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要一貫地、一致地嚴格要求孩子
愛孩子是父母的天性,應該提倡理智的愛,有原則的愛,而不是偏愛和溺愛。孩子並不是從呱呱墜地就知道什麼是對的,什麼是錯的;什麼可以做,什麼不許做。在他們幼小的心靈中,沒有明確的是非觀,善惡觀,需要父母加以教導。
新加坡小學三年級的英子的媽媽要帶她上街,臨走前,媽媽想起上回逛街時,英子因為見到了隻玩具熊而舍不得離開,非纏著媽媽將熊買回家。當媽媽拒絕地的要求後,她便在櫃台前又哭又鬧,還拚命扯著媽媽的衣角不走。媽媽很生氣,當時特別想把英子揍一頓。可英子的媽媽控製住了自己的感情,她不理睬英子撒嬌胡鬧,自己轉身就走。英子看媽媽真的不理自己了,隻好乖乖地跟在她後麵回家了。接受了那次上街的教訓,這回媽媽向英子“約法三章”,事先就說好了這次上街不給她買任何東西,英子眨巴著大眼睛,想起了上回在商店胡攪蠻纏的情景,不好意思地低下了頭。她和媽媽拉拉小指頭訂下這條規矩,果然這回上街英子表現不錯,她不但沒有再向媽媽提出任何過分的要求,更沒有出現任性行為。
像英子這樣的情形時有發生。孩子常會向爸爸媽媽提出要求。對那些合理要求,爸爸媽媽應盡量給予滿足,不合理的則要斷然拒絕。不過在拒絕孩子的要求時,爸爸媽媽還要讓孩子明白,他的要求是因為不合理才遭拒絕的。不僅僅他自己有各種願望和要求,爸爸媽媽也有自己的願望和要求,他的合理要求,爸爸媽媽應該滿足;對爸爸媽媽與其他人的合理要求,他也應當努力執行。
當孩子的任性行為發生時,父母千萬不能順著他,這時候最好是不理睬他,或是轉移他的注意力,等他的情緒平靜下來以後,再給他講道理,直到把他說服。
比如有一回,不滿七歲的蘭仔硬是不肯在飯前洗手。媽媽想拉著他髒兮兮的手到水龍頭下洗一洗時,他就索性躺在地上打滾,大哭大鬧。他的哭叫並沒有讓媽媽改變主意,媽媽說他要是再這麼不講道理,就不讓他吃飯了。可蘭仔的倔勁也上來了,他不管三七二十一,放開嗓門哭得驚天動地。這時爸爸和在家幫忙的阿姨全部一言不發地離開他,讓他哭個夠,並和媽媽一起表示:“如果你再哭,我們就不和你在一起了。”也許是意識到哭鬧沒有奏效,蘭仔終於不再無理取鬧了,他怏怏地止住了哭聲,向爸爸媽媽妥協了。
對孩子的嚴格要求一定要協調一致。比如在對待這件事上,蘭仔的爸爸媽媽采取了一致態度,收到比較好的效果。如果父母親的要求不一致或有一方姑息遷就,就容易使孩子無所適從和鑽大人的空子,甚至會形成看人做事的雙重人格。
在一般問題上,做父母的要經常交換意見,統一認識,以免在教育過程中產生矛盾。曉剛的媽媽有一次批評曉剛沒有及時整理床鋪。這時爸爸回來了,他知道了事情的來龍去脈後,認為曉剛昨晚休息得不好,早上起床後來不及整理就匆匆趕去上學了,情有可原。那麼,究竟是當麵指出當媽媽的批評得不對好呢,還是在一旁不吭氣,以維護做父母的尊嚴?曉剛的爸爸犯了難。其實這個問題要解決起來並不困難。由於處理孩子的某個突發問題,不可能率先交換意見,當某位家長已在教育孩子,那麼持不同看法的另一位家長最好不要吭聲,或有意回避一下。事後家長再商量,統一看法,必要的話,再對原先的教育進行補充,或更正原先教育中某些不妥之處。這樣,既不會當著孩子的麵表現出父母之間在管教孩子問題上的分歧,以免孩子鑽空子,同時又容易避免偏激,讓孩子更易接受意見。
隻對孩子提出要求還不夠,還要時刻督促他們實行。或時緊時鬆,朝令夕改,或前緊後鬆,虎頭蛇尾,都會使要求失去效力。孩子的行為如果隨家長態度的變化搖擺不定,不僅難以形成良好的行為習慣,而且會使他對家長的要求抱無所謂態度,家長會因此在孩子麵前失去威信。做父母的必須清醒地認識到教育孩子是一項長期而艱苦細致的工作。隻要經過深思熟慮,一旦對孩子提出某項合理的要求,就要豁出時間和精力,指導、督導孩子堅決執行,不達目的絕不罷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