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六·解兒難2(3 / 3)

【解讀】

本病證可見發熱、或有汗、或無汗、麵色時青時紅、夢中說胡話、手腳蠕動,治療宜用複脈湯減去人參、桂枝、生薑、大棗,加入丹參、牡丹皮、犀角,有補心體之陰以配心用之陽的作用。

大便結者,加元參,溏者加牡蠣;汗多神不寧有恐懼之象者,加龍骨、整琥珀、整朱砂塊(取其氣而不用其質,自無流弊),必細詢病家確有所見者,方用此例。若語涉支離,猜疑不定者,靜心再診,必得確情,而後用藥。

【解讀】

便秘的加玄參;大便溏薄的加牡蠣;出汗較多,神誌不安而有恐懼征象的,加龍骨、整琥珀、整朱砂塊(取其氣而不用其質,自然不會有弊病)。運用時必須先仔細詢問病家,確實是由於驚嚇而引起發痙的,才可用以上藥方。如果病家的回答不夠確鑿,或是不敢肯定的,必須靜下心來再次仔細檢查,一定要在得到準確無誤的診斷後,然後再造方用藥。

愚兒三歲,六月初九日辰時,倚門落空,少時發熱,隨熱隨痙,昏不知人,手足如冰,無脈,至戌時而痙止,身熱神昏無汗;次日早,餘方與複脈湯去參、桂、薑、棗,每日一帖,服三、四杯。不飲不食,至十四日巳時,得戰汗而愈。

【解讀】

我兒子3歲的時候,於舊曆的六月初九日辰時,在門旁突然落空摔倒,很快就發熱,一發熱就發痙,昏迷不醒,手手腳冰涼,脈搏停止跳動。到戌時痙才停止,但仍然是身體發熱,神誌不清,沒有汗。第2日天早晨,我用複脈湯去人參、桂枝、生薑、大棗治療,每日1劑,服二四杯,仍然不能吃喝,到14日巳時,得戰汗後病才痊愈。

若當痙厥神昏之際,妄動亂治,豈有生理乎!蓋痙厥則陰陽逆亂,少不合拍則不可救,病家情急,因亂投藥餌,胡針亂灸而死者,不可勝紀。

【解讀】

假如在痙服昏迷的當時,輕舉妄動,盲目亂治,哪裏還有生還的可能?因為痙厥的時候,陰陽之氣逆亂,治療稍有不對就會失去性命。這時醫者常因病家焦急而不能靜心診察,以至於亂投藥物,或胡亂針灸而使患者死亡的例子實在是不計其數。

病家中無主宰,醫者又無主宰,兒病其何堪哉!如包絡熱重,唇舌燥,目白睛有赤縷者,牛黃清心丸,本論牛黃安宮丸,紫雪丹輩,亦可酌而用之。

【解讀】

病家心中沒有主見,醫生心中也沒有主見,小兒的病怎能治好呢,如果心包絡熱閉較重,出現唇幹舌燥,眼白中有紅絲的,可用牛黃清心丸治療,本書中所載的安宮牛黃九、紫雪丹等類藥物,也可酌情選用。

本髒自病痙(此證則螈病也)

按此證由於平日兒之父母,恐兒之受寒,複被過多,著衣過濃,或冬日房屋熱炕過暖,以致小兒每日出汗,汗多亡血,亦如產婦亡血致痙一理。肝主血,肝以血為自養,血足則柔,血虛則強,故曰本髒自病。

【解讀】

本病是由於患兒的父母平時擔心孩子受寒,蓋的被子過多,衣服穿得過厚,或者是冬天房屋內熱炕燒得過暖,導致小兒每日出汗較多,汗出過多可使血液虧耗而產生痙病,猶如產婦產後出血過多引起痙病是同樣的道理。因肝主藏血,肝髒也有賴血液的滋養,肝血充足則筋脈柔順,肝血虧虛則筋脈強直而發痙,所以稱”本髒自病痙”。

然此一痙也,又實為六淫致痙之根;蓋汗多亡血者,本髒自病,汗多亡衛外之陽,則易感六淫之邪也。全賴明醫參透此理,於平日預先告諭小兒之父母,勿令過暖汗多亡血,暗中少卻無窮之病矣,所謂治未病也。

【解讀】

然而此痙又是六淫致痙的根源,因為汗出過多而使血液虧少,可使肝髒自病,而汗出過多又可損傷具有衛外作用的陽氣,衛陽不足則容易感受六淫之邪。因此,隻有依賴高明的醫生精通這個道理,在平時就告訴小兒的父母,不要讓孩子因過暖而致汗出過多耗損血液,這樣在不知不覺中就會減少小兒的許多疾病,這就是《內經》所說的“治未病”。

治本髒自病法,一以育陰柔肝為主,即同產後血亡致痙一例,所謂血足風自滅也。六味丸,複脈湯,三甲複脈三方,大小定風珠二方,專翕膏,皆可選用。

【解讀】

治療“本髒自病痙”的方法,以育陰柔肝為主,與產後失血過多引起的痙病治法相同,所謂“血足風自滅”。如六昧地黃九,加減複脈湯,一、二、三甲複脈湯3方,大定風珠,小定風珠2方,專翕大生育等均可隨證選用。

專翕膏為痙止後,每日服四、五錢,分二次,為填陰善後計也。六淫誤汗致痙者,亦同此例。救風溫、溫熱誤汗者,先與存陰,不比傷寒誤汗者急與護陽也,蓋寒病不足在陽,溫病不足在陰也。

【解讀】

其中專翕大生膏的服法是在痙停止之後,每日服用12—15克,分為2次,作為填補真陰,善後調理之用。如外感六淫誤用汗法傷陰而致痙的,他可用同樣的方法。救治風濕、溫熱誤汗所致的痙病首先要注意保存陰液,與傷寒誤汗必須立即護衛陽氣不一樣。這是由於傷寒多損傷陽氣,溫病易耗損陰液。

小兒易痙總論

按小兒易痙之故,一由於肌膚薄弱,髒腑嫩小,傳變最速;一由於近世不明六氣感人之理,一見外感無論何邪,即與發表。

【解讀】

小兒容易發生痙證的原因,一是小兒肌膚疏薄脆弱,髒腑嬌嫩細小,患病後傳變極為迅速,故易於動風發痙;一是近來有些醫生不明六淫之氣侵襲人體致病的道理,一見外感病,不論感受哪種邪氣,一概予以辛溫發表,從而導致發痙。

既痙之後,重用苦寒,雖在壯男壯女,二、三十歲,誤汗致痙而死者,何可勝數!小兒薄弱,則更多矣。

【解讀】

發牛痙病後,又重用苦寒藥物,即使是二三十歲的青壯年男女患者,因誤汗引起發痙而致死亡的例子,也多得準以計數,更何況體質薄弱的小兒,這樣的例子就更多了。

餘於醫學,不敢自信,然留心此證幾三十年,自覺洞徹此理,嚐謂六氣明而痙必少,敢以質之明賢,共商救世之術也。

痙病瘛病總論

《素問》謂太陽所至為痙,少陽所至為螈。蓋痙者,水也;螈者,火也;又有寒厥,熱厥之論最詳。

【解讀】

《素問》說:太陽之氣所至為痙,少陽之氣所至為瘛。這是因為痙病屬水,瘛病屬火。還有對寒厥、熱厥的詳細論述。

後人不分痙、瘛、厥為三病,統言曰驚風痰熱,曰角弓反張、曰搐搦、曰抽掣、曰癇、痙、厥。方中行作《痙書》,其或問中所論,亦混螈而為痙,籠統議論。葉案中治癇、痙、厥最詳,而統稱痙厥,無螈之名目,亦混螈為痙。

【解讀】

後世的人,沒有把痙、瘛、厥當做3種不同的病證,隻是籠統地稱其為“驚風痰熱”、“角弓反張”、“搐搦”、“抽掣”、“癇、痙、厥”等。方中行所著《痙書》的“或問”中,也將“瘛”混為“痙”,籠統地加以論述。葉天士《臨證指南醫案》中論治病、痙、厥的內容很詳細,然而也是籠統地稱作“痙厥”,並且沒有“瘛”的名稱,實際也是把“瘛”混為“痙”。

考之他書,更無分別,前痙病論因之,從時人所易知也。謹按痙者,強直之謂,後人所謂角弓反張,古人所謂痙也。螈者,蠕動引縮之謂,後人所謂抽掣、搐搦,古人所謂瘛也。抽掣搐搦不止者,瘛也。

【解讀】

考證其他醫書,對這幾個病證更是沒有區別。我在前麵論述痙病時,沿用了這個各稱,也是為使現時的醫生能看得懂。我認為,所謂“痙”,是指強直意思,後人稱作“角弓反張”,古人稱”痙”。所謂“瘛”,是指手足蠕動,四肢拘攣收縮,後人稱“抽掣”、“搐搦”,古人稱作“瘛”。如手足搐搦、抽掣不止,就是“瘛”。

時作時止,止後或數日,或數月複發,發亦不待治而自止者,癇也。四肢冷如冰者,厥也;四肢熱如火者,厥也;有時而冷如冰,有時而熱如火者,亦厥也。大抵痙、瘛、癇、厥四門,當以寒熱虛實辨之。自無差錯。

【解讀】

如時作時止,止後數日或數月又重新發作,發作後不經治療又可以自己停止的,這是“癇”;四肢厥冷如冰的,稱“厥”,四肢灼熱如火的,也稱“厥”;有時厥冷如冰,有時灼熱如火,也稱“厥”。大體上講,對於痙、瘛、癇、厥4種病證,應當從寒熱虛實幾方麵加以辨別,自然就沒有差錯。