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枝湯方
桂枝(去皮),芍藥、生薑(切)各三兩,甘草二兩(炙),大棗十二枚(擘)。
上五味,以水七升,去滓,溫服一升,須臾啜熱稀粥一升,助藥力,取微汗。
【注解】
①外證:表現於外的證候。此處指的是太陽病惡寒、發熱、頭痛、脈浮之表證。
【解讀】
太陽病,發熱、惡寒、頭痛等表證依然仍在,治當發汗解表。但發汗有麻黃湯與桂枝湯之異,用何方為妥?關鍵在於證候之不同。
“脈浮弱”揭示了辨證要點。浮主病邪在表,弱乃正氣不足。雖是表證,但不耐麻黃湯峻汗,隻宜桂枝湯解肌祛風,調和營衛。從“宜桂枝湯”而不言“桂枝湯主之”來看,也是斟酌選擇之意。權衡利弊得失,還是以桂枝湯為妥。
太陽病,下之微喘者,表未解故也,桂枝加厚樸杏子湯主之。(43)
桂枝加厚樸杏子湯
桂枝三兩(去皮)、甘草二兩(炙)、生薑三兩(切)、芍藥三兩、大棗十二枚(擘)、厚樸二兩(炙,去皮)、杏仁五十枚(去皮尖)。
上七味,以水七升,微火煮取三升,去滓,溫服一升,覆取微似汗。
【解讀】
太陽病,治當發汗解表。誤用攻下治療後,表邪未得解除。在表之邪,影響肺氣的肅降,出現輕度的氣喘,治以桂枝加厚樸杏子湯解肌祛風,兼降氣平喘。
桂枝加厚樸杏子湯即桂枝湯加厚樸、杏子。本條與18條產生氣喘的原因不同,此為太陽病誤下引起,彼為新感引動宿疾導致,但兩者的基本病機一致,所以治療用藥相同。
太陽病,外證未解,不可下也,下之為逆,欲解外者,宜桂枝湯。(44)
【解讀】
太陽病,當表證沒有解除的時候,不可過早使用攻下的方法。如果誤用攻下,則易使外邪內陷,而發生多種變證。要想解除表證,宜用桂枝湯。
單純的太陽表證,一般不可能使用下法。以理推之,此處除惡寒發熱等表證外,當有“不大便”等裏證的存在。表證治用汗法,裏實證治以攻下。如果既有表證,又有裏實的情況下,治療當先解除表證,待表解後,裏實證仍在,方可攻下。
這裏重點是強調表裏同病的治療,應遵循先表後裏的治療原則。用桂枝湯解表,隻是舉例而言。至於本證,既然用桂枝湯治療,自然是中風表虛。
太陽病,先發汗不解,而複下之,脈浮者不愈。浮者在外,而反下之,故令不愈。今脈浮,故在外,當須解外則愈,宜桂枝湯。(45)
【解讀】
太陽病,先用發汗法,表邪不解,多為汗不得法所致。太陽表證,使用辛溫發汗為正治之法,藥後病證不解,或隻是局部汗出,或汗出過多過少,或汗出時間過短。表證不解,發汗解表仍然是治療的惟一途徑,切不可因一汗不解,就改用攻下。攻下屬於誤治,多易造成外邪內陷,引起變證。
但此處脈象仍浮,表證未有變化。脈浮為邪在表,而反用下法治療,自然不能治愈。現在脈浮,說明病仍在表,還應當用解表的方法治療,宜用桂枝湯。脈浮是辨證要點,顯示病邪尚未內陷,正氣仍然能夠與邪氣抗爭。
太陽病,脈浮緊,無汗發熱,身疼痛,八九日不解,表證仍在,此當發其汗。服藥已微除,其人發煩,目瞑①,劇者必衄,衄乃解。所以然者,陽氣重②故也。麻黃湯主之。(46)
【注解】
①目瞑(míng):眼睛閉合,不欲睜開。
②陽氣重:指外邪束表,衛陽受其鬱遏較重。
【解讀】
太陽傷寒至八九日,若脈浮緊、無汗、發熱、身疼痛等表證依然存在,仍當用麻黃湯發汗解表。治療時不必拘泥日數,有是證則用是方。
服藥後,輕者即能一汗而解。但在出汗之時,內鬱之陽氣振發,正氣將伸未伸之際,有發煩、閉目不欲見物之感。待汗出邪解後,可自然消失。
陽鬱較重者,服麻黃湯雖能去外閉之寒,而內鬱之熱則有可能隨之升騰,可致衄血。衄血後,邪熱隨之外泄,病情即可得緩解。“所以然者,陽氣重故也”,是說明機製,言衄血是表閉時久,陽熱內鬱過甚所致。
本條為倒裝文法,“麻黃湯主之”應接在“此當發其汗”之後。
太陽病,脈浮緊,發熱,身無汗,自衄者愈。(47)
【解讀】
脈浮緊,發熱,身無汗,是太陽傷寒表實證。服麻黃湯後,可汗解,也可衄解。但有些病人,還可自衄作解,不藥而愈。其機製在於:太陽傷寒失於汗解,邪無出路,陽氣不得宣泄,鬱於經絡,日久化熱,傷於鼻中血絡而成。此種鼻衄,是病理發展的後果,但由於血汗同源,衄後邪隨衄出,熱從衄泄,故也可以作為一個邪解得愈的機轉。傷寒邪隨衄解,每見於青壯年陽氣有餘之人,老弱病人則少見。
二陽並病①,太陽初得病時,發其汗,汗先出不徹,因轉屬陽明,續自微汗出,不惡寒。若太陽病證不罷者,不可下,下之為逆,如此可小發汗。設麵色緣緣②正赤者,陽氣怫鬱在表,當解之熏之。若發汗不徹,不足言,陽氣怫鬱不得越,當汗不汗,其人躁煩,不知痛處,乍在腹中,乍在四肢,按之不可得,其人短氣,但坐③以汗出不徹故也,更發汗則愈。何以知汗出不徹,以脈澀故知也。(48)
【注解】
①並病:一經證候未罷,又出現另一經證候。
②緣緣:持續不斷。
③坐:責,因由。
【解讀】
本條可分為三個層次討論:
太陽病本當發汗,但用藥不當,或病重藥輕,或服藥不得法,以致汗出不透,邪氣化熱內傳,轉屬陽明病。陽明熱盛,逼迫津液外泄而見汗出;表邪已盡,則不再惡寒。
如果太陽病證沒有解除,又出現陽明病的,就成為太陽與陽明並病。太陽表證未罷,又並發陽明裏實證,治應先解其表,後攻其裏。太陽表證沒有解除,不可用攻下之法,但陽明證已見,隻可用小發汗法。過汗傷津,易助陽明燥熱。如果先用攻下法,就會使表邪內陷,是錯誤的治療。太陽表證未解的標誌是麵色緣緣正赤,乃陽氣怫鬱於表所致,可用熏法取汗,以達到解表之目的。
太陽病發汗,因汗出過少,使外邪不得宣泄,陽氣因而怫鬱在表。表閉陽鬱,病人心煩躁動。“不知痛處,乍在腹中,乍在四肢,按之不可得”是形容煩躁時全身不適,無可奈何之狀。由於陽鬱不伸,肺氣不利,所以病人短氣。這些病證均因當汗不汗或汗出不徹所致,所以治療當再發其汗。脈澀反映邪氣凝滯與營衛鬱遏的病機,是汗出不徹的佐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