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青少年犯罪的原因及預防對策(1 / 3)

2.青少年犯罪的原因及預防對策

我國青少年犯罪的日漸突出、嚴重,並成為一個重要的社會問題,引起各界人士的普遍關注。青少年時期是人生比較特殊的階段,有人稱此階段為“問題年齡”、“反抗權威時期”,一方麵他們已從混沌無知開始了初步的對自我對社會的認知;另一方麵又因為他們在心理上還不成熟,使得他們往往傾向於與自己的立場、需要等相一致的讚同性信息,而不懂得進行客觀的判斷,作出比較正確的選擇,我國目前隨著改革開放,經濟的飛速發展,市場機製的確立,整個社會出現青少年犯罪率上升並且性質趨於惡劣的情形。本文對此將著力於經濟的發展對社會環境進而對青少年的影響加以分析,並力求找出對策。

青少年犯罪的原因

家庭問題我國近十幾年來的改革開放、經濟發展,使得人們的生活方式、價值觀念等發生了很大變化,並由此而影響到人們的家庭生活,而家庭又是青少年成長之所,它的風風雨雨直接影響著青少年的心理和行為,從家庭這一角度看,導致青少年犯罪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麵:

第一,離婚率的上升。經濟的發展引起了人們生活方式的變化,這使人們在享受物質條件帶來的越來越多的自由的同時,更開始追求自我與個性的自由,對情感世界也有了新的渴求,因而導致離婚率的上升,離婚的真正受害者決不是哪一方麵配偶,而是他們子女,從心理角度而言,青少年在心理方麵還很不成熟,特別需要家庭的溫暖及完整的親情的嗬護,脆弱的心靈很難承受挫折與磨難,而離婚後的任何一方單親都無法給孩子一個完整的世界,於是渴求理解、關懷與心靈慰籍的青少年,當他們在家庭中找不到時,便本能地走出家庭,走向社會,而且他們往往與跟自己同齡的孩子混跡在一起,結幫結夥,這時若沒有適當的教育,便極易走上罪犯道路。

第二,獨生子女問題。計劃生育是我國的一項基本國策,獨生子女的父母都是為社會做出了貢獻的,但無可否認的是,獨生子女問題已成為突出的社會問題。一方麵,大多數家長僅在物質上一味滿足子女的要求,卻忽視對他們人格、性格的培養,使得他們的需要偏離,不合理的要求不斷升級,自私自利,專橫跋扈,一旦他們的欲望得不到滿足,便會有種種反社會的言行產生;另一方麵,中華民族有個傳統叫做“望子成龍”,每對父母莫不如此,父母未償之願全部放到這一個孩子身上,其沉重可想而知,父輩們的急切之情很難期望他們在撫養、教育子女時投入更多的理智,一旦希望有落空之嫌,許多人往往采取簡單粗暴的不理智之舉,以調節“希望落空”的心理失衡,更有甚者,若發現管教無濟於事,便聽天由命,放任不管,這兩方麵的不正常、不合理,不科學的“愛子”方式,都特別容易使青少年走上犯罪道路。

第三,個別家長的“言傳身教’。社會學家們曾說孩子們一生當中的三分之一的時間是在家庭中度過的,然而以強烈的模仿性為顯著特點的孩子,無不以父母為其樣本調整和檢驗自己的行為,因此父母的一言一行對孩子都有著深刻的影響,處於“價值真空”時代的人們彷徨,無所適從,許多人開始追求純物質生活的享受,以為有錢就有一切,賺錢似乎成了生存的唯一宗旨,並常常在孩子麵前講一些他們還不能正確理解、判斷的話,在家中賭博,自己的生活不檢點等,都深深影響著各方麵還不成熟的下一代。

第四,家庭教育能力問題。我國是一個農業大國,80%的人口居住在農村,也就是說有80%左石的青少年其父母是農民,因為原因種種,他們中的大多數對教育子女問題遠未形成比較科學的認識,因而不具備科學合理地教育子女的常識,從而在很大程度上影響著青少年的健康成長。城市中多數都是雙職工家庭,許多父母忙於自己的事務(也有的是為了賺錢)而顧不上子女的教育,並常忽視子女言行,即使青少年犯罪發生之前的一些警告性不良行為也視而不見,可以說消極地促動了青少年犯罪的嚴重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