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琳在客廳翻看報紙,看到旅遊版上有一段到南美的豪華客輪過聖誕節的消息,不由很興奮地對丈夫說“我們這個聖誕節去南美坐遊輪吧。”“好啊。”丈夫隨意應了一聲,女兒聽見撲了過來:“真的嗎?那太好了。”於是從暑假過後,坐遊輪就成了女兒經常要問的問題。愛琳當時也就是那麼一說,看女兒如此上心,便隻好認真開始查詢,結果發現能符合他們的時間要求和價格檔次的很少,再加上丈夫聖誕節休假長短一直訂不下來,一來二去,就錯過了訂票時間。這使女兒大為惱火,和父母發作了很長時間,直到答應帶她去加勒比海度假才罷休。從那以後愛琳和丈夫都不敢再隨便提出計劃了。
這裏的關鍵是要認識到,我們所麵對的不是一件任人擺布的小玩具,而是一個活生生的有著複雜情感的人,如果我們希望他們有合理的反應,父母首先要做得合理。
□孩子也有自尊心
兒童的心是稚嫩的,需要格外的嗬護,尤其在自尊心上。然而,我們經常不經意地傷害了他們的自尊。
孩子也有自尊心,如果家長能夠照顧到這一點,可以避免許多不必要的麻煩。家長們對自己的自尊心往往比較敏感,當孩子對自己有叛逆行為時,便會氣不可遏,一發為快。然而當孩子們覺得委屈了或遇到有可能傷麵子的事,家長卻認為:小孩子麼,什麼麵子不麵子,而且還有意給他一點傷害,認為可以作為懲戒。
有些母親對類似的事情處理得很好,既教育了孩子,又增進了感情。
娜拉5歲了,是一個非常有主見的孩子,幾乎在所有事物上包括吃、穿、用、行都有自己的觀點。有一件事情令母親十分頭疼。娜拉的幼兒園是教會辦的,要求孩子從小就穿校服。但娜拉喜歡穿自己的漂亮衣服,於是每天早晨媽媽同女兒都要為此爭論。盡管最終娜拉會服從,媽媽卻被這件事搞得很疲憊。她在考慮如何改善娜拉的這種行為。
一天娜拉對媽媽宣布今天不必穿校服。
“你肯定嗎?”媽媽問。
“是的,所有同學都不必穿。”
媽媽有些懷疑娜拉的話,但不想再和她爭執,就聽取了她的意見。
等媽媽帶著女兒來到學校,看見所有孩子都整整齊齊地穿著校服,女兒鮮豔的衣裙顯得格外耀目。娜拉有些躇躊了。她對媽媽說:“我有些肚子疼,我們回家吧,明天再來上課?”
“噢。”媽媽似乎沒有聽見娜拉的要求,隻是自言自語地說:“同學們穿得好整齊。”然後低頭對娜拉說:“我想過你可能會改變主意,所以把你的校服帶來了,要不要去洗手間把它換上?”
娜拉的臉上陽光頓現,親熱地吻了媽媽一下,帶起校服跑進了洗手間。此後,媽媽不必再與娜拉為校服發生爭執了。
媽媽的這一舉動非常聰明,她將女兒不露痕跡地從尷尬中拯救出來,女兒當然會感激媽媽的“俠義”,也為自己“險脫困境”而慶幸。這樣以後再穿校服時,也就不好意思再與媽媽爭執了。
試想,如果媽媽不讓娜拉帶校服,留她在學校忍受一天的不自在,回來後還用這一天的感受來教訓提醒她,女兒是否會和生出反感,產生反抗媽媽的“刁難”,再多忍受一天也無不可。如果激發出這樣的心態,爭執不會繼續一去,而且更為激烈。
□孩子應尊重父母的感受
父母完全有理由讓孩子知道自己的煩惱。因為父母也有自己的生活權利。當我們被孩子搞得疲憊不堪時告訴他們自己的感受,讓孩子知道他們正在給父母引起怎樣的煩惱和不快。
以前我們所講的隻是單向交流,而不是雙向交流,因交流是需要雙向流動的。我們做了一切可以做的事情,讓煩惱和疑問從孩子流向父母,孩子是不是會有同樣的願望聽一聽父母的憂慮與煩躁呢?父母盡了一切努力讓孩子知道他們了解孩子的苦惱,並願意傾全力幫助他,孩子是否會因此而生感激,由感激而主動減少給父母帶來的麻煩呢?
如果你認為孩子會自然而然地“賜”予父母一份清閑,會關心父母的困難,那必然會失望萬分的。
人的天性是自私的,隻照顧到自己的情緒,要求別人滿足自己的需求,人的利他精神是適應社會交往的需求逐漸培養出來的。我們有時會被孩子的自私所震驚,尤其當他們已到了相當懂事的青春期,卻顯得那麼“不懂事”,便會有些困惑起來。在大多數情況下,被自己的青春的困惑搞得興奮不安的孩子,即便得到父母的安撫、慰藉,仍會有足夠的更多的煩惱繼續堆在本已很辛苦的父母麵前,強迫父母的服務。為此父母常常感到很惱火,卻又不便發出,因為他們已經表示理解孩子,願意傾全力給予幫助,怎麼能有任何的抱怨呢?但父母的這種富於自我犧牲精神的忍耐是有限的,這種積累的煩惱終究會爆發出來,以雙方的不快而結束。
其實父母完全有理由讓孩子知道自己的煩惱。因為,父母也有自己的生活權利。當我們被孩子搞得不堪其苦時,告訴他們自己的感受,讓孩子知道他們正在給父母引起怎樣的煩惱和不快。當你向孩子明確地表達出自己的感受時,常常會收到意想不到的結果,你一向認為隻看重自己的情緒、苦惱,而對他人不聞不問的孩子,突然變得有理智、開始照顧別人的情緒了。這時你可能會自省:他原來並不知道他使我多麼煩惱啊!
向孩子表達自己的感受並非指責、控訴,不掌握好這種區別,就達不到意想中的結果。下麵的例子可以幫助我們區分什麼是指責,什麼是表達自己的感受。
帕格瑪與媽媽達成一個協議,每星期六早晨若無其他大型活動,帕格瑪應首先打掃自己的房間,將它收拾幹淨整齊再做其他事。但是這個協議執行兩周後,媽媽在一個星期六的下午,到帕格瑪的房間來檢查,發現屋子裏一團糟,帕格瑪已經同朋友出去約會。等到帕格瑪回到家中,媽媽很快就找到機會對她說:
“我對你忽視你的責任感到不快。”
“我怎麼啦?”
“你經常這樣說話不算數,該做事的時候悄悄溜走,我覺得這是不負責任的表現。”
孩子一撇嘴,回到自己房間,把門關上,留下母親在那裏繼續“不快”。
媽媽用的方法有什麼不對嗎?上麵一段話是指責還是表達自己的感覺呢?媽媽一開始的確以自我表達的方式開了頭,但接下去卻慢慢地變了調子,“說話不算數”“不負責任”等等,這樣又轉到指責上,而不是隻表示自己的內心感受。從孩子那裏便認為這是“換湯不換藥”,還是為了“管製我”“挑我的毛病”,自然不會有什麼成效。
如何正確運用自我表達法,需要一定的訓練,在語氣、表情上也要配合,否則孩子會認為你是言不由衷。在表示自己的感受時,盡量選擇從正麵角度來表達,不應總是選用很負麵的情緒。例如很典型的一個例子就是孩子出外遊玩,很晚未歸,也沒有打電話來。當他終於踏進門口時,你的反應是什麼呢?你是不是會說“我都急壞了,你知不知道我多擔心,我非常憤怒……”這樣孩子會覺得有些慚愧,讓父母著急不應該,但母親怒氣衝衝的樣子,可能會使他壓下升上來的歉意,表現出一副漠然的麵孔,似乎對父母的憤怒全無感覺,又好像在說:我沒事麼,誰讓你著急呢?父母當然會更加怒氣中升,覺得即使表達了自己的感情,仍然得不到孩子的體諒。其實我們可以選擇另一種真實卻更有積極意義的情感來表達
A先生正在一個家長訓練班中學習如何與孩子交流的技巧,他敘述了前一天晚上發生的事。孩子很晚才回家,太太又氣又急地說:“你知道嗎?我很生氣你讓我等這麼久,又擔心又害怕!”孩子說:“那你為什麼不睡覺呢,有什麼好害怕的。”這時教員打斷了A先生的敘述,問他:“當你看見孩子走進門來的那一刹那,心中感受的是什麼?”“謝謝上帝,她總算平安回來了。我真想衝過去將她擁在懷中,告訴她這句話。”“為什麼不告訴她呢?想想如果你用這句話迎接她,她會怎樣反應,她難道不知道這句話代表了什麼嗎?代表了多少思慮與焦灼。相信我,你的孩子是有心有感情的人。”
我們做家長的都可以試一試這種方法,讓他知道父母的一片愛。相信她也會愛父母的。
□不卷入孩子的人際關係中
越俎代庖是一句老話了,這一類行為無論對誰都是一件不懂得尊重他人權利的行為,盡管你可能是好心。
克裏斯8歲生日的時候,爸爸給他買了一整套珍貴的郵票,希望能夠鼓勵他集郵的興趣。後來克裏斯在朋友那裏發現了一套籃球明星卡,非常眼饞,就用這套郵票換了那套明星卡。後來,爸爸發現了這個交換,感到非常生氣。首先,他認為這是他送給克裏斯的禮物,他這樣輕易的換掉,是對他的不尊重;再有,他知道和克裏斯換卡的小孩比克裏斯大,應該懂得這套郵票的價值,要遠遠超過那套明星卡的價值,而他卻沒有告訴克裏斯,因此是占了克裏斯的便宜,當然,最重要的是爸爸認為克裏斯並沒有和他商量,就把整套郵票換出去了,因此,他決定要教訓克裏斯一下。他向克裏斯指出兩件東西之間是不等價的,並強迫克裏斯去從朋友那裏要回那套郵票,並退回了那套籃球明星卡,這使得克裏斯非常的窘迫,而且感到自己十分的蠢笨,和朋友之間的關係也就此破裂。
我們應當指出的是,換郵票是克裏斯自己的決定,無論他成熟與否,我們都應當尊重這個決定。既然郵票已交給克裏斯,他應有權力決定如何安排這份禮物,父親無權橫加幹涉。的確克裏斯應該從這個交換中學到一些東西,但是我們應當從不同角度來處理這件事情,既表現對克裏斯的尊重,也教會他應該學習的知識。理想的做法應是,當克裏斯向爸爸顯示他新換來的明星卡時,父母應該和他一起欣賞,而不應該立刻提出任何異議。過一段時間,在一個適當的機會,爸爸再向克裏斯解釋兩件東西不同的價值,而不用提起克裏斯當時的交換行為。這樣克裏斯可以醒悟自己是以大換小,上了當,但並沒有麵子上過不去。那麼是否去找朋友要回郵票應由克裏斯自己決定,爸爸不再參與。如果照爸爸原來的處理辦法,克裏斯會覺得非常羞愧,而且認為自己無能,一切錯都在自己身上。事實上,克裏斯怎麼會懂得這些東西的價值呢?如果他不懂,我們又怎麼能夠隨便怪他呢?其實,在父親要教訓克裏斯的行為中,也夾雜了對自己尊嚴的重申與維護,這種居高臨下的態度,是對孩子很不尊重的表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