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4章 毛澤東納諫:同意解散農村公共食堂(1 / 2)

在“大躍進”運動中,毛澤東支持、提倡農村辦公共食堂,認為這是群眾在實踐中創造的新生事物,是共產主義的萌芽。此後,對公共食堂的態度,被視為判斷政治態度好壞以至路線是非的一杆標尺。可是,群眾的實踐是檢驗政策正確與否的標準。國民經濟的嚴重困難教訓人們重新思考既往的一切。毛澤東也進行深刻反思,尋求戰勝災難的路徑。1960年11月,中共中央發出《關於農村人民公社當前政策問題的緊急指示信》(通稱《十二條》),提出扭轉農村嚴重形勢的12條措施。1961年1月,中共八屆九中全會正式通過對國民經濟實行“調整、鞏固、充實、提高”的八字方針,決定在農村深入貫徹《十二條》。毛澤東在會上號召全黨大興調查研究之風。會後,親自指派陳伯達、胡喬木、田家英各帶一個調查組分赴廣東、湖南、浙江進行農村調查。2月下旬,三個調查組在廣州會合。毛澤東主持起草《農村人民公社工作條例(草案)》(簡稱《農業六十條》)。接著又召開中南、西南、華東三個地區黨委負責人參加的“南三區會議”,討論製訂這個條例。毛澤東這時已經看到,在解決了“調”的問題以後,現在要著重解決“平”的問題。他在會上指出:“這次會議要解決兩個很重要的問題:一是生產隊與生產隊之間的平均主義;一是生產隊內部人與人之間的平均主義。”與此同時,劉少奇、周恩來等在北京召開了東北、華北、西北三個地區黨委負責人參加的“北三區會議”。隨後,南北兩個會議合並,從3月15日至23日由毛澤東在廣州主持中央工作會議,討論製訂《農業六十條》。

關於公共食堂,在廣州起草《農業六十條》期間,毛澤東得知廣東有個大隊總支書記的反映,說辦食堂有四大壞處:一是破壞山林,二是浪費勞力,三是沒有肉吃(因為家庭不能養豬),四是不利於生產。毛澤東聽了這個意見,在會上說:“這個同誌提出的問題值得注意。這些問題不解決,食堂非散夥不可。今年不散夥,明年也得散夥。勉強辦下去,辦十年也得散夥……看來食堂要有幾種形式,一部分人可以吃常年食堂;大部分人吃農忙食堂。”

在廣州期間,胡喬木向毛澤東反映1959年中國科學院經濟研究所昌黎調查組同誌因提出辦公共食堂利少弊多而受到處分的問題。

這事的原委是這樣的:1958年至1959年,中國科學院哲學社會科學部經濟研究所副所長董謙帶領一個工作組先後在河北豐潤、昌黎搞“經濟研究工作試驗田”。1959年4月13日,“中國科學院經濟研究所昌黎工作組”副組長王紹飛寫出《河北省昌黎縣最近公社的工作情況及問題》的調查報告,反映當前農村人民公社在分配、生產指標、糧食以及兼顧大集體和小自由集體利益等四個方麵存在的問題,得到剛主持開過上海會議(即在上海召開的中共中央政治局擴大會議3月25日至4月4日和中共八屆七中全會4月5日至8日)的黨中央主席毛澤東的肯定。毛澤東於5月2日批轉了這個調查報告。批語是寫給“省、市、區黨委第一書記同誌們”的。毛澤東寫道:“河北昌黎縣最近公社工作的情況和他們所提出來的意見,是有普遍性的,各地各級黨委都應該注意解決,越快越好。如果你們同意,請將此信和附件發給各級黨委,一直到生產隊的支部書記。”上海會議通過了《關於人民公社的十八個問題》。

昌黎工作組組長董謙從上海回到昌黎後即傳達了上述情況,參加這個工作組的同誌很受鼓舞。董謙要求大家把調查中感到重要的問題寫出來,向中央反映。當夜,研究人員經君健就寫出一份調查報告《關於農村公共食堂的幾個問題》,用實際材料說明食堂製度有7個弊端。關於政策建議寫得比較謹慎,隻是建議不要搞常年的食堂。這份調查報告第二天即由董謙送中央宣傳部。中宣部內刊《宣傳動態》登了出來。《宣傳動態》刪去了後麵的建議部分,隻留下農村公共食堂的7個弊端。

此後不久,廬山會議召開。7月23日,毛澤東講話,對彭德懷等進行批判。談到食堂問題,嚴厲批評昌黎調查組的報告。毛澤東說:食堂是個好東西,未可厚非。我讚成積極辦好,自願參加,糧食到戶,節約歸己。辦食堂,我是中間派,朱老總是左派,現在右派跳出來了,就是科學院的調查報告,用的是《登徒子好色賦》的辦法,攻其一點,不及其餘。

廬山會議後,這篇調查報告被認定為右傾機會主義典型,在整個科學院特別是哲學社會科學部批判,帶隊搞“經濟研究工作試驗田”、報送這份調查報告給中央宣傳部的董謙同誌,被打成“右傾機會主義分子”,受了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