張空頭支票。

早在換屆完畢之初,我就有一種預感。作家協會,“會將不會”。

不幸言中。後來的實際情況,完全驗證了我的預感,絲毫不爽。

這個擺設,也不能說完全沒有功用。通過換屆,作家們貼一個副主席的標簽,大家麵上生光;同時,知名作家好像燈籠對聯、旗牌執事似的,則給作家協會裱糊了門麵。一石二鳥,公私兩便。當官的當官、掌權的掌權,充擺設的充擺設,皆大歡喜。你還要怎麼樣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