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教育曆史沿革6(2 / 3)

官辦義學一般選擇本省生員、貢監中品學兼優、熟悉當地風俗、通曉方言的人擔任老師,由地方官學的老師保送,地方官員加以考試以後正式任命。義學教師的考核由地方官吏主持。與社師一樣,以六年為期,如果教學成績突出,生員可以升為貢生。如果三年內的教學效果不好,就要被解聘。義學老師的待遇,約每年16—20兩銀不等,由官府從存公銀中付給。民辦義學教師的工資則由民間捐田、捐銀、捐房等方式來支付。

清代義學大多都設置在廟宇、公所裏,一所義學通常隻有一名塾師,一般每所義學學生人數在10~20人之間。學生的年齡,在七至十幾歲左右。義學有較固定的上學時間和假期。如唐鑒的義學規定每日卯正(早上6點)上學,酉正(傍晚6點)回家;每年自正月十五入學,到陰曆十二月初十放假。在教學管理方麵,義學一般采用獎賞和處罰兩種方法,即對學習成績好的學生一般的獎賞是發給紙筆,最高的獎勵是挑選少數聰穎者,報明府縣,送書院肄業。處罰則大多有三種:訓飭、體罰和除名。義學的管理十分嚴格,經常體罰學生。

社學與義學是明清時期普及文化知識的主要機構,也是官府推廣教化、維護地方安定的重要工具。官辦的社學和義學可以免費入學,有的義學還提供學生的生活費和學習用品,這類似於我們的九年製義務教育,為貧寒子弟提供了一定的讀書機會。社學基本上已成為清代地方官學的一個組成部分。部分成績優秀的義學學生也能夠通過考試,獲得進入府州縣學學習從而參加科舉考試的資格,社學與義學與其他類型的官學一樣成為科舉考試的預備機構。

私塾

私塾是由私人創辦的提供啟蒙教育的收費機構。一般按其設立情況可分三種:塾師在自己家裏,或借祠堂、廟宇,或租借他人房屋設館招收附近學童就讀,稱“門館”、“家塾”;由一村一族聘請老師教授學生的,稱“村塾”、“族塾”;由富裕人家獨自一家聘請教師在家設館,專門教授自家子弟及親友子弟的,稱“坐館”、“教館”。私塾自漢代就已經存在,曆經唐宋的發展,至明清時期成為民間廣泛設立的學校,與社學、義學一起承擔著兒童的啟蒙教育任務,私塾教育亦是啟蒙教育的重要組成部分。

漢代的私學中書館是以啟蒙教育為主要職能的私塾。唐代的啟蒙教育主要也是由私塾承擔。唐代教育製度規定,品官子弟14歲才能入州縣學或中央各官學校。14歲以前的教育基本上是由鄉學、村學、裏學和私塾、家學來承擔,聘請老師開設家塾在唐代較為普遍。私塾教師以在私塾教書為職業,主要依靠收取的學費謀生。他們有的進京,受聘於官僚家中;有的在鄉裏,受聘於富家大戶開展教學活動。

宋代私塾的規模一般不大,學生往往從十幾人到幾十人不等,少數也有上百人的。私塾學生的入學年齡沒有定規,可以是七八歲的兒童,也可以是20歲左右的青年,一般在七八歲至十四五歲之間。塾師靠學童所繳學費(多為糧米實物)維持生活,往往相當貧困。北宋葉夢得在其所著的《避暑錄話》中逼真地描述了其幼時私塾教師窘迫的生活狀況:這位老師姓樂,博學多才,但家裏十分貧困,連基本的生活都無法保障。他有妻子、兩個兒子和一個奴婢,住在城西,家裏的三間草屋有兩間用來辦私塾,他和家人就擠在另外一間生活。這位姓樂的老師十分隨和,從來不發脾氣,整天笑嘻嘻的。有一天,到了中午吃飯的時間,妻子讓奴婢來告訴他,家裏已經沒米了,樂老師知道後說:“等一會兒,會有人送米來。”妻子聽後十分生氣,就從屏風後跳出來,順手拿起桌上的教鞭,就朝他的腦袋上砸來,樂老師連忙逃走,學生見了都暗暗發笑。正在此時,葉夢得的父親送來了三鬥米,樂老師停下來對他的妻子說:“沒有騙你吧!米不是已經送來了嗎?我肚子餓得很,趕快做飯吃。”連基本生活都沒有保障,私塾教師的貧困也就可見一斑了。他們大多是下層的讀書人,迫於生計,不得不邊讀邊教,邊應科考。宋代的啟蒙教育主要以《蒙求》、《三字經》、《百家姓》和《千字文》及儒家經典為教材,教學生識字、吟詩作對和書法等,為參加科舉考試做準備。

明清時期,私塾廣泛設立於民間,成為啟蒙教育的主要機構之一。我國近代以來的許多名人都上過私塾,如魯迅先生就曾就讀於私塾“三味書屋”,並寫下了噲炙人口的《從百草園到三味書屋》,(中刻畫的搖頭晃腦讀書的私塾先生形象栩栩如生,讓讀者過目難忘。然而在形象描繪私塾生活的同時,字裏行間充滿了他對舊式私塾教育的厭惡,特別是對私塾呆板教學方法和單調教學內容的反感,那麼明清時期的私塾教育到底是怎樣開展的呢?我們下麵從私塾的教學活動、私塾的生活情況等方麵作一簡單的介紹。

私塾的教學按照由易而難的順序展開,對於五六歲的兒童,首先是培養他們的學習習慣——習坐、習靜,然後才開始識字。識字一般是在閱讀之前進行,主要的方法是通過卡片來識字,將《三字經》、《千字文》上的字用正楷書寫在長寬一寸二分的紙上,紙的背麵寫一個同音字,如“聞”後寫“文”,“實”後寫“十”等等。然後一個一個地教學生認讀,並根據學生的接受程度講解字意。學完一天以後,將識字卡片用線串起來,或用紙包好,過一段時間進行複習,以鞏固所學生字。此外還有對比識字,即通過對形似字、音近字的辨認進行識字教學。明代李登曾編過一本取名為《正字千文》的識字課本,就是通過辨字來認字的,如“戊戊戍戌、胄胃母毋、柬生闌煉、東出棟凍、巳生汜祀、己生忌記、折拆小異”等。

學生識字達到一定的數量以後,私塾的老師就開始教課文了,大多數的私塾是先教《三字經》、《百家姓》、《千字文》,為對聯做準備,還要教《龍文鞭影》、《幼學瓊林》,然後再教《四書》、《五經》等經典。也有的私塾在學生識字達數千以後,直接教《四書》,先教學生《大學》,然後教《中庸》、《論語》、《孟子》。此外,學生在課餘時間要多看注疏,多看古書,這些書包括《通鑒》、《近思錄》和《性理大全》,這些都對作八股文很有幫助。課文的教法大多是學生站講台邊,教師先讀,學生跟著讀,讀至數遍或數十遍後,再要學生回到座位自己熟讀。水平更高的私塾教師則是先教學生認讀書上每一句話的字,學生能正確地認讀以後,教師再帶讀十來遍,每讀兩三遍就要學生自己讀一遍,老師仔細聽學生讀得是否準確,再反複數遍,直至學生能夠讀準確以後,才讓學生回到座位上自己熟讀。

學生在自己的座位上讀熟了老師所教的一段課文以後,就到老師麵前背誦這一段,然後老師再教下一段。大概上午、下午各須教五段,每段都需要熟讀以後背誦出來。在放學之前要在老師麵前背誦當天學習的十段課文。《醒世姻緣》中說:“那南邊的先生,真真實實地背書,真真實實看了字教你書。還要連三連五地帶號背書,還要當麵看著你默寫。”在私塾中背書是最重要的教學方法。

每日教新課前,又須將數日前或數月前所讀的書輪流背誦,稱“溫書”或“理書”。崔學古在《幼訓》中明確規定:每月初十就要背誦前十天所學的課文,必須在中午之前背完……每月二十日就要背誦前二十天所學的課文,必須在第二天中午前背完。……每月底背誦這一個月所學的課文,必須在第三天的中午前完成。每一季度需要背誦這三個月所學的課文,限五天背完。每學完一本書就要將這本書全部複習一遍,年終將這一年所學的課文複習一遍。清代參加科舉考試需熟讀《四書》、《五經》,據統計,《四書》、《五經》總字數是431286字。40餘萬字的經典正文,以每日學習記誦200字的速度,一般智商的學童大約需要6年才能完成。此外,還要背誦一定數量的佳作,以便積蓄詞彙,學習表達方式和加強語感,並加深對書中內容的理解。有的私塾要求學生在熟讀課文的同時,還要講解課文的大意。總體而言,中國傳統教育十分強調背功,注重記憶能力的訓練,相對較不重視分析能力和求異思維的訓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