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孩子喊“我恨你”怎麼辦?(3 / 3)

尊重孩子,意味著我們將孩子看成一個個體,而這個個體有權利像我們成年人一樣做出決定。當然,說他們有權利,並不等於他們就能夠做成人所能做的所有事情,因為,他們畢竟沒有成年人所具有的經驗和知識。

在我們尊重孩子的同時,我們同樣在教育他們尊重別人,包括父母在內。

6歲的卡特有一個愛收集昆蟲標本的母親,媽媽的行為引起了卡特對標本的興趣。有一天,媽媽在客廳裏看見幾張散在外麵的標本,有些標本已經破損,媽媽感到非常生氣,就找來卡特問是怎麼回事。卡特說他自己拿了媽媽的標本冊,打開來看,覺得有些很有意思,就掀開,取了出來,不小心給弄壞了。媽媽於是向他解釋這些標本都是很珍貴的,一定要很小心地對待它,不要把它拿出來。但是,後來幾次媽媽還是看見標本被丟在外麵,於是媽媽就對卡特說:“下次如果你想看這些標本的話,一定要經過我的許可,我們一起來看,否則的話,對不起,卡特,不許動它。”但是過了幾天,同樣的事情又發生了。

標本冊是媽媽的珍藏物,媽媽在這一點上,應該讓卡特知道得很清楚。卡特已經6歲,應該能夠知道很清楚,知道什麼可以做,什麼不可以做,媽媽應該對卡特很鄭重地說:“這些標本是媽媽的私物,沒有經過媽媽的允許,你不應該玩它們。”如果卡特不能尊重媽媽的意願,就不應再讓他走進媽媽的房間,去取這些標本。這樣做,既表現了對卡特的尊重,又給他一個機會,做自我決定,同時也教育了卡特必須尊重別人的權利。

孩子們有時候會以為自己有特殊的權利,去做所有要做的事情,在這種情況下,父母應該想辦法教育他們,使他們懂得己所不欲,勿施於人的道理。例如:彼得已經四歲了,但是當他不高興、不如意的時候,就會大發脾氣,有時甚至去咬人。有一次,鄰居家的小孩和他一起玩,他發起脾氣,把鄰居小孩的手咬破了,以致不歡而散。在這種情況下,做母親的應該對孩子有所幫助。例如:彼得喜歡打人,那麼媽媽可以對他說:“噢,你喜歡玩打人的遊戲,那麼我們一起玩吧!”於是,彼得打媽媽一下,媽媽就打彼得一下,一次比一次厲害,一直到彼得覺得這個遊戲一點也不好玩,非常痛苦,再也不想這樣做為止。

尊重孩子還應表現在不能以自己對事物的認識代替孩子的感受。

傑克在房間裏鑽來爬去,跳高跳低,玩著他各式各樣的大玩具。媽媽坐在旁邊,讀著報紙,忽然媽媽看見傑克把夾克脫下來了,於是急急叫道:“傑克,把夾克穿上,房子裏很冷,你看我都穿上毛衣了,你怎麼隻穿一件單衣呢?”傑克說:“我一點也不冷,我都出汗了。”媽媽說:“不可能,快把夾克穿上,要不然你會感冒的。”

在這裏,媽媽無全以自我的感受替代兒子的感覺。同時,這種過分的保護,也對孩子的心理和身體造成了障礙。在媽媽這種過分的保護下,孩子會產生一種依賴心裏,認為自己毫無自理能力,凡事都要靠媽媽去想去做去準備,因此完全放棄自我,時刻都期待著父母能夠保護他們不遭受任何傷害。

尊重孩子也表現在不過分保護孩子,使他們有機會經曆生活中的各個方麵,從而能積累增強處理與解決各種困難的能力。對於患了重病的孩子,做父母的往往傾向於把病情淡化,甚至完全隱瞞病情的真相。父母的這一舉動,是可以理解的,因為他們不希望孩子,尤其是還很小的孩子,在心裏上經受過多的打擊,但是做父母的,並不能夠代替孩子與病魔做鬥爭。尤其對患慢性疾病的孩子,需要有良好的心理準備,這一點是我們父母必須做到的,既培養孩子對疾病的健康態度,給他一切的幫助與鼓勵,又使他們能夠正確的對待病症。

尊重孩子還包括,允許孩子自己處理與其它人的關係。做父母的責任是幫助孩子培養正確的態度與方式以發展和別人的關係,但絕對不能卷人其中。

咪咪回到家裏,對媽媽說:“我不想再上帕蒂小姐的課了,她不懂得怎麼當老師”“出什麼事了?”“她總是在全班麵前拿我的作業開刀,說我的作業不整潔、不幹淨。今天,她居然把我寫的作業向全班同學展示,將所有潦草、髒亂的地方向同學們指出來。我真是無地自容。我恨死她了!”媽媽一聽,也非常生氣,忿忿地說:“這種老師,太沒有水平了!我要去找你們校長談一談。她沒有理由這樣對待你。”

作為教師,不能將學生的弱點到處宣揚。作為母親並不應該直接參與到女兒和校方的關係中。媽媽的態度隻能是火上加油,可以看出來,在這件事中,咪咪同樣是有自己的責任的,很可能她當時表現出來的不屑一顧的態度,使得老師更加氣憤,做出了不應該做的事情。要想幫助女兒處理好和老師的關係,媽媽不應該直接去和校方進行交涉,那樣做對老師來說是無禮的,對女兒也不尊重,因為這樣做剝奪了她自理其事的機會。媽媽應該從女兒身上下功夫。她所應該做的是幫助女兒分析為什麼她和老師的關係變得這樣糟糕,並且找出一些建議,使得關係有所改善。更重要的,應該讓咪咪認識到她應當對自己與他人的關係好壞負責任,找出解決辦法,別人的幫助不可能從根本上解決問題。

這場談話中,媽媽絕對不能表現出對任何一方的讚成和支持,如果她表示老師的態度是可以理解的,會使得女兒更加的憤怒,而完全拒絕聽取媽媽的意見;如果她表示支持女兒,對老師的態度表示憤怒,女兒也不會很好地聽她的改善建議。最好的辦法是表達對女兒憤怒的理解。在生活中,我們會遇到各種各樣的人,很遺憾的是,並不是每一個人都盡善盡美,每個人都有各種各樣的缺點,讓孩子懂得這種現實也是對她的一種現實教育。我們應引導孩子去考慮怎樣通過自己的努力對形勢有所改善,而不是被動地讓環境及他人來適應自己的需求,媽媽可以這樣講:“我可以理解,這件事情讓你很不愉快。也許我們可以想一想,怎麼樣做,可以讓你自己不再遇見這樣不愉快的局麵。”這樣可以把女兒從對老師的憤怒與敵對中引開,把注意力集中到自己身上,使女兒從這件事中找到積極的動因。

□不要過高要求孩子?

成人主義是成人希望和要求孩子像成人一樣思考、理解和行動,這種不現實的希望打擊孩子的自信心,使孩子認為自己微不足道,造成敵對情緒和反抗。

媽媽:“把房間收拾幹淨再出去。”

約翰:“我已經收拾完了。”

媽媽:“你的書架還那麼亂,別人會笑話的。”

對孩子來講,你說話的那種腔調已經夠受了,或者他認為自己已經收拾得很不錯了。母親站在自己的成人的角度要求這要求那,完全看不到孩子的成績;孩子胡亂地搞一下,心想反正我已經照你說的去做了,你不就是要求我打掃一下嗎,根本不管事情辦到何種程度。因為孩子們的看法與大人完全不同。

約翰已處於少年時代,忙著交朋友,尋找自我,發現自我。收拾屋子對他來說太微不足道了,天天把屋子打掃幹淨對他來說毫無意義。認識到孩子對事情有自己的想法,這不等於我們因此而放棄培養他們的勞動習慣。但能夠站在他們的立場看問題,可以使我們的語氣與策略都更加有效和合理一些。

尊重孩子的成人總是這樣說:“我想聽聽你對這件事是怎樣理解的?”“讓我弄清楚是不是理解你所說的。”如果我們肯丟掉成年人的認識框架,從孩子的眼光來理解他們的世界,並給予引導,我們就會使他們通過自己的經驗學到知識。如果我們站在成人的立場,用成人的思維方式為孩子分析問題指明方向,告訴他們應該如何去做,就會使他們怯於親身去體驗。如果我們堅持認為我們的知識淵博,滔滔不絕地向孩子們灌輸,不失時機地糾正孩子的錯誤,我們就限製了孩子自己去積累知識。

我們用希望了解、希望傾聽的態度與孩子們談話,我們就是向孩子表示我們尊重他們的能力,尊重他們的獨立性。啟發他們運用自己的思考與能力去探索,盡管成年人對孩子所做的許多事情認為不盡如人意,但是也不能顯出不屑一顧的樣子,成人主義的家長總是對孩子挑剔指責過多,要求過高。他們認為孩子這也不行那也不行,而不是尊重他們,這樣極大地打擊了他們的積極性,使他們喪失自信。

一位美國的教育家對不同類型的家長做了這樣的歸類:

例如:4歲的安妮在幫媽媽澆花,把水灑了一身。家長的反應是怎樣的呢?

假定者:“我就知道你要把水灑到身上,說不讓你去澆,你偏偏要去,看看出問題了吧。”通過假定不讓孩子去實踐,阻止孩子從中學點知識。

搭救者:“別哭,我來澆完花,然後給你換衣服。”

解釋者:“你不聽媽媽的話,就辦錯事了,是不是?”

每當孩子出點問題我們趕忙去搭救、解釋,我們這是在告訴他們,他們自己是不能照顧自己的。

指揮者:“別哭了,快去換衣服。”告訴孩子下一步該怎樣辦,實際上是否認他們的自立能力。

期望者:“我說不讓你把衣服弄濕了,你還是把衣眼弄濕了。”這表明告訴孩子,他們辜負了我們的期望。

成人主義者:‘你知道你應把灑水壺拿直了,澆慢點,就不會把水灑到身上。你什麼時候才能學會,你總是不聽媽媽的話。”我們告訴孩子,他們是沒用的,我們要是早知道這點,就不讓她幹這個了。

那麼在這種情況下怎樣對待安妮,才不致於落入成人主義的圈套裏打擊她的積極性,而起到鼓勵她的目的呢?“寶貝,想一想如果你剛才慢一點,水還能灑到身上嗎?現在衣服濕了該怎麼辦?”安妮想了一會兒,她自己會做出最後的結論的。這樣安妮通過親身經曆和父母鼓勵,學會了東西,知道了自己該怎樣處理自己的事情,也知道了父母處理類似事情的態度。安妮對澆花這件事的看法可能發生變化,不論怎樣這個變化是來自她的親身經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