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我不是懶,我不會穿。”
“你都5歲了,應當會給自己穿衣服了。”
“我不到5歲,我剛剛4歲半。”
“你看莎莎不到4歲已經自己會穿衣服了。快點,不然我們會晚了。”
“我不在乎。”
媽媽隻好來親自動手:“你這樣無理取鬧,我不喜歡你了。”
“我也不喜歡你,我討厭你。”
談話進行到這一步,媽媽已經是張口結舌了。當兒子說出“我討厭你”時,去打他嗎?對他講:“你不能這樣說,你不能討厭我?”這樣顯然不會有效果而且也可笑。當然孩子這樣講也並非意味著他真的討厭你,但做父母的還是不願意聽到孩子講這種話。尤其是當父母認識到自己在“一步步地協助”孩子講出這句話時,會格外氣惱。
不斷催促孩子穿衣起床不是一件愉快的事,考慮到怎麼做才有效果,我們或許會做得明智一些。想想這句話:你當然會,你就是太懶!”孩子聽到的是對他的負麵的定義,會喜歡嗎?當然不會。會不會因此而反彈,要做出個好樣子來證實媽媽的判斷是錯誤的呢?如果媽媽對孩子很少用這樣的“負”定義,孩子可能會用好行為來反擊,但如果經常使用這樣的語言,激起的是憤怒和叛逆的心情,卻不能從行動上看到好的效果。更可能的倒是堅持做一個“懶”孩子,看你如何。
接下來又授予把柄,給布魯斯留下爭辯的餘地:“你都5歲了,你應當會給自己穿。”“我剛4歲半。”他說的沒有錯,父母即使著惱於他的抬杠,也不好駁回。
“莎莎不到4歲已經自己穿衣服了。”這恐怕是孩子們最反感的話,拿別人來同自己作比較。同比自己小的孩子比並不能使布魯斯感到驕傲,不如莎莎使布魯斯自慚形穢,引起他強烈的反感,他會說莎莎同我沒有關係,拒絕看齊。
最後媽媽還是給布魯斯穿了衣服。經過一係列交鋒,媽媽終於妥協了,試想布魯斯會得出什麼樣的結論呢?
機會是自己獲取的
母親為蘭蘭創造各種有利於成長的條件,但蘭蘭並不積極配合。怎麼辦呢?蘭蘭的媽媽想到一個主意。
最近蘭蘭的媽媽開始了一個實驗。在她看來學校對孩子們的素質培養不夠,尤其在對孩子們的自主精神、獨立精神和創造性上缺少有效的鼓勵,另外由於家家都是獨生子,目前居住環境也將家家戶戶隔離,孩子們之間在課餘缺乏相互交流,形隻影單,這也是他們沉溺於電視節目中的原因之一。鑒於此,媽媽在周末組織了一個鬆散的活動團體,讓來自不同學校的孩子們聚集起來,請來不同方麵的輔導員指導他們活動。
媽媽創辦這一活動的起因便是為了幫助蘭蘭,這一點蘭蘭也清楚。她十分喜愛參加這些活動,因為這些活動以玩為主,又有一些平時自己玩所不具備條件的內容。但如果媽媽不提她也不會主動要求招集活動,就像這次在奶奶家,她居然會一心一意要看連續劇錄相帶,而完全沒有表現出渴望參加明天的活動的願望。似乎一定都要有人來請她參加,而決定都在她的取舍之間。
蘭蘭的生活中有太多的好機會,因此她並不珍惜。而參加活動的其他孩子們卻十分踴躍,表現出很大的熱情。媽媽相信如果她對蘭蘭說第二天有活動,她會來的,但媽媽希望看到更大的熱情,希望她能珍惜這樣的機會,而不是用一種理所當然可以享受的態度來接受它。
媽媽的解決方法就是讓蘭蘭意識到這一切不是理所當然地提供給她的,隻有當她表現出足夠的主動性和熱情時,她才有資格享受這一活動的樂趣,並從中得到素質上的提高。在上一次聚會中,孩子們對表演表現出了很大的興趣。她們穿上漂亮的服裝,“白雪公主”“睡美人”在假設的舞台上穿梭往來,有的扮公主,有的扮皇後,有的扮侍衛,演得興高采烈。有的家長提議讓孩子們選擇一個故事,充分閱讀,然後分派角色,自己寫出劇本來,再出演。這樣無疑可以促進孩子們對閱讀和寫作的興趣。媽媽對此十分讚成,原來她想讓蘭蘭來聯係、組織這件事,但現在媽媽有了別的想法。她打電話給另一位小朋友,將此事交給她來組織。她知道蘭蘭知道此事是會“義憤填膺”的,但這樣能讓她明白好的機會是要去爭取,而不應是扣門等候的,今天如此,將來更是如此。看到這一點,她或許會邁進一步,不再對機會毫無感激之情。
人們對自己珍惜的事情和東西往往會利用得比較充分,因而獲益的更多。因貧苦而失學的孩子一旦有機會讀書,常會有驚人的表現,這並非是因為他們比其他孩子聰明,主要是因為他十分珍惜讀書的機會。對於生長條件比較好的孩子,我們當然不能給他們創造貧窮的環境,讓他們經受曆練,但我們有責任讓他們理解好的生長環境之可貴。
孩子們知道父母愛他們,願意將世界上最好的機會提供給他們,這種認識使孩子有安全感,這對他們在情感上的健康成長是非常必要的。但同時,我們應當讓孩子認識到父母的愛是應當受到尊重的。當父母在愛的鼓勵下殫精竭慮為孩子創造盡可能好的發展空間時,孩子有責任積極配合,極盡探索,否則父母不可能無限製地去做無效功。
一個人的成功往往在於他善於利用各種機會充實提高自己:“君子,性非異也,善假於物也”。給孩子提供機會固然重要,讓他懂得機會之珍貴,進而學會主動獲取機會這樣才能為他的成功備好取之不盡的源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