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六章 獨具特色的中小學“生命之源”——教師(1)(2 / 3)

新加坡教育部為教師製定了嚴格的職業操守。著裝、與家長溝通、與同事相處等要求都列在其中,同時明確指出,教師若有不適當的行為將會受到相應的紀律處分。

三、新加坡教師的職後培訓

1.培訓的管理機構

新加坡教師職後培訓由教育部培訓與發展司下設的培訓部負責策劃組織、協調和管理。培訓部與國立教育學院、教育部視學部、課程規劃與發展署、教師聯係中心保持著密切的聯係,以確保所提供的訓練課程符合教師和校長們的需要。

國立教育學院主要負責教師專業發展中的學曆進修和培訓主任、副校長、校長的裏程碑課程。教育部視學部的主要職責是編訂課程綱要、督導有關科目的教學和鼓勵教師嚐試使用新的教學法。視學部根據教師的需要,向培訓部建議開設何種課程。視學人員還通過組織校內座談會、小組討論等活動,提高教師的專業素養。課程規劃與發展署的主要職責是編寫教材、製作視聽教具和指導教師使用教材。教師聯係中心的主要職能是組織活動、提供平台,推動教師專業發展。

新加坡的教師職後培訓實施網上管理,培訓部將有關教師培訓的全部資料放在教育部的內部網絡中,包括報名、安排課程時間、出勤記錄、評估及報告等,教師可以根據自己的情況進行查詢,選擇一年的學習內容。學校可以根據自己的發展需求,要求教師選擇相關的培訓內容。

2.培訓模式

新加坡教師培訓主要有四種模式。

(1)專業發展延續模式(PDCM)

在專業發展途徑中,提升學曆以係統學習課程為主,主要采取講授、任務驅動、小組研討和班級分享等方式教學。課程內容大致包括:領導學課程(領導教育學課程、部門管理課程、高級教師課程)、高級文憑課程(指導及輔導學、教育資訊科技、小學數學教育、小學音樂教育、小學社會學科、小學特殊學生教育學)、高級學位文憑課程(戲劇藝術與戲劇藝術教育、指導及輔導學、生命科學、小學社會學科、高等中學社會學科)。

(2)工作坊

工作坊是教師聯係中心等機構為教師之間的聯係、交流和經驗分享所提供的空間,目的是營造一種環境和氛圍,使不同學校、不同學科的教師針對一個主要問題進行交流,或者學習新的教育技術和教學方法。目前主要有四種工作坊供學校領導和教師選擇。

固定日期工作坊:教師可以通過教育部的內部網絡注冊,根據自身專業發展需要和興趣選擇工作坊,學習新的教育技術和教學方法,研究教育教學中的突出問題。

開放日期工作坊:這些工作坊以學校為基礎,應學校要求,根據該校員工的發展需要,教師聯係中心與教科部協商建立工作坊。學校可以選擇部分教師組成一個人數適宜的團隊進行共同學習。

按用戶需求定製的工作坊:這些工作坊類似於開放日期工作坊,但可以根據學校某一特殊的需求或教師團隊的某一特殊專業發展的需要設計培訓內容,學校同樣可以選擇部分教師組成一個人數適宜的團體進行共同學習。

在線工作坊:這些工作適於那些願意隨意選擇時間、地點和理想的學習環境的教師。

新加坡教師職後培訓的工作坊模式很有特點,它針對教學中的具體問題設計培訓內容。在培訓過程中,培訓者將教育理念、教學方法和教育技術融為一體,以信息技術為載體,培訓的目的是使教師將學到的知識直接用於教學實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