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八章 突出發展主體的教學評價(2)(2 / 3)

及格至不及格製采用兩級記分法,即“及格分”與“不及格分”。美國中小學曾經把它用來評定學生選修課成績。它起源於大學,使用者認為,它有助於學生擴大知識麵和選擇專業之外的課程。比如,物理專業的學生為了擴大藝術方麵的知識,同時也不會與藝術專業學生的學習產生競爭現象,便在“及格與不及格製”評分方法引導下,按興趣選修藝術課程。同樣,藝術專業的學生也能順利地選修物理課程。學生在一門新的學科領域學習中排除了分數的過分壓力,以輕鬆、愉快的心情獲得知識。

“及格與不及格製”的優點是便利於建立學校成績檔案;可以通過把“及格”分和“不及格”分分別換成“1”和“0”的辦法,計算出平均成績;使學生較少地感受到批評,保持學習信心和積極性。但是,“及格與不及格製”存在著更多的缺點,以致人們逐漸摒棄了它。第一,它不能提供較詳細的學生成績記錄,家長、管理人員、其他調檔者都不能通過“及格”分或“不及格”分獲得關於學生成績的更多情況。第二,把“及格”與“不及格”分同其他評分方法表示的分數放在一起計算平均分數時容易產生混亂。一個“不及格”分不會產生大問題,因為它可以對等於“F”分、“0”分或“75分”,“不及格”結論是重要的,沒有平均分問題。但是,“及格”分與其他記分方法的若幹標度如何對等呢?的確很難表示出來。第三,學生並不能從這種評分方法的結論中獲知學習成績的程度,這很不利於他們需要通過了解學習成績具體情況進一步調整下一階段的學習活動。第四,美國學者通過研究發現,“及格與不及格製”缺少對學生的嚴格要求,容易使學生在學習過程中減弱學習動機。第五,人們對“及格與不及格製”的不滿導致“三分製”即“優秀、及格、不及格”的出現,在實踐中為了完善“三分製”,又把“+”號和“-”號引入“三分製”中,即形成了“最優秀、優秀、良好、及格、不及格”五個標度。可見,它逐漸被“A、B、C、D、F”、“1、2、3、4、5”或“4、3、2、1、0”等形式的五分製所代替。

總的來看,美國中小學評分方法具有以下幾方麵特征:第一,美國中小學存在著多種多樣的評分方法,且每種評分方法的優點與不足並存。第二,學校和教師在學生成績評分過程中有較大的自主權。第三,分數對美國中小學的很多學生和家長來說,並不被特別關注。第四,評分製不是美國中小學學生評定的惟一方式。

美國中小學生無壓力

美國教育的特色之一是沒有考試壓力。

美國教育充分尊重學生的能力與性格,因材施教。學校重視學生個人的發展,不會在學業上給學生施壓。加上學位充足,學生不必為升學而在試場上相互競爭,中小學階段的測驗考試沒有壓力可言。

當考試或測驗的結果不會對學生產生什麼影響時,學生自然不會重視,也不會感到有壓力。美國教育界也承認課程內容缺乏挑戰性,再加上教師對學生的要求又不甚嚴格,不願給不合格分數,通過課堂測驗對學生來說並不是難事。假如真的不合格,學生反而會得到更多的照顧:老師會花更多的時間指導不合格的同學,學校的輔導員——美國學校專門處理學生在學業、行為或情緒、家庭、交友及就業等問題的專業人員,也會想辦法協助。總之,學校會給予學生一切機會得到合格分數。假如學生因成績差而被留級,校長教師還須準備應付不滿的家長到教委會投訴。

就業方麵,美國雇主也從來不會查問應征者在學校測驗得到什麼分數。據一項調查顯示,雇主錄取新員工的首要考慮因素是相關經驗和性格,並非學曆。原因之一,學生的成績沒有一個標準,參考價值極低,所以美國教育界紛紛提倡設立全國學生統一考試。

美國中小學的標準測驗除與專業資格有關的考試外,根本不具任何決定性,基本上它是為教育工作者而設的,學生在測驗中表現差勁,受批評的是老師、校長和學區行政人員,學生似乎毫無責任。

美國實行中小學12年義務教育,其中小學一般為6年,5歲進小學,第一年是學前班(kindergarten),第二年上一年級;初中一般為3年,高中一般為4年,和中國一樣同是18歲高中畢業。

美國的義務教育是強製性的。17歲以下兒童如不入學將受到製裁,首先追究家長的責任。不滿17歲的兒童幫父母經商是違法行為,不滿17歲的少女即使做了母親也要完成義務教育,上課時可把嬰兒暫時寄托在學校的免費托兒所。外國非法移民雖然沒有合法身份,但誰也無權剝奪他們的未成年子女接受美國義務教育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