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學的公民與道德教育基本上遵照教育部教學大綱的有關要求,學校可以確定具體內容。小學一般每周一課,中學一般每兩周一課。《公民與道德教育》教材的內容活潑生動,一至三年級的課本以連環畫為主,四到六年級則以生活實例為主。教材強調培養學生健全的品格,使他們對家庭和社會有認同感和歸屬感。
新加坡中小學的公民與道德教育課程從一個個具體的公共生活事件的闡釋和討論中,使學生逐漸理解“公共”、“規則”等概念,為學生將來成為一個守法的好公民奠定了很好的基礎。
(二)賞罰分明的管理體製使學生從小就有了“規則”意識
學校有明確的獎勵和懲罰製度。學校認為,學生並不需要做了特別重要或者是有突出的良好表現才能進行獎勵,學生所有良好的行為和有榜樣性的表現都應該受到鼓勵和讚揚,比如具有誠實、熱心、友好等品質的孩子就會在學校集會上得到公開表揚。同時,學校會把對該生的表揚以書麵的形式送到家長手中。
獎勵不吝嗇,懲罰也不避諱。學生違紀的處理一般有以下幾種情況:1)訓律科教師談話,一般的初犯或輕微的違紀經過談話教育就結束了,如學生修飾過分、忘記佩戴學生證件等;2)通知家長,學生非常怕教師通知家長;3)參加輔導課程,接受規定學時的學習;4)參加規定時間的班級工作或社區服務。對於嚴重違紀的學生有可能被要求公開道歉、鞭笞、停課直至開除等。在新加坡,如果學生犯錯,鞭笞是被允許的,學生如有像打架、罵粗、三次以上遲到或曠課等嚴重違紀行為,教師就會動用體罰鞭笞。中小學的鞭笞與新加坡刑法中鞭刑的存在是很有關係的,學校就是要讓學生明白,學校如同社會,每個人從小就要為自己的行為負責。
(三)為極少數不良行為學生提供多角度的輔導和安置
在嚴重違紀的學生中,最為常見的問題有考試舞弊、打架,極少數的偷竊和破壞行為。為了及時發現、處理、挽救嚴重違紀的學生,新加坡學校十分重視學生不良行為的預防和不良行為發生後的輔導。一是學校設立了學生輔導中心、谘詢中心或學生發展中心,用於疏導學生可能出現的各種不良情緒。有些學校如南洋理工學院實行個人導師製度,導師不僅指導學生的學業發展,還負責發現和解決學生的情緒問題、輕微不良行為問題。二是學校訓律科、訓律處或注冊處負責處理學生的違紀行為,他們為違紀學生開設輔導課程,內容涉及校紀校規、公民道德、法律精神、心理輔導、代償服務等。有些學校會在訓律科配備一名法律專業教師或警察、官員,幫助犯錯學生深入地學習法律守則,鼓勵學生通過社會勞動和校園服務來接受懲罰,獲得成長。三是學生的不良行為若涉及刑事法律,如收藏色情光碟,學校就會通知警察介入。如果情況嚴重,學生就有可能被收容,而是否收容,由青少年法庭決定。收容期間,學生白天照常上課,但是晚上必須回到收容所,司法部門和學校之間保持良好的溝通。
(四)校內外的和諧環境給學生營造了很好的法製教育氛圍
新加坡是一個花園城市,每個學校是一個小花園。走進任何一所學校,都可以看到整潔幹淨的校園,在醒目處刻寫著學校校訓和校紀。有的小學將教室設計為主題教室,學生在不同的主題教室學習不同的教育內容。
比如培青學校,以交通工具、家庭、宗教和種族、生態環境、國家和等為主題布置教室。學生在以“交通”為主題的教室中認識了各種交通工具,懂得了“秩序”和“規則”。
新加坡的學校秉承教育部強調的自律、自我約束、自我監督的要旨,注重給學生營造一種自律的學校環境和氛圍,把種種要求體現在日常的教學、管理中。新加坡的社會法製環境為新加坡中小學的法製教育營造了很好的社會氛圍。
三、新加坡法製教育的啟示與思考
(一)用法律形式明確公民基本素質的具體要求
個體從自我走向社會,需要一個過程,這個過程主要是在不斷地儲備和完善作為一個公民應該具備的基本素質。其中,遵紀守法就是現代社會對公民的一項基本素質要求。新加坡在《我們的共同價值觀》中明確了國家對公民的基本素質要求,通俗易懂,人人會背,在所有新加坡人中深入人心。而且,新加坡相關的法律對公民基本素質要求都作了具體而細化的規定,小到公共場所的個人行為規範,大到經濟、政治領域的運作規則,為公民遵守法律以及學校教育提供了標準和依據。我國也有對公民基本素質要求的準繩,如《憲法》和《公民道德建設實施綱要》中都有明確的要求,但是缺乏更加具體化的、操作性的要求。如果法律對公民素質的基本要求做出了明確的規定,有了具體的引導,那麼,學校教育的任務就是體現和落實這一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