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一個適當時機就事論事,是鼓勵孩子的最好時刻。孩子忘了帶外衣,愛搭救的父母會說:“快穿上外衣,外麵很冷。”如果孩子著涼感冒,喜歡解釋的父母會說:“你知道了吧,外麵很冷的時候,就不能出去。”但是善於誘導的父母會讓孩子從親身經曆中長點才幹,“昨天你在外麵玩怎麼沒受涼,而今天卻受涼了,怎麼回事?”
“昨天我穿了大衣,帶了帽子和手套,今天隻穿了件汗衫。”
“要在外麵玩又不受涼,你該怎麼辦?”
“我想我該帶著外衣。”
“是的,要是你不想再著涼的話,該帶上外衣。但這是你自己的事,下次該怎麼辦,你自己來決定。”
母親用這樣的方法,不厭其煩地教育孩子,孩子們懂得父母一定要讓孩子知道自己該怎麼辦事,並且從心裏沒有顧慮,自覺自願地處理這些問題,決定著自己解決問題的辦法。
●讓孩子做家務
家務瑣事是很累人的,那麼父母應不應該要求孩子分擔這種無窮無盡的家務勞動呢?應該,這是物質豐富的社會僅存的一點可以給孩子帶來責任感的家庭勞動義務。隻是父母不能強迫孩子去做。
大部分父母在教育孩子時都忽略了一個問題,即使孩子慢慢長大了,尤其接觸到外界的環境,懂得自願與被迫行為的不同。當他小的時候,能夠幫媽媽做事,對他來講是一件很有趣的使他興奮的事,因為他能做事了,能像大人—樣做事了,這是他對自己能力的嚐試,是對大人世界的探索,對他來講這是一個裏程碑。在他腦子裏並沒有意識到自己是在幫助別人,而是完全以自己為中心,因為他想要學習各種各樣的技巧,因為他對這世界的好奇心,因為他要證實自己的能力,讓自己明白可以做好某事,讓他人明白他能做大人做的事,這就足夠了。所以他心甘情願地去做事並能從中得到無限的樂趣。
當孩子慢慢學會做許多事情,尤其是在家中,這些對他來講已是駕輕就熟的家務事,既沒有新鮮感更沒有學習新技術所帶來的刺激,家務事對他反而變成了枯燥的事,甚至變成了負擔。由於他沒有了做事的主動性,媽媽的命令就變成了強迫,引起他的反感。而這反感涉及事情本身,使他對媽媽要他做的勞動厭惡起來。這大大出乎媽媽的預料,媽媽很吃驚,從而引起了他與媽媽之間所有的不快。而在幼兒園裏,一切都是新鮮的,他從幫助別人及老師感受到樂趣,同學與老師對他的讚賞使他感到自己的價值,更重要的是他沒有覺得自己是被強迫做一件事,而是自願來做的。所以就有了他在學校與家裏截然不同的表現。
孩子在學校裏體驗的是一個較為民主的環境。老師並不需要迫使學生做什麼義務勞動,對於他們來說能幫老師做一件事是一種榮譽。他們都爭先恐後地報名,而主動幫助其它小朋友所帶來的積極評價,也使孩子自覺樂趣無窮,絲毫不把勞動當作苦差事,總是自覺自願地去做。在他們這個年齡。孩子已感到自覺與強迫的不同。他希望自己有選擇的能力,不被強迫去做什麼事情。社會發展到今天,絕對的強權已經消失,更多地為民主的概念所代替,“合作”便是其中的一個概念。所謂合作,就是眾人各盡其力完成一件需要完成的事情,而這件事情本身體現著各方麵的利益與責任。要培養孩子的合作態度,不能加入家長製的作風。合作意味著更多的平等意識與自由度。大多數情況下,我們要求孩子做一些家務,並非完全出於勞力的需要,更多的是為了培養孩子的責任感與合作精神。如果將此目的忘卻,而一味命令孩子做什麼事情,甚至沒完沒了,自然會引起他們的反感,而拒絕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