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孩子犯錯誤時,父母應切記要用簡單的方式讓他明白道理,而不是長篇大論和喋喋不休。在教育孩子的過程中,要長話短說、明確大度往往會達到令人滿意的效果。

在教育中做父母的千萬不要動用武力去打孩子,因為那是一種粗暴的行為,很多父母用罰的手段去管教孩子,效果往往是短暫的,他們不僅責打孩子,還說一些非常傷人的話,“不要你了,滾!”“你太蠢了!”“你不可救藥!”等,這些都會對孩子產生很多不良影響。

對於孩子來說,能夠得到父母有效的管教是非常有利於他們健康成長的。有些父母對孩子的管教僅僅停留在管住孩子上,讓孩子循規蹈距,沒有活力,沒有創造性。這種辦法根本不能讓孩子健康的發展。其實,這種管法還不如不管。也有些父母因為顧及孩子的自尊心而不去教育孩子,這也是錯誤的做法。

在對孩子的教育和管束上,應竭力做到既有效製止他的不良行為,又盡量減小或不產生負麵影響。因此這是管理孩子所遵循的最基本的原則。

在大量的事實麵前,要盡量讓孩子與自己相仿的夥伴在一起。通過一係列現象我們發現幾乎任何一種不良行為,孩子都會憑著自己的理解去獲得某種自以為是的“獎勵”。那麼,父母的責任就是要去發現和取消這種“獎勵”。

比如,當兩個孩子發生爭執或打架時,一般來說都會互相告狀,爭論不休。父母隻要讓他們停下來,把他們分開讓他們各自單獨呆一會兒,可能什麼問題都能得到輕鬆地解決。因為孩子之間不可能有什麼深仇大恨,隻是在一時氣頭上發生爭執罷了。如果父母不是這樣將他們分開而是去給他們講道理,那麼會更加深他們之間的矛盾,帶來更多的麻煩。

當然也有這樣的情況,孩子拒絕到自己的房間或指定的地方去。有的孩子還會對父母的命令采取蔑視的態度,不執行父母的命令。如果碰上這種情況,父母仍然要堅持把他帶到指定的地方去,即使孩子哭鬧,也要把他關進房裏。父母要守在門外,在規定的時間之內不能開門。必須要讓孩子明白,任何對抗都是無用的,要讓孩子必須麵對這個現實,要讓他懂得應該為自己的行為負責。

●父母對孩子要施愛有方

熱愛孩子的父母們,總認為自己應竭盡全力使孩子盡可能地高興,這是一個錯誤的想法。因為這種一味順從的態度會鼓勵孩子在自私的軌道上發展。認為生活就是我行我素。他所注意的隻是他自己,他的要求,而不在乎別人有什麼需要和要求,更談不上與別人合作,如果他的意願不能滿足,就會給其它的人帶來難堪。孩子若被寵壞了,就不知道怎樣處理他的惱火,更不能接受“不”這個回答。但是,現實生活不可能滿足一個人的所有需要,這個對別人習以為常的事情,對它來說會成為天大的災難,不知如何忍受。由著他、順著他、慣著他,使孩子不知天高地厚,不知道如何體諒他人,使人自私的天性無可抑製地膨脹起來,完全忽略一個社會人所需發展的利他的品質。那麼,當他長大了,在生活中遇到一點挫折,就無力調整、保護自己,這麼大一個世界到哪兒去找那麼多“哄”他的人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