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2章 《八大政治報告決議》與毛澤東對中國社會主義道路的探索(3 / 3)

薄一波的意見被簡稱為“二三四”,受到大會的重視。根據毛澤東提議,《政治報告決議》吸收了薄一波的發言,作為10個經濟政策問題的第9個問題,從正確處理積累和消費比例關係的角度、從國家建設與改善民生相結合的高度作了論述,並提出了基本原則。這就在政治報告在論述工業和農業問題時講的改善職工生活和增加農民收入視野更加開闊,也更有理論的高度和深度。《政治報告決議》指出:“必須使國家建設和人民生活改善這兩個方麵得到適當的結合,也就是使國民收入中積累和消費的比例關係得到正確的處理。為了實現社會主義工業化,全國人民必須使當前利益和個人利益服從長遠利益和集體利益,艱苦奮鬥,克勤克儉,在發展生產和提高勞動生產率的基礎上增加國家的資金積累;同時,政府必須厲行節約,認真節減國防費用和行政費用的支出。但是如果過高地規定國民收入中積累的比重,不注意在勞動生產率提高的基礎上適當地改善人民的生活,不注意人民群眾當前利益和個人利益,就會損害人民群眾建設社會主義的積極性,損害社會主義的利益。我們的稅收政策、物價政策、工資政策和合作社組織收益的分配政策,應當既能夠保證社會主義建設所需要的資金積累,又能夠保證人民生活的逐步改善。”

三、《八大政治報告決議》按照毛澤東著重黨的群眾路線的思想吸收了修改黨章報告和大會發言的一些重要內容,更為具體地論述了加強黨的領導特別是擴大民主生活,豐富了政治報告的內容

鄧小平在修改黨章報告中深刻地闡述了群眾路線的理論意義和實際意義,揭露和分析了在貫徹群眾路線方麵存在的問題,指出“黨必須經常注意進行反對主觀主義、官僚主義和宗派主義的鬥爭,經常警戒脫離實際和脫離群眾的危險。我們必須向這些脫離群眾的、官僚主義的現象進行經常的鬥爭”;說明民主集中製是“群眾路線在黨內生活中的應用”;提出“從國家製度和黨的製度上作出適當的規定,以便對於黨的組織和黨員實行嚴格的監督”,還說:“我們需要實行黨的內部的監督,也需要來自人民群眾和黨外人士對於我們黨的組織和黨員的監督。無論黨內的監督和黨外的監督,其關鍵在於發展黨和國家的民主生活,發揚我們黨的傳統作風”。

《八大政治報告決議》進一步肯定擴大民主生活的意義,並提出要從四個方麵加強監督,同官僚主義現象作堅持不懈的鬥爭。決議第四部分寫道:“在我國進入社會主義建設時期以後,進一步地擴大國家的民主生活,開展反對官僚主義的鬥爭,有迫切的、重要的意義。必須用加強黨對國家機關的領導和監督的方法,用加強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對於各級機關的監督的方法,用加強各級國家機關的由上而下和由下而上的監督的方法,用加強人民群眾和機關中的下級工作人員對於國家機關的批評和監督的方法,來同脫離群眾、脫離實際的官僚主義現象作堅持不懈的鬥爭。”

《八大政治報告決議》第六部分也吸收了鄧小平修改黨章報告的重要內容,從黨的領導角度對群眾路線和黨內民主作了更為具體的帶有法規性的論述:“為了使領導工作能夠做到實事求是,就必須發揚黨的群眾路線的傳統,就必須貫徹執行集體領導和黨內民主的原則,就必須克服官僚主義和宗派主義。我們黨的領導機關必須善於向人民群眾學習,善於傾聽人民群眾的批評和建議,在人民群眾的實踐中來檢驗我們的領導,修正我們的錯誤。在黨內,必須善於向廣大的黨員和幹部學習,善於聽取同級的和下級的不同意見,善於在黨的會議上和黨的報刊上組織關於政策問題的自由、切實的討論,在紀律許可的範圍內允許少數人保留自己的意見,允許下級向上級提出異議。隻有這樣,我們才能有生動活潑的黨的生活,我們的領導才不致犯了錯誤而不能及時地糾正。那種脫離群眾、脫離集體、聽不得反對意見、用機械的服從來維持領導威信的辦法,隻能妨害我們的事業的發展。”

董必武在9月19日大會上就“進一步加強人民民主法製,保障社會主義建設事業”作了發言。評述了人民民主法製形成的曆史進程和發揮的積極作用,總結了人民民主法製工作的基本經驗,分析了當前法製工作中存在的問題以及不重視和不遵守法製的根源,指出“依法辦事是進一步加強法製的中心環節”,提出加強黨對法製工作的領導和幾項具體措施。董必武指出:“我們不僅已經有了國家根本法——憲法,而且有了許多重要的法律、法令和其他各項法規。現在的問題是,我們還缺乏一些急需的較完整的基本法規,如刑法、民法、訴訟法、勞動法、土地使用法等。”“現在無論就國家法製建設的需要來說,或者是就客觀可能性來說,法製都應該逐漸完備起來。法製不完備的現象如果再讓它繼續存在,甚至拖得過久,無論如何不能不說是一個嚴重問題。”董必武還指出:“黨中央號召公安、檢察、法院和一切國家機關,都必須依法辦事。我認為依法辦事,是我們進一步加強人民民主法製的中心環節。”他說:“依法辦事有兩方麵的意義:其一,必須有法可依。這就促使我們要趕快把國家尚不完備的幾種重要的法規製定出來。……其二,有法必依。凡屬已有明文規定的,必須確切地執行,按照規定辦事;尤其一切司法機關,更應該嚴格地遵守,不許有任何違反。”“我們反對一切隨便不按規定辦事的違法行為。今後對於那些故意違反法律的人,不管他現在地位多高,過去功勞多大,必須一律追究法律責任。對於那些不知道法律的人,不僅要教育他懂得法律,還要教育他遵守法律。依法辦事就是清除不重視和不遵守國家法製現象的主要方法之一。”

《八大政治報告決議》在“必須繼續加強我國的人民民主專政”這一部分中寫了關於加強法製的一段話,就是吸收了董必武發言的主要內容。這段話是:“由於社會主義革命已經基本上完成,國家的主要任務已經由解放生產力變為保護和發展生產力,我們必須進一步加強人民民主的法製,鞏固社會主義建設的秩序。國家必須根據需要,逐步地係統地製定完備的法律。一切國家機關和國家工作人員必須嚴格遵守國家的法律,使人民的民主權利充分地受到國家的保護。”

從以上評述可見,《八大政治報告決議》是一個富有創新精神的別開生麵的文獻。它在中國共產黨的曆史上、在毛澤東思想的發展史上,占有重要的地位。

第一,《八大政治報告決議》是八大最重要的文件之一。它不僅是對政治報告的概括,而且是對政治報告的提煉。不僅深化了政治報告的內容,而且吸收了黨章修改報告和二五計劃報告以及大會發言的精華。是七大以來11年毛澤東取得新民主主義革命勝利和社會主義革命與建設成功的經驗總結,特別是蘇共二十大以後,以蘇為鑒,實行馬克思列寧主義與中國革命和建設實際第二次結合、探索中國自己的社會主義道路的經驗總結。對社會主義改造完成以後中國社會的主要矛盾和解決這個主要矛盾的辦法,對什麼是社會主義、怎樣在中國建設社會主義,對怎樣堅持黨的領導、加強黨的建設,作出了回答。它彙集了全黨的智慧,全麵、係統、集中地反映了八大的成果,達到了當時最高的認識水平。同時也生動地體現了中國社會主義事業順利發展時期中國共產黨人意氣風發、鬥誌昂揚、探索創新、進取超越的時代精神。

第二,《八大政治報告決議》在八大“三大工程”的基礎上,提出了在社會主義改造完成以後新中國繼續前進的目標和方向,從中國的實際出發,規定了政治、經濟、文化、外交、國防等各個方麵的方針、政策和措施,進行了具體部署和規劃。它是指導全黨領導全國各族人民進行全麵建設社會主義的綱領,統一思想、統一步調的指針。

第三,《八大政治報告決議》是在毛澤東親自主持下形成的,是毛澤東踐行第二次結合的主張、探索走自己的路的重要成果。在探索中國自己的社會主義道路的過程中,毛澤東吸取國際共產主義運動的經驗教訓,研究中國實踐中的新情況、新問題,產生了一係列理論成果。《八大政治報告決議》是繼《論無產階級專政的曆史經驗》和《論十大關係》之後,在《再論無產階級專政的曆史經驗》和《關於正確處理人民內部矛盾的問題》之前的一篇重要文獻,是毛澤東著作鏈條中的重要一環,也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體係的奠基之作之一,對中國的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和改革開放具有長遠的指導意義。似應仿照《關於若幹曆史問題的決議》收入《毛澤東選集》的先例,選收進毛澤東的著作集中去。

2011年清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