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生活小事中實施社會公德教育
如何在生活小事中培養孩子的社會公德意識,把一個一無所知的嬰兒培養教育成一個獨立的、具有良好社會公德的社會人,這是父母終生的責任和事業。
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教師。也是對孩子教育時間最長的老師,前蘇聯教育家馬卡連柯告誡家長:“不要以為隻有你們同孩子談話或教導孩子、命令孩子的時候,才是在教育孩子。在你的生活的每一瞬間,甚至當你們不在家的時候,都在教育著孩子。你們怎樣穿衣服,怎樣同別人談話,怎樣討論其它的人;你們怎樣表示歡欣和不快,怎樣笑,怎樣讀報……所有這些對孩子都有很大的意義。”也就是說,父母與孩子相處過程中的每一件小事,都會在孩子心靈中產生重要的影響,甚至直接影響到以後孩子的社會公德意識的形成。如何從日常生活小事做起,培養孩子的社會公德意識,從以下幾個方麵入手:
培養孩子的自製能力
很多父母過分寵愛孩子,孩子要什麼給什麼,這種做法對孩子是有百弊而無一利的。我們應該看到,隨著孩子年齡的增長,他(她)的欲望也會逐漸提高、擴大,如果一味給予滿足,就會變得不可收拾,一旦孩子不能得到滿足,這樣不滿情緒就產生了,甚至出現恐嚇大人、偷偷地從父母錢包裏拿錢、甚至開始行竊等惡劣行為。
所以,父母應該有一個“特別意義的原則”。比如孩子的生日,“六一”兒童節等,特別是當孩子做了一件值得稱讚的事,表現出良好的品行時,應該及時、充分地給予獎勵。在這種“特別意義原則”教育下成長起來的孩子,懂得克製自己不良的欲望,具有良好的自製能力,這對他們長大步入社會時的“他人意識”和“良好社會公德意識”的形成是很有幫助的。
培養孩子的自立精神
孩子將來要自立於社會,成為受社會歡迎的人,這就必須具有自立精神,因為誰也不喜歡依賴別人的人。
自立意識要從幼兒時期開始培養。然而,在公共汽車上,我們經常可以看到這樣的情景:孩子理所當然地坐在位子上,心安理得地讓媽媽站在一旁,甚至還有的孩子因為沒有座位而哭鬧,東張西望地希望有誰能給自己讓位,這種現象並不正常,孩子長到四五歲時,體力其實已經能夠自理。
所以,平時遇到這種情況,父母應該鼓勵孩子站著,培養孩子的自立精神和關愛他人的意識,即使有人讓座也應婉言謝絕。在其它公共場所比如,在公園蕩秋千或滑滑梯時,父母也要教育孩子按順序排隊,學會謙讓。要知道孩子再小,也應當自立,應當遵守社會公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