稷下學宮的構成及其特征
稷下學宮不同於西周時官府之學,也不同於秦漢以降的太學、國子監等官學,它集收徒講學、研究學術、參議國政於一身,是一個特殊的教育機構,也是中國古代官學的一個重要設置,具有鮮明的特色:
有教無類,擇優聘師。稷下學宮在招收學生方麵,借鑒了當時私學中“有教無類”的辦學方針,取締了以往奴隸主貴族享有的教育特權,所招學生不問門第出身,用度由國家供給,學生最多時達“數百千人”。在選擇教師方麵,不分貴踐,擇優聘用,統稱“稷下先生”。如出身家奴、身為贅婿的淳於髡就被推為稷下先生。凡來稷下的學者大師,齊王都要親自召見,通過問對,察其學術水平,並據社會聲望的高低,帶徒多少,授予不同的頭銜。最高的列為“上卿”或“客卿”,次等的列為“上大夫”和“大夫”,也有的被尊稱“博士”。稷下先生受到充分的尊崇,致使天下著名學者紛至遝來,絡繹不絕。孟子曾兩次遊學於稷下學宮,荀子也頻繁出入此地。孟、荀均被列為客卿,號稱“稷下之冠”的淳於髡拜為上卿。此外,被列為上大夫和大夫的比比皆是,齊宣王時“鄒衍、淳於髡、田駢、接予、慎到、環淵之徒七十六人,皆賜列第,為上大夫”。當時稷下先生“千有餘人”,凡列為大夫者,皆“為開第康莊之衢、高門大屋,尊寵之”。這種尊師重教的措施,招攬了各國名士攜其弟子前來講學,致使稷下學宮人才濟濟,成為一所“跨國”性的高等學府。
稷下學宮采用了民主管理體製,學宮中主持教學、掌管重大學術活動的為“祭酒”,均為學問淵博、德高望重的學界泰鬥。如荀子“三為祭酒”,並有“最為老師”的美稱,即年齡最大,學術水平最高。“祭酒”的稱謂便由此而流傳後世,成為秦漢以後全國最高學府——太學或國子監的負責人。
兼官學與私學於一身,容育士與養士於一體。稷下學宮是由田齊創辦的官學,但其基本細胞卻又是私學。前往講學的學者,大都辦有私學,帶其弟子同入稷下。淳於髡“弟子三千”;孟子“從者數百人”;田駢有徒百人;宋研、尹文“率其群徒,辯其談說”。這些大師的從遊弟子多者數千百人,少者也有幾十或數人。弟子來稷下學宮仍從其師受教,這樣便形成了官學中有私學的局麵,私學成為官學中的個體。稷下學宮成為官方主持之下,私學雲集的一種官資私辦的聯合體。實際上稷下學宮是由春秋私學向漢代官學過渡的一種中間形態。
教學與谘詢相結合。稷下學宮人材濟濟,薈萃了儒、道、法、陰陽、名等各家各派有謀略的知識分子,自然形成了一個“不治而議論”的谘詢群體。戰國時期,群雄角逐,戰爭頻仍,呈現“諸侯放恣,處士橫議”的景象。正是在這種局勢下,稷下先生們紛然為社稷安危出謀劃策。稷下先生雖有上卿、客卿、大夫之別的封位,但這僅標明榮譽、待遇的高低,他們沒有加入實際的官僚行列,不負責具體政務,“不任職而論國事”,發揮著“智囊團”的作用。他們議論時政的利弊,並提出自己的主張,所謂“各著書言治亂之事,以幹世民”。“議執政之善否”,或“鹹作書刺世”。這承襲了春秋時期鄭國“鄉校”清議政治的風尚。
稷下先生即為國學老師,也為謀士。他們在帶徒授課的同時又充當著國君的顧問。博學強記的淳於髡喻諫齊威王之舉,至今仍然傳作美談。正是有淳於髡等稷下先生的晉諫,齊威王勵精圖治,複興霸業,重用鄒忌、田忌、孫臏等著名政治家、軍事家,改革軍政,增強了國力。稷下先生們不僅在齊國諫威王、說宣王、勸滑王,而且率徒遊學,穿梭於各國之間“上說下教”,各抒己見,陳清利害。從中國古代教育的發展脈絡追溯其淵源,稷下學宮這種教學兼谘詢政治的形式,是曆史上由政教合一向政教分離轉變,由養士演變、升華為育士學堂過程的中間形式。
教學自由與嚴格學規相結合。稷下先生可自由招生,來去自由,“合則留,不合則去。”學生進校後,也有擇師的自由,聽課的自由,不限於僅聽一個老師的課,也不拘於從一而終地追隨某個先生,出現了學無常師的狀況,使學生有機會接觸各種學說,擴大視野。這便呈現出教與學雙向選擇的自由。此外,在稷下學宮,還常有“遊學”活動,即稷下先生攜其學生周遊列國,進行講學或交流學術,對於擴大該學說的影響,活躍學生的思想起了積極作用。它充分體現了稷下學宮教學自由的精神。但是在自由講學的同時,還有一套對學生嚴格管理的規則,《管子·弟子職》篇據郭沫若考定是稷下學宮的學生守則。這個守則從學生日常起居的衣著服飾,從課內聽講到課外複習,從尊敬師長到品行修養,麵麵俱到。可以窺見昔日稷下學宮有條不紊、井然有序的風紀。教學自由與嚴格學規的結合,使得學校呈現出既嚴肅、又活潑,既緊張、又自如的有張有弛的教學秩序。
兼容並包及百家爭鳴的辦學方針。稷下學宮的教學組織者、領導者,是由眾人推舉的學界名流。國君不直接幹預教學與學術研究,形成了權力與學術相對分離的格局,為學術向深度、廣度方麵的發展提供了條件,也為百家爭鳴創造了環境。自稷下學宮建立之後,桓公、威王、宣王等都禮賢下士,網羅眾家,廣招天下英才,廣開言路,顯示了當時國君的開明、豁達大度。它向各國有識之士敞開大門,為其提供優厚的物質條件和學術環境,不囿於一家一派之言,容納“百家之學”;不分國籍、不論出身門第,延攬天下學界精英,使稷下學宮聲望日隆,教學和學術水平也日益提高,成為戰國時期的文化教育中心,並成為百家爭鳴的論壇和文化沙龍。
見於史書的稷下先生中有:儒家的孟子(鄒人)、荀子(趙人)、徐劫和其徒魯仲連(齊人);道家的宋研(宋人)、尹文(齊人)、環淵(楚人)、接予(齊人)、季真(齊人)、彭蒙(齊人)、慎到(趙人)、田駢(齊人)、慎、田二人後由道家轉向為法家;陰陽家有鄒衍(齊人)、鄒爽(齊人);法家學派有鄒忌(齊人);名家有鬼說(宋人)、田巴;還有“學無所主”的淳於髡(齊人)。按國籍分,以齊人最多;按學派分則以道家學者最盛。稷下道家又分作三派:宋研、尹文派;彭蒙、田駢、慎到派及整理老子遺說成《老子》的環淵派。後以宋、尹為代表的道家學派發展為黃老學派。此外,法家在稷下學宮中也有舉足輕重的位置,被認為是稷下之作的《管子》記錄了大量法家思想,是法家在稷下學宮中實力雄厚的佐證。
稷下學宮除正常教學外,還有定時舉行的由各學派參加的學術研討會——“期會”,劉向《別錄》中說:“談說之士,期會於稷下也。”各家學派濟濟一堂,有的講“陰陽之術”,有的“序君臣父子之禮”,還有的講“不別親疏,不殊貴賤”等。各家學者持之有故,暢所欲言。通過“期會”,使諸學派得以交流,打破了封閉式的門戶之見,拆除了學派間的森嚴壁壘,出現了學術上的百花齊放、百家爭鳴的盛況。在“期會”上,師與師、師與生之間可以展開駁難,充分顯示了學術民主的氣氛。爭鳴的結果,使各派勢力消長出現了起伏不定的現象,諸家通過互相批評攻伐,又互相吸收,“取人之長,補己之短”。既相互駁難具有排他性,又相互借鑒具有趨同性,各派在“相生相滅,相反相成”的對立統一過程中,不斷分化和交融,使稷下學宮後期,出現了兩個綜合各家思想的派係,即“黃老學派”和荀學。黃老學派“因陰陽之大順,采儒、墨之善,撮名、法之要”。該派是以老子學說為基調,又滲入了儒、墨、名、法等各家特色;荀學是以儒家為主體,集各家優點之大成。這兩派均是百家之學融合的產物。
稷下學宮是戰國時期獨一無二的官辦高等學府,是對舊官學改革的成果。它的創辦為先秦教育史揭開了新的篇章,其規模之大、曆時之長、特點之鮮明、成果之卓著,堪稱中華文明史上的一大奇跡。它的官私合辦的形式可謂中國教育史上一大創舉。它的誕生,使從西周官學到漢代太學之間官辦高等學府的缺闕脫節得以銜接。稷下先生多有作品傳世,其中稷下學人的論著彙編《管子》,是中國文化寶庫中的一塊瑰寶,其《弟子職》,是中國教育史上第一個較完備的學生守則,成為曆世書院、官學製訂學則、學規的藍本。它首開中國曆史上學校實行網羅眾家、兼容並包、學術自由的先河。它創設的“期會”製,也成為後世書院“講會”製的濫觴,對書院自由講學、開放門戶、切蹉論辯的教學形式產生了深遠的影響。稷下學宮的教學碩果累累,培養了大批治學、治術的人才。稷下學宮是精英文化的集結地,它容納了那個時代的多科學術領域最高水平的文化積澱物和一些具有開拓性、創新性的文化成果。
秦代文教政策
秦在統一六國之前,就有重視實利,輕視禮樂的傳統。早在前6世紀初,輔佐秦穆公“東服強晉,西霸戎夷”的由餘,就視詩書禮樂之教為禍亂之源。戰國中期商鞅變法,獎勵耕戰,倡導刑名之學,直斥務學“以詩書為教”、“其國必削”。而“民不貴學”,反倒“國安不殆”。秦滅六國前夕,韓非著《五蠹》、《孤憤》、《說難》等十餘萬言,薄文學禮義之教,斥私學“亂上反世”,使“士有二心”,不利於統一政令,也深得秦王嬴政的賞識。
秦始皇統一中國之後,既忌於士儒學古非今,惑亂黔首,不利於穩定政局;又鑒於先秦諸侯各國厚招遊學,虛言亂實,致使社稷滅絕的教訓,斷然實行了取締私學、焚書坑儒,以吏為師等政策與措施。同時,秦始皇恃強權立國,在實施文化教育政策方麵,也薄仁寡義,“事皆決於法刻”,表現出極大的嚴酷性。
前213年,儒學博士淳於越借為秦始皇賀壽之機,鼓吹分封製,提倡“師古”,引發出一場有關私學是否應繼續存在的爭論。丞相李斯認為:私學是“古者天下散亂,莫之能一”環境下的產物,今皇帝並有天下,別黑白而定一尊,士當學習“法令辟禁”,而私學則以不合法度的內容竟相教人,各以其學妄議朝廷政令,私學不禁,則必然導致“主勢降乎上,黨與成乎下”的惡果,從而嚴重削弱了中央集權專製。因此,他力主取締私學。他的建議得到秦始皇的讚同與批準。取締私學政策的實施,標誌著春秋、戰國以來百家爭鳴局麵的結束。民間的學術傳授被定為非法活動而加以禁止,對教育事業無疑是巨大的摧殘。
民間藏書是私家從事學術研究和教育活動的前提,因此“焚書”便成為取締私學的基本措施。前213年,秦始皇頒布“挾書律”,規定:“史官非秦紀,皆燒之;非博士官所職,天下敢有藏《詩》、《書》、百家語者,悉詣守尉雜燒之;有敢偶語《詩》、《書》者,棄市;以古非今者,族;吏見知不舉者,與同罪;令下三十日不燒,黥為城旦;所不去者,醫藥卜筮種樹之書”。次年,儒生盧生和侯生對秦始皇的為人行事指責一番後逃亡,儒生460餘人被牽連告發,坑殺於鹹陽。太子扶蘇也因諫止此事,而被貶斥上郡。“坑儒”本是一次孤立事件,與“焚書”並沒有直接聯係,也不具有政策性意義,但恰好發生在焚書禁學之後,而且又是針對讀書之人,因而人們將其與“焚書”聯係在一起,客觀上成為秦代文化專製政策的重要體現。
實施這樣嚴酷的政策,使絕大部分民間藏書毀於一炬,實為學術文化的一大浩劫。焚書、坑儒、禁學,激化了社會矛盾,促使大批的知識分子轉化為秦政權的反對派,削弱了秦王朝的統治基礎。《漢書·儒林傳序》稱:“陳涉起匹夫,驅適戌,以立號”,而魯中縉紳先生竟不計其微賤,紛然往歸委質為臣,原因就在於“秦禁其業而發憤於陳王”。當時有些學者也不顧禁令,私藏圖書。如濟南伏生藏《尚書》於壁中,直到西漢建國後,才將藏書掘出,並在齊魯一帶傳習講學,成為漢初專治《尚書》的一代宗師。當然,由於秦王朝國祚短暫,博士隸屬於“九卿”之一的掌管禮儀祭禮的太常。漢初博士秩為四百石,宣帝時增為比六百石,官品相當於縣令、縣長,隻不過是中下級官職。但博士在朝廷中很受尊崇,其地位優於其他同級甚至級別更高的官員。《漢宮儀》記載冠冕之製,博士與卿、大夫、尚書及二千石級高官享有同等待遇。朝賀時博士“位次中郎官”(秩為比二千石),在朝廷中占有正式的一席位置,非一般屬官可比。博士可直接與皇帝對答,並常被皇帝派遣赴各地巡視吏治民情,無人敢於怠慢。博士升遷之途也是很優越的:“高為尚書,次為刺史,其不通政事,以久次補諸侯太傅。”丞相也多有博士出身者,這是漢代尊師傳統所致。由於有如此高的政治地位,博士選拔條件也相當高,或是已具名望由朝廷直接征召,或是由了解其人的官員薦舉,總之需兼顧德行、學識、才幹、身世等方麵的條件,還有限年50歲以上的慣例,如此嚴格的標準是與博士作為官方學術權威代表的地位相符合的。
太學
“太學”之名,早已出現於儒家經籍所描述的西周教育製度中。漢代太學的建立,以前124年漢武帝置博士弟子員為標誌。博士即太學教師,博士弟子即太學生。最初博士弟子隻有50人,各自隨師專經學習。以後弟子名額成倍增加。漢成帝時效仿孔子弟子三千之製,也將博士弟子定員為3000人。東漢太學生人數繼續增加,最多時達3萬餘人。太學有博士舍、內外講堂、學生住宅區,還有商業區印治安管理機構,堪稱當時全世界規模空前的高等學府。東漢大多數皇帝均曾親臨太學視學,召集師生講論經術,觀看太學的禮儀活動,並賞賜師生以資勉動。皇帝視學的傳統為曆代王朝所繼承。
太學生的來源最初有兩種:一是由太常直接挑選“年十八以上,儀狀端正者”,二是門地方舉薦“好文學、敬長上、肅政教、順鄉裏、出入不悖所聞者”,其對象為民間子弟。西漢末年以後才要求官僚貴族子弟入太學受業,但這些人自幼養尊處優,又以通過特權賦予的“蔭子”途徑作官,對入學學習多缺乏熱情。而民間子弟入太學,既可以免除徭役賦稅,而且還能以此作為進身之階,學習的積極性很高。太學雖不收學費,但生活費用仍需自理,一些家境貧寒的學生,不得不靠勞動謀生來維持學業。例如翟方進靠母親隨其赴京,編織草鞋提供生活費用;倪寬承擔給同學作飯的事務,自己也得以果腸;匡衡、桓榮等人則在課餘時間受人雇傭,靠打工維持生計。
太學學生多而教師少,不可能逐一照顧周全,除定期指導、講授和舉行集會活動外,平時主要由學生自修、自習。太學沒有限定的學習期限,學業完成的標誌就是被選拔作官。因此太學的主要管理措施就是考試。最初是每年考試一次,通一經以上者即可作官。後因學生人數猛增而官位有限,考試改為甲乙丙三科:“甲科四十人為郎中,乙科二十人為太子舍人、丙科四十人補文學掌故。”在限定的錄用名額內擇優選拔。東漢時改為兩年考試一次,要求通二經以上,按名次高低補充官員缺額。未考中者可留校繼續進修,以待下次再報考。由於補官越來越難,滯留太學的人也越來越多。“結童入學,白首空歸”者不乏其人。為安撫久困太學者的怨憤情緒,朝廷數次為60歲以上的太學生舉行特別考試,凡合格者即賞給一個官銜,以此來誘導士人畢生埋頭於經籍的學習中,起到控製知識分子的作用。
地方官學
漢代最早興辦地方官學的,當推漢景帝時蜀郡太守文翁。文翁為改變蜀地文化落後於中原的狀況,親自挑選了10餘名聰敏有材者,派到京城,有的隨博士學習,有的學習法律。他節省府庫開支,購買蜀中特產贈給博士以表酬謝。幾年後這些人學成歸蜀,文翁均予以重用。他又在成都建起學舍,招收下屬各縣的子弟入學,免除他們的徭役,弟子學成後,從中擇優選拔錄用。文翁平時巡視各縣時,讓高材弟子隨行,代為傳達教令,以此給弟子增添榮耀。於是各地吏民爭先恐後遣子求學,甚至不惜出重金謀取弟子資格,蜀地勸學重教的風俗從此形成。漢武帝即位後,推廣文翁興學的作法,“乃令天下郡國皆立學校官”西漢末王莽執政時,於3年按地方行政係統設置學校。郡國一級設“學”,縣、道、邑、侯國一級設“校”,各配備經師2人。鄉一級設“庠”,鄉以下的基層單位“聚”一級設“序”,各配備《孝經》師1人。東漢前期地方教育相當發達,班固《兩都賦》中讚頌“四海之內,學校如林,庠序盈門”,正是當時地方學校昌盛的寫照。
漢代地方官學的教師是郡國文學掾史。文學官多由學者名流擔任,除作為郡國長官的學術顧問外,在有地方官學之處,也從事教授諸生的活動。漢代碑刻文學中有許多關於地方官學的記載。例如《蜀學師宗恩等題名碑》文中,除列有文學掾外,還有《易》掾2人、《尚書》掾3人、《詩》掾1人、《禮》掾2人、《春秋》掾1人、文學孝掾(疑即掾《孝經》掾)1人,有專經教師從事教學的分工,已與太學相似,當然隻是在文教事業發達的地區才能達到這種規模。地方官學的主要任務是作為本地從事禮教活動的中心場所。如韓延壽在潁川(今河南禹縣)“修治學宮,春秋鄉射,陳鍾鼓管弦,盛開降揖讓”。李忠在丹陽(今安徽宣城)“起學校,習禮容,春秋鄉射,選用明經”。衛颯在桂陽(今湖南彬縣)“修庠序之教,設婚姻之禮”。都是以地方官學的禮教典範來推動社會風尚的轉變,培養學術人才僅為其次。漢代地方官學師資的學術水平一般偏低,且興衰無常,與中央官學沒有銜接措施,朝廷對地方官學也沒有考試升遷的專門措施,因此各地有誌於求學上進的人,均力爭赴京城太學去學習深造,或投拜於有學術造詣的私家大師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