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章辨厥陰病脈證並治3(3 / 3)

【注解】

①吐涎沫:吐出清稀唾液。

【解讀】

肝陽不足則陰寒內盛、寒氣上逆,最易乘犯胃土而作幹嘔之狀;陽虛疏達無力,土壅水積留而為飲,隨氣上逆,證見吐出唾液清稀;肝寒氣逆,循經上衝,清陽不利則頭痛,由於厥陰肝經與督脈會於巔頂,故肝寒上逆頭痛常以巔頂痛為特征。正是由於病機瘕結在肝寒氣逆,故治療以溫降肝逆為主,俾肝木得溫,氣逆得降,幹嘔吐涎沫頭痛自除,是不止嘔而嘔自止“治病求本”的又一範例。

本條與上條皆為陽虛寒氣上逆犯胃作嘔,本條以肝寒上逆為主,前條重在腎陽不足,兩者病位有所不同。前條陽虛嚴重,見陽浮身熱等難治症候。本條陽虛相對較輕,未至虛陽外浮。雖然同屬陽虛所致幹嘔,前條治以溫腎複陽,後條治以溫肝降逆。

吳茱萸湯是治療陽明中寒與厥陰虛寒證的主方,因二者都有陽虛陰盛、寒凝氣逆的共同病機,同時還與方中君藥吳茱萸兼入陽明、厥陰有關。

嘔而發熱者,小柴胡湯主之。(378)

【解讀】

嘔而發熱,是少陽膽熱犯胃,治用小柴胡湯,和解清熱。

本條述證簡略,從其所用之方分析,除發熱症狀外,可能還有少陽柴胡證的其他表現,但《傷寒論》中認為“有柴胡證,但見一證便是,不必悉具”,故抓住辨證要點即可。

傷寒大吐大下之,極虛,複極汗者,其人外氣怫鬱①,複與之水,以發其汗,因得噦。所以然者,胃中寒冷故也。(379)

【注解】

①外氣怫鬱:病人體表鬱滯無汗而有煩悶之感。外氣,指體表之氣。怫鬱:《辭海》“猶悒鬱,心情不舒暢”。釋據《楚辭·七諫·沈江》“心怫鬱而內傷”。

【解讀】

吐、下之法,本是傷寒病程中常用的治法,用於邪盛正實,效如桴鼓,但需中病即止,以免過劑傷正。恣意吐、下,常致脾胃陽氣大虛,若再以辛溫峻劑誤汗,汗後旋又表氣不暢,且煩悶異常者,是脾胃之氣已傷,營衛生化乏源,無以作汗之候,若誤以為證屬表鬱未解,而以飲水助發汗,則胃陽損傷更重,寒象內生,水邪停積,胃氣上逆,因見呃逆之證。究其機製,是“胃中寒冷”,失於運化所致。

傷寒噦而腹滿,視其前後,知何部不利,利之則愈。(380)

【解讀】

噦證有寒熱虛實之異,上條言噦為“胃中寒冷”,本條所述則為邪實內結,見噦而腹部脹滿之候。邪結於何處,則又應據其證候不同作出判斷。“視其前後”是言觀察前後二陰,前陰不暢則水邪內逼,後陰不通則腸腑閉塞,皆可引發胃氣上逆,導致噦證。

對邪實內積所致的噦證,應以祛邪治療為先。根據其邪踞的部位,分別采用相應的方法導邪外出,此即張仲景“視其前後,知何部不利,利之即愈”的本旨。作為邪實致噦的治療原則具有普遍意義。臨證時,又需在此基礎上,靈活選擇相應方法,如利尿逐水,通便攻下等,應視其邪結部位與邪結輕重,靈活運用。

厥陰為病,因肝失條達,木火上炎,脾虛不運,易形成上熱下寒的病理變化,本篇提綱證所論的消渴,氣上撞心,心中疼熱,饑而不欲食等上熱下寒證,反映了厥陰病寒熱錯雜的證候特點,故作為厥陰病的代表證。然厥陰受邪,陰陽失調,若邪氣從陰化寒,則為厥陰寒證;從陽化熱,則為厥陰熱證。病至厥陰,正邪相爭,陰陽消長,而有陰陽勝複的特點。因陰勝則厥,陽複則熱,陰陽互有爭勝,故表現為手足厥逆與發熱交替出現,則為厥熱勝複證。

此證可根據厥逆與發熱時間的長短,程度的輕重,來判斷陰陽消長,病勢的進退及預後。若由於“陰陽氣不相順接”,表現為四肢厥冷者,則稱為厥逆證。邪犯厥陰,肝失疏泄,影響脾胃,升降失調,還可見嘔吐、噦、下利等證。其中還有其他病因所致的厥逆、嘔吐、噦、下利等,並非皆屬厥陰,應對比鑒別。

厥陰病的治療,因證而異,可采用“寒者溫之,熱者清之”或寒溫並用等方法。上熱下寒證,治宜清上溫下,烏梅丸為代表方;厥陰寒證,或溫經養血,或溫胃降逆,當歸四逆湯、吳茱萸湯為代表方;厥陰熱證,可用涼肝解毒之法,白頭翁湯為代表方。至於厥、嘔、噦、利諸證的治療,當遵循“觀其脈證,知犯何逆,隨證治之”的原則以辨證論治。

厥陰病的預後及轉歸,主要有:厥陰正複邪祛,可有向愈之機;厥陰陽複太過,可發生癰膿、便血或喉痹等熱證;若陽亡陰竭,則預後不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