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學生違法亂紀行為剖析

2008年,據對福建幾所中學學生的違法亂紀現象的專題調查,發現在學生違法亂紀中,有犯罪行為的僅僅是極個別,大量的是違反《治安管理處罰條例》和學校規章製度的一般違法、違紀行為,本文就中學生違法亂紀行為作個剖析,試圖為中學生法製觀念的培養和不良行為的矯正,為青少年犯罪綜合治理提供一些參考意見。

成因:主觀、客觀互相聯係

中學生違法亂紀行為的產生有諸多複雜因素,既有學生本身生理和心理的主觀因素,又有家庭、學校和社會等客觀因素,它們彼此滲透,互相影響,一切客觀因素又都通過學生的主觀因素而起作用。

從社會方麵來看社會現實生活中的異常現象以多樣的方式,從不同的側麵衝擊、腐蝕著學生的心靈。社會影響概括說有三個方麵:首先,“精神鴉片”的毒害。近幾年,一些內容不健康、甚至誨盜的非法出版物不絕。電視節目和影片,對涉世不深、缺乏鑒別能力的中學生帶來消極的影響。其次,不正之風的衝擊。在改革開放,商品經濟發展中出現的一係列社會問題麵前,青少年學生極易受“讀書無用論”、“金錢至上”、“享樂主義”等錯誤思潮的侵蝕而導致心靈扭曲,產生畸形的價值觀念和心理需求。再次,打擊不力的後果。由於公安部門對偷竊、賭博等社會不法分子打擊不力,致使一些學生鋌而走險,步入偷竊之道。

從學校方麵來看在校生的違法亂紀行為與學校的教育方法和教師的態度不當有著直接的關係,具體表現為:一是教師問題。一些教師對後進生的教育方法簡單、粗暴、生硬,動輒訓斥、怒罵或施以懲罰,對後進生往往是批評的多,指責的多,而鼓勵、引導比較少。其次,是以“優生”為中心,不能平等地對待每一位學生,使後進學生產生“不公正”的感覺,當醋意大發的時候,便采取種種不良行為對同學或老師實施報複。另外,教師德育意識的淡薄也是一個必須引起重視的問題,一些教師對學生輕微違紀行為不聞不問,或見了不管,視而不見,這樣無形中也縱容了學生良好行為的存在和發展。二是管理問題。一些學校管理鬆懈,缺乏係統的嚴格的紀律製度,即使有往往流於形式,缺乏相應的執行辦法和懲處措施,許多較為嚴重的違法亂紀行為往往不了了之,這樣導致紀律、製度缺乏威懾力、約束力,其後果必然是學生行為的放縱。三是課餘問題。學生中的違法行為的產生也反映了學校課餘生活的枯躁乏味,在課餘放學以後無所事事,在社會上遊蕩,美醜不分,於是就抽煙、打群架,合夥作惡來填補空虛的心靈。

從家庭方麵來看家庭的影響也是造成學生不良行為習慣的重要原因之一。家庭的不良影響主要是:第一,家教不當。目前,家庭教育水平較低,普遍存在“四重四輕”的傾向,即重養輕教,營養充足,教育不良;重智輕德,注意學習成績的高低,忽視“做人”的基礎教育;重物質輕思想,盡量滿足物質欲望,忽視思想品德和良好習慣的培養;重打罵輕說理,對子女慣用的教育方法不打便罵,而忽視耐心細致、潤物無聲的說理工作。第二,家風不正。家長的不文明習慣,不端的行為,對子女來說,無異於以行動教唆子女,使孩子長期耳濡目染,潛移默化,從而養成種種惡習,嚴重者直至走向犯罪。第三,精力不暇。不少父母無暇顧及子女的學業,有時連跟子女談話的時間都很少,更談不上教育。子女一旦學壞,由於不易被發覺,時間一長可能惡習日深。第四,家庭不睦。有的由於父母爭吵糾紛,給他們心靈留下創傷。父母一旦離婚,勢必給子女在物質和精神上帶來極大影響,甚至把子女當成累贅。這些學生由於家庭失去平衡,得不到家庭溫暖,缺乏正常的家庭教育,從而產生心理變態,容易接受外界的不良影響。

從學生自身來看從學生主體方麵考察,也存在著誘發學生行為過失的多種因素,突出表現在幾方麵:其一,學習興趣缺乏。一些學生產生了“讀書無用論”的思想,學習信心喪失,缺乏熱情,不求上進,隻等畢業。其二,心理素質缺乏。在當前複雜的社會生活和人際關係中,有許多學生或多或少地存在心理缺陷和人格障礙。其三,法律常識缺乏。不少學生製觀念淡薄,甚至無知。知識貧乏和道德貧困並存使他們變得愚昧,由違反道德規範到違法亂紀,從不知法、不懂法到不畏法犯法,從破壞紀律到擾亂公共秩序。其四,辨別能力缺乏。一些學生的認識能力偏低,與社會信息中的消極因素,社會上的不正之風於相通,從而產生了不少錯誤觀念,以致是非模糊,榮辱顛倒,美醜混淆,善惡不分,公私不明,個人與法體關係不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