讓孩子心中充滿責任感(2 / 3)

“對孩子的懲罰也要講究原則,否則懲罰不能令孩子心服口服,也就失去了教育的作用。懲罰之前應該先對孩子予以警告,在孩子犯錯以後就一定要言出必行,而且一定要對他講清楚家長的要求和實施懲罰的原因,懲罰的開始和結束要明確,不要讓家中一整天都彌漫著怨憤的氣息。”

他們的孩子菲力克斯曾有幾次起床太晚,但隨之賽裏希夫人一次巧妙的懲罰便糾正了他的錯誤,她告訴菲力克斯,自己不能開車送他去學校,“我很遺憾,但這得怪你自己,你可以作出選擇,是放棄你的早餐,還是想遲到。”明確適當的獎懲原則和方式是讓正直、誠實、盡職盡責等觀念深入孩子的心靈,讓它們確確實實成為他們的行為準則。

德國人教育的最終目標是培養真正有覺悟、講道德的高素質修養的創造者。一位留德的學者在他的著作中舉過這樣的例子:在他攻讀博士學位的大學城,學生村的商店每天中午歇業兩個小時,而貨架上的蔬菜和水果照舊擺在空無一人的商店外麵,而不必擔心來往的行人

很多外國人也十分欣賞和欽佩德國人身上的優秀品質,認為德國人辦事有板有眼,是值得依賴的夥伴。一位久居德國的意大利商人對此深有感觸,德國人在談生意時許諾得慢,但一旦作出承諾便不折不扣地履行。能夠在世界上樹立這種令人尊敬的民族形象,這正像德國哲學家費希特在“致德意誌民族”的演講中所說的那句名言,“我們必須嚴肅認真地對待一切事物,切切不可容忍半點輕率和漫不經心的態度。

從小培養孩子的敬業精神

在家庭和學校的教育下,在整個社會大環境的熏陶下,無論是父親忠於職守的敬業精神,母親一絲不苟的勞動態度,還是老師和社會其他階層的高度職業道德感,這些都令孩子的責任意識不斷增強,並把恪守信條、盡心盡責當作一種榮譽。德國的法律上還有規定,孩子到14歲就要在家裏承擔一些義務,比如要替全家人擦皮鞋等。這樣做不僅是為了培養孩子的勞動能力,也有利於培養孩子的社會義務感。

茨格拉夫人教育孩子的做法很具有典型意義,“必須教育孩子懂得他們不同的一舉一動能產生不同的後果,那麼隨著時間的推移,孩子們一定會學得很有責任感的。”一次她的兒子從學校回家晚了半個小時,母親對此予以了充分的理解,但是她也明確地告訴孩子,“你玩的時間自然也就少了半個小時,這個時間我們可要遵守。”茨格拉夫人認為在生活細節上尤其能夠培養孩子的責任意識,家庭教育對此采取了很多措施,譬如讓孩子自己保管自己的儲蓄存折,在鍛煉了孩子自我管製的能力以外,也讓他們懂得了勤儉。

茨格拉夫人承認,“有時候作父母的內心也會在愛與公平之間搖擺猶豫,但是不能因為孩子的借口而一味地遷就他的喜好,讓他逃避責任。於是,如果孩子忘了把自己的髒衣服放進洗衣袋中,這隻能意味著他還要繼續穿髒衣服;而如果沒有按規定整理好他的書櫃,那麼麵對他喜愛的電視節目,我們也隻能作出很‘遺憾’的決定。”

從心理學的角度來講,很多人在潛意識當中都會有把責任歸咎於他人的念頭,這在他們遭遇個人的麻煩和挫折時尤其會顯露出來。不成熟的人往往不去反思挫折和不幸的真正根源,而是尋找一個替代的對象把責任推給它,比如孩子在成績不及格以後,認為問題完全出在老師和教育的身上;而即使父母有時也會對孩子說,如果不是因為照顧你們和這個家庭,我早就取得事業上的成功了。如此的心理狀態有專門的名稱叫做“替罪羊理論”,任何理由,當然除了當事者以外,自身環境、機遇、遺傳等等,都是可以歸罪的目標。

這種不良的心理因素是人們成熟道路上的障礙,它使人們逐步丟掉了公正和寬容的心態,也缺乏理智地正視現實的勇氣,而怨天尤人,覺得總是命運與自己作對,漸漸喪失了超越挫折的力量。而教育者的任務就是,從孩提時代起就要發揮孩子的能力去麵對可能出現的問題和任務,幫助孩子從小樹立起明確清醒的責任態度,以理智來糾正情感的偏激。

德國人認為與時間形成的散亂的關係反映出其自身的雜亂無序的狀態,所以很早就會鍛煉孩子過一種有規律的生活。讓孩子學習分配他的零花錢、支配他的時間,完成他的學習任務,發揮他的興趣愛好,其間形成一種井然有序的關係。而他們認定,筆記本有助於孩子更加準時、守秩序、愛清潔和準確,同時能對日常生活中的事物采取一種鑒別的態度。

孩子在周密地設計自己時間的同時也就開始了對其自身的周密設計。由此可見德國人幫助孩子確立麵對生活的理智觀念,並非是要把他們限製在條條框框之中,而是要讓他們更充分地發揮自己的天賦才能,達到自我實現的更高境界。

如何培養主人翁精神

提到家庭教育,大部分家長腦子裏立刻反映出課餘教育這個概念,諸如培養業餘愛好,如拉小提琴、彈鋼琴、練毛筆字等等,或拓寬知識麵,對孩子進行其它知識與技巧方麵的教育。

但這些都不是主要方麵,一個孩子再聰明、有知識、有技巧,但缺乏責任心與綜合能力,也是不健全的。從小到大,我們的孩子在很多方麵需要有超常的地方,有時責任心與能力比知識性的技能要重要,若以綱與目來比喻,知識是目,責任心與其它素質是綱,隻有在綱準備好的情況下,才能運用目,這便是所謂“綱舉目張”。

兒童素質及綜合能力等許多方麵都是在家庭中培養出來的。在走向社會後得到更合理的運用與發展,現代家庭有著與舊家庭根本不同的特點。絕大部分家庭都有比以往更好的生活條件,能使孩子完全脫離為家庭生活操勞分憂的境地,將精力放在自身成長的需求上。大多數的家長對孩子的願望是“現在生活好了,我們不需要你為家操一點心,隻要你做個好學生,將來有作為,我們再苦再累也心甘情願。”

父母們認為:現在條件好了,我們要為孩子爭取一切可能的機會,為他們提供最好的學習條件,給他們最好的生活待遇,願他們能出類拔萃,不負父母一番苦心。

有時事與願違,越是懷著這種心態對待孩子,孩子越是辜負他們的期望,這種現象似乎令人費解。但如果我們仔細考慮一下大人的這種心態對孩子的影響,就會懂得所以然。

在這一切比原來都優越的物質條件中,一些對孩子成長十分必要的因素被遺漏了。一些必須教導孩子遵守的規則被看輕了,這一變化的影響可以在新一代的兒童身上清楚地看出來。生活環境改善了,學校設施更新了,新的教學法、各類課外輔導、父母的全力支持,這一切是否促進我們的孩子更發奮讀書、更自覺要求自己呢?情況並非好轉。而且恰恰相反,孩子的學習自覺性差了,對自己的上進要求也降低了,然而更主要的是孩子的責任心被丟到腦後了。這裏有受電視和其它一些大眾娛樂傳播物質享受的影響,但關鍵的是環境的改變使孩子們失去了重心。在以往比較艱苦的環境中,孩子們更多地參與家庭的生活籌劃,幫助父母持家守業,照顧兄弟姐妹,知道父母維生之不易,自己必須為父母承擔著一部分責任,盡自己的義務包括照顧弟妹,省吃儉用為家裏減少生活負擔,看見父母為照顧一家生活而辛苦勞作,感到自己肩上的責任,希望有一天能夠為父母解憂去煩,這一切都使孩子從小看到自己生活的意義,看到自己的行為能為他人帶來的影響,感到自己是為人所屬的,是有用處的,從此而生自豪感和責任心。當然隨著孩子年齡的增長與社會接觸麵的擴大,這種責任心與自豪感的內容也會增長、擴大,不隻局限於自己的小家庭。但從小家庭中培養出來的這種感覺,卻是增長未來責任感的基礎,家庭沒有這種基礎,對人民對社會對人類的責任感與使命感更不知從何而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