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堅持四項基本原則、反對資產階級自由化思潮,黨和政府一方麵采取切實措施逐步解決知青回城、平反冤假錯案等實際問題,另一方麵運用法製手段,采取了打擊反對四項基本原則的違法活動的一係列果斷措施:
——1979年10月16日,北京市中級人民法院以反革命罪依法判處魏京生有期徒刑15年。
——1979年12月6日,鑒於“西單牆”被一些別有用心的人利用,成為破壞社會秩序和社會治安並進行違法活動的場所,北京市革委會發出通知,宣布禁止在“西單牆”張貼大字報。
——1980年9月,五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決定取消憲法上規定的“四大”即大鳴、大放、大字報、大辯論的條文。
——1981年1月29日,中共中央作出《關於當前報刊新聞廣播宣傳方針的決定》,規定必須認真進行關於堅持四項基本原則的宣傳,對懷疑、詆毀的言論進行有力批駁,批判資產階級自由化傾向,無條件和中央在政治上保持一致。
——1981年2月20日,中共中央、國務院發出《關於處理非法刊物非法組織和有關問題的指示》,指出“非法刊物和非法組織”是“指違反憲法和法律,以反對四項基本原則為宗旨的刊物和組織”,不允許其合法化、公開化,並提出依法取締、處罰和處理等8項要求。
1981年春,鄧小平指導開展的對《苦戀》的批判,是在思想戰線上對資產階級自由化思潮的一場重要的鬥爭。年初,根據電影文學劇本《苦戀》攝製的影片《太陽和人》在內部放映。一些老幹部寫信給中央,提出影片醜化共產黨,醜化社會主義,反對公開上映。鄧小平看過影片後提出尖銳批評。3月27日,鄧小平同解放軍總政治部負責人談話,指出:“對電影文學劇本《苦戀》要批判,這是有關堅持四項基本原則的問題。當然,批判的時候要擺事實,講道理,防止片麵性。”4月20日,《解放軍報》發表特約評論員文章,指出這個劇本不僅違反四項基本原則,甚至到了實際上否定愛國主義的程度。劇本的主題思想就是新中國不如舊中國,共產黨不如國民黨,社會主義不如資本主義。《苦戀》的出現是資產階級自由化思潮的反映,如對此加以容忍,則將危害安定團結的政治局麵。文章發表後,文藝界有人造輿論進行抵製,批評軍報文章,同情和支持《苦戀》作者白樺。
7月17日,鄧小平同思想宣傳部門負責人談話,再次批評《苦戀》,肯定“《解放軍報》進行了批評,是應該的”,指示“《文藝報》要組織幾篇評論《苦戀》和其他有關問題的質量高的文章”。鄧小平分析了資產階級自由化思潮的種種表現,指出其“核心就是反對黨的領導,而沒有黨的領導也就不會有社會主義製度”。“沒有共產黨的領導,肯定會天下大亂,四分五裂”。鄧小平指出:“當前的主要問題不在於有這些現象,而在於我們對待這些現象處置無力,存在著軟弱渙散的狀態。”
8月3日至8日,中宣部主持召開全國思想戰線問題座談會,傳達、貫徹鄧小平談話,討論、部署反對資產階級自由化、糾正軟弱渙散的狀態。會後,《文藝報》1981年第19期發表了唐因、唐達成的文章:《論〈苦戀〉的錯誤傾向》,10月7日《人民日報》轉載。文章從“苦戀”的含義、“苦戀”悲劇的原因、“苦戀”在藝術上的虛構或歪曲曆史真實、“苦戀在世界觀上的”唯我獨醒等4個方麵,分析和批評作者的資產階級自由化思想,指出無論在思想內容和藝術表現上《苦戀》都存在著嚴重的錯誤和缺陷。作者於11月25日寫了致《解放軍報》、《文藝報》編輯部《關於〈苦戀〉的通信》。談了自己對批評《苦戀》由抵觸到心悅誠服、由衷感激的過程,認識了錯誤,作了自我批評。
鄧小平提出堅持四項基本原則,領導與資產階級自由化開展針鋒相對的鬥爭,在一定程度上改變了思想戰線軟弱渙散的狀態,統一了全黨全國人民的思想,為維護改革開放初期的政治局麵奠定了思想基礎。但同時應該看到,同各種錯誤思潮和思想觀點進行鬥爭是一項艱苦、長期的政治任務,對資產階級自由化必須進行不懈的鬥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