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信孩子的能力
替孩子們做他們能做的事,是對他們積極性的最大打擊,因為這樣會使他們失去實踐的機會。我們是在告訴他們,我們不相信他們的能力、勇氣,我們使他們感到危機、不安全。因為安全感是建立在能夠用自己的能力去對付處理問題的基礎上。為了使我們大人保持不可缺少的形象,我們拒絕孩子發展自己能力的權利,其結果卻是我們不尊重自己的孩子。
媽媽、爸爸、阿莉森和3歲弟弟在穿遊泳衣去遊泳。孩子們最喜歡遊泳,爸爸也喜歡教他們遊。6歲的阿莉森很熟練地穿上了遊泳衣。而3歲的艾倫卻撅起小嘴巴不高興地站在那裏。“快點,艾倫,穿上遊泳褲。爸爸已經穿好了。”媽媽和姐姐已到了遊泳池邊,艾倫還是站在那兒,無動於衷。媽媽見艾倫很長時間不出去,就回來找他。“你站在那兒幹什麼,穿上遊泳褲!”“我不會。”艾倫回答。媽媽隻好說:“過來小寶貝,我給你穿上。”姐姐朝著艾倫笑了笑。
艾倫是最小的,他知道他不穿,媽媽就會過來給他穿,這樣他可以獲得媽媽的額外注意力。阿莉森也很高興媽媽這樣做,因為她可以在爸爸媽媽麵前表明自己比弟弟能幹。媽媽急於幫助艾倫,使姐弟倆的計劃都成功了。媽媽為了讓弟弟高興,替他幹了自己能幹的事情。隻要媽媽有耐心,仍然不停地為他幹這一切,艾倫就沒機會發展他自己的獨立能力。
艾倫需要鼓勵,他需要找到自己的新位置。他並不需要媽媽替他服務,媽媽需要時間和耐心去鼓勵他。媽媽應該知道艾倫自己是能穿上遊泳褲的。現在她必須退一步,給艾倫學習發展的空間。如果媽媽能再等艾倫一會兒,或是讓他早一點開始,也許就解決了問題。媽媽可以邊指導示範,邊看著艾倫自己做好這一切。媽媽不能催促他快點,快點,而應慢慢地說:“你可以自己穿上,慢慢來,不行媽媽再幫你。別忘了,你已是一個大孩子了。”如果艾倫還堅持,他不能自己穿,媽媽應該不理會這些,繼續鼓勵他。“你肯定能自己穿上。媽媽閉著眼睛數十下,看你能不能穿上。”這時艾倫可能繼續下去,很有信心,他也可能開始哭起來,不再做任何努力。即使他可能不會和大家一起遊泳,媽媽也不能走回去,給他穿上,然後領他出來。當艾倫發現他不能和大家一同玩,沒人同情他的不幸,他可能改變主意,從此嚐試靠自己解決自己的難題。
3歲的阿曼達在媽媽的桌邊玩,而媽媽在看書。“媽媽,我想讓你同我一起睡覺。”“媽媽要看完這本書才能睡,你先去睡吧。”“我害怕。”“不害怕,媽媽就在這兒。”媽媽耐心地、輕輕地說。“我不能自己去睡,我要讓你和我一起睡。”媽媽看了看她,不再說話了,阿曼達開始鬧起來,但過了一會兒看看無人理睬隻好自己起來去睡覺。
媽媽對阿曼達的態度剛剛發生了變化,媽媽學習了正確培養和教育孩子的方法。阿曼達是最小的孩子,長得聰明伶俐,媽媽當然疼愛他。過去阿曼達說什麼,媽媽都照辦。現在媽媽開始注意自己的行動,讓阿曼達盡量獨立。沒過幾天阿曼達已經發現媽媽變了,她發脾氣已不能再調動媽媽了,就像剛才她開始鬧起來,卻沒有效果,重新考慮了一下,最後決定還是自己去睡覺。當媽媽拒絕聽從她的調動,阿曼達想用發脾氣來使媽媽重新為她服務,而媽媽堅定地、親切地拒絕了她。最後,阿曼達自己在走向獨立的道路上邁出了一步。媽媽的正確教育方法,幫助孩子學會了獨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